移动支付各方“合”为贵
作者:RFID世界网 收编
来源:中国电信业
日期:2010-08-17 12:00:15
摘要:随着3G业务的大力发展,移动电子商务成为下一个亮点,而移动支付这座金矿也惹得银行、运营商、第三方支付商纷纷出手。金融监管机构也开始重视移动支付的地位和作用。
随着互联网产业的发展,电子购物已经成为一种日常消费行为。记者本人就经常在网上购买喜欢的数码产品,轻松便捷还省钱。在电子购物的普及过程中,电子支付功不可没。正是电子支付打通了商家与用户的联系,使得商品交易能够顺利完成。随着3G业务的大力发展,移动电子商务成为下一个亮点,而移动支付这座金矿也惹得银行、运营商、第三方支付商纷纷出手。金融监管机构也开始重视移动支付的地位和作用。近日,中国人民银行正式公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并将于今年9月1日起施行,开始对包括移动支付等在内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进行规范。
多家布局移动支付即手机支付分远程支付和本地支付,远程支付通过无线网络提出业务请求,本地支付是手机支持射频、红外、蓝牙等技术,实现手机与自动售货机、POS等终端设备之间的本地通信。移动支付需要多家不同领域的企业(贸易商、金融企业、运营商、第三方支付商等)一起参与,这使得这条产业链非常复杂,竞争也就在所难免。
作为国内最大的移动运营商,中国移动在移动支付上的探索由来已久。早在2000年,中国移动就推出了手机银行,这是国内移动支付最早的发展形式。但是用户必须将SIM卡更换成STK卡才能使用,用户并没有大规模接受。2003年8月,中国移动专门和中国银联成立合资公司——联动优势科技公司,进一步推动了移动支付业务的市场拓展进程。
2010年,中国移动通过全资子公司广东移动持有上海浦发银行经扩大股本后20%的权益,进入到金融支付的核心领域。公告显示,中国移动及广东移动与浦发银行还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双方有意就共同发展移动金融及移动电子商务展开紧密合作,合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开展移动支付业务、移动银行卡业务、移动转账业务以及其他形式的移动金融及移动电子商务业务。
在移动支付的技术标准方面,中国移动采取了两条腿走路的战略。一条腿是中国移动主推的 2.4GHz频率RF-SIM移动支付技术。该技术将RFID模块、天线和应用信息都集成在SIM卡中,用户只需更换卡即可使用。日前,中国移动上海公司与正大集团进行手机钱包战略合作,在正大旗下卖场卜蜂莲花21个门店全线开通基于中国移动自主标准RF-SIM的手机钱包业务,这也是中国移动首度将移动支付业务推广到商场。2010年第一季度,中国移动的RF-SIM卡采购量为100万张,预计全年出货量不低于500万张。另外,中国移动也在进行银联标准的开发,在大众消费领域兼容银联标准。
同中国移动力推自主标准不同,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采取了同银联合作的方式,支持银联的 13.56MHz标准。由于采用了银联的13.56MHz标准,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在与产业各方的合作上也更为顺畅。中国联通与中国银联在北京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承诺将充分利用各自网络、客户、渠道资源,在移动支付、联名卡发行等多个领域展开全面合作,共同打造“新移动通信技术条件下银行卡创新支付模式”。对于自身,中国联通明确定位为“助力”。中国电信经过多次试点后,也选择了13.56MHz 上的SIM-Pass技术。
作为传统的支付服务提供商,中国银联处于我国银行卡产业的核心和枢纽地位,自然不能对移动支付的蓬勃发展无动于衷。中国银联最近频频发力,力图把在银行卡领域的优势扩展到移动支付。中国银联所支持的标准工作在13.56MHz频率下,得到了金融行业的认可,包括NFC和SIM-Pass两种技术。银联在3月已经宣布将这两种支付业务试点区域扩展至上海等六省市。5月份,中国银联宣布联合18家商业银行、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手机制造商等共同成立移动支付产业联盟,力图打通支付、通信、芯片、智能卡、电子等不同行业间的壁垒,整合消费者的需求、运营商的网络能力、银行的信用度以及商家的营销能力,打造一个融合远程、近程支付的移动电子商务商圈。
优劣互现电信运营商与银联、第三方支付之间的这种竞争与合作关系,反映了各方在移动支付这条产业链上的不同地位与实力。
对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在内的三大电信运营商来说,移动支付是一个全新的领域。在传统的语音市场日趋饱和的情况下,建成全国性3G网络的三大电信运营商迫切需要找到新的业务增长点。更为重要的是,在发展3G业务中,电信运营商希望能够摆脱以前ADSL宽带接入的那种粗放包月式的发展模式,做到对传输的数据进行精确划分,在传输高价值的数据中获取较高的收益。对电信运营商来说,移动支付是一个带宽资源占用率低而效益相对丰厚的业务,符合当前的诉求。因此,三大电信运营商纷纷出手,试水移动支付产业。
电信运营商进军支付产业有以下优势:首先是拥有庞大的客户群。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底,我国手机用户总数达7.5亿,其中一个很小的比例就能带来巨大的市场空间。在移动支付业务发展较好的日本,全国的移动支付交易额已经占信用卡市场的 20%~30%,NTT DoCoMo有超过40%的移动用户在使用移动支付功能。拥有庞大的客户群,我国的三大电信运营商就掌握了核心资源,在同产业链上的其他各方合作和竞争时具有很强的博弈能力。其次,手机具有天然的承载支付的能力。作为基于个人的通信工具,手机同个人信息紧密结合在一起,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能够当作支付工具来使用,并且有携带方便、信息确认准确迅速的优势。
中国银联是传统的支付服务提供商,背后是几十家的发卡银行,在支付领域的深厚积淀是电信运营商所不能比的。截至2009年10月,我国银行卡发行已达19亿张,其中银联卡12.5亿张,全国联网商户总量达150万户,联网POS机达231万台,联网ATM机达19.2万台。并且,我国银联卡在73个国家和地区实现了ATM机取款,在31个国家和地区实现了POS机刷卡消费。中国银联主推的 13.56MHz频率最大的优势在于,它被广泛应用在交通、金融、社保、加油等非接触卡片领域,在各种应用上兼容性更强,基本上无需对现有机具进行改动。
当然,电信运营商和中国银联自身也有不可忽视的劣势或者说短板。对于电信运营商来说,金融行业是一个陌生的行业,各种金融规则需要一段时间来适应,仅仅是反洗钱技术就需要好好研究。在同支付行为的最终执行者——商业银行的关系上,电信运营商还需要逐步理顺和培育。而中国银联在银行卡方面处于垄断地位,其背后是中国大大小小的几十家银行,甚至国外的上百家合作银行。如果电信运营商甩开中国银联,去同这些银行挨家寻求合作的话,无异于将当年中国银联初创之时的路再重新走一边,费时费力。以中国移动主推的2.4G技术为例,由于其不与现有的交通机具、金融机具兼容,需要重新改造,成本上升在所难免。而中国银联也不可能完全抛开运营商来推广移动支付,毕竟这种新型的支付行为是在手机上完成的,必须经由电信运营商这个通道。并且,在技术研发能力和产业链的号召力上,同电信运营商相比具有一定的差距。
以合为贵作为一种社会大趋势,信息化渗透到了社会的方方面面,电信运营商也找到了新的用武之地,跨入信息化大市场,进入了电子商务、金融、电器、医疗卫生等众多行业。这么多的行业,对电信运营商来说都是陌生的,不可能在每个领域都单打独斗,并且作为新来的,切忌过分触动既有经济集团而四面树敌。因此在发展移动支付产业时,电信运营商应该走竞合并举、以合为主的道路。
电信运营商通过与中国银联进行合作,可以提供全面的电子银行业务。办理了该业务的用户,可以进行一定额度的透支,可以在各个银行的柜员机(银联)提取现金,还可以在各大商场消费。这是一种最为方便的移动支付方式,是一种以银行为核心,运营商提供技术手段和通道的真正的手机银行。电信运营商在这个过程中,由于控制着通道,将不仅获取移动支付所带来的收益,更进一步在移动电子商务方面确立自身的独特优势。以手机为平台,运营商能够搭建起一个随时随地交易、传递信息的交易平台,能够把众多商家吸引到一起,创造出巨大的市场效益。
另外,电信运营商也可以通过与大型商户合作,自主推出移动支付业务,发展成电子钱包这样的支持部分金融功能的产品。今年2月,物美集团与中国移动北京公司联合宣布,中国移动北京公司的2000万客户当日起可在物美和美廉美的门店刷手机结账。顾客无需换号,只需在移动大厅更换RFID-SIM卡并为手机钱包充值,就可在物美旗下150多家门店和美廉美超市的所有收银台结账。这就是其典型应用。
在开拓移动支付领域的过程中,电信运营商不仅要对技术方式作出抉择,还需要充实完备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首先,要提高法律意识。移动支付直接涉及资金的转移,是纠纷的高发领域,从事该业务的电信运营商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尽最大可能地利用现行法律、法规,积极防范法律风险。电信运营商要充分利用我国现行法律,如《合同法》、《会计法》、《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等,制订移动支付的相关协议,同时要做好交易数据的保管工作,为可能出现的纠纷或诉讼做必要的准备。
其次,要提高风险监控能力。重点要防范操作风险和利用移动支付进行金融欺诈的行为。电信运营商需要完善移动支付系统中各相关部门的制度规范,加强对人员的管理,防范操作风险。此外,随着移动支付业务的不断拓展,运营商应对重点客户加强监控,防范金融欺诈问题的发生。电信运营商还应主动向金融监管机构比如人民银行、银监会、外汇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寻求帮助和指导。
最后,要提高盈利能力。同银行卡业务类似,移动支付本身的利润并不高。而同银行卡相比,整个支付过程中分利的环节大增。数据显示,在2000年电子支付刚起步时,第三方支付的利润是1%~2%,近年来由于支付企业增多,对企业用户的“优惠条件” 层出不穷,竞争越来越激烈,目前的利润分成比例已普遍低于1%。而根据最新公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支付机构实缴货币资本与客户备付金日均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10%,备付金所有权不属于支付公司,不得私自动用,同时,利息收入也不属于支付公司。这再次给非金融机构提供支付服务带来了成本压力并压缩了利润空间。电信运营商一方面要控制好运营成本,更重要的是利用移动支付开辟移动电子商务的巨大市场,在那里施展自己的身手。
电信运营商早就意识到,传统话音业务的红海已经难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一直在寻找增值业务的新蓝海,发展手机音乐、手机彩铃等业务就是其具体举措,并且已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进军移动支付,是电信运营商在拓展新领域方面的又一举措。但是,同以前那些围绕传统业务进行的创新不同,移动支付是一项全新的业务,进入的是电信运营商此前并不十分熟悉的金融领域。希望电信运营商能够走得稳一些,多同金融行业现有的企业进行合作,分散风险,实现锦上添花的战略构想。
最后,要提高盈利能力。同银行卡业务类似,移动支付本身的利润并不高。而同银行卡相比,整个支付过程中分利的环节大增。数据显示,在2000年电子支付刚起步时,第三方支付的利润是1%~2%,近年来由于支付企业增多,对企业用户的“优惠条件” 层出不穷,竞争越来越激烈,目前的利润分成比例已普遍低于1%。而根据最新公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支付机构实缴货币资本与客户备付金日均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10%,备付金所有权不属于支付公司,不得私自动用,同时,利息收入也不属于支付公司。这再次给非金融机构提供支付服务带来了成本压力并压缩了利润空间。电信运营商一方面要控制好运营成本,更重要的是利用移动支付开辟移动电子商务的巨大市场,在那里施展自己的身手。
电信运营商早就意识到,传统话音业务的红海已经难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一直在寻找增值业务的新蓝海,发展手机音乐、手机彩铃等业务就是其具体举措,并且已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进军移动支付,是电信运营商在拓展新领域方面的又一举措。但是,同以前那些围绕传统业务进行的创新不同,移动支付是一项全新的业务,进入的是电信运营商此前并不十分熟悉的金融领域。希望电信运营商能够走得稳一些,多同金融行业现有的企业进行合作,分散风险,实现锦上添花的战略构想。
多家布局移动支付即手机支付分远程支付和本地支付,远程支付通过无线网络提出业务请求,本地支付是手机支持射频、红外、蓝牙等技术,实现手机与自动售货机、POS等终端设备之间的本地通信。移动支付需要多家不同领域的企业(贸易商、金融企业、运营商、第三方支付商等)一起参与,这使得这条产业链非常复杂,竞争也就在所难免。
作为国内最大的移动运营商,中国移动在移动支付上的探索由来已久。早在2000年,中国移动就推出了手机银行,这是国内移动支付最早的发展形式。但是用户必须将SIM卡更换成STK卡才能使用,用户并没有大规模接受。2003年8月,中国移动专门和中国银联成立合资公司——联动优势科技公司,进一步推动了移动支付业务的市场拓展进程。
2010年,中国移动通过全资子公司广东移动持有上海浦发银行经扩大股本后20%的权益,进入到金融支付的核心领域。公告显示,中国移动及广东移动与浦发银行还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双方有意就共同发展移动金融及移动电子商务展开紧密合作,合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合作开展移动支付业务、移动银行卡业务、移动转账业务以及其他形式的移动金融及移动电子商务业务。
在移动支付的技术标准方面,中国移动采取了两条腿走路的战略。一条腿是中国移动主推的 2.4GHz频率RF-SIM移动支付技术。该技术将RFID模块、天线和应用信息都集成在SIM卡中,用户只需更换卡即可使用。日前,中国移动上海公司与正大集团进行手机钱包战略合作,在正大旗下卖场卜蜂莲花21个门店全线开通基于中国移动自主标准RF-SIM的手机钱包业务,这也是中国移动首度将移动支付业务推广到商场。2010年第一季度,中国移动的RF-SIM卡采购量为100万张,预计全年出货量不低于500万张。另外,中国移动也在进行银联标准的开发,在大众消费领域兼容银联标准。
同中国移动力推自主标准不同,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采取了同银联合作的方式,支持银联的 13.56MHz标准。由于采用了银联的13.56MHz标准,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在与产业各方的合作上也更为顺畅。中国联通与中国银联在北京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承诺将充分利用各自网络、客户、渠道资源,在移动支付、联名卡发行等多个领域展开全面合作,共同打造“新移动通信技术条件下银行卡创新支付模式”。对于自身,中国联通明确定位为“助力”。中国电信经过多次试点后,也选择了13.56MHz 上的SIM-Pass技术。
作为传统的支付服务提供商,中国银联处于我国银行卡产业的核心和枢纽地位,自然不能对移动支付的蓬勃发展无动于衷。中国银联最近频频发力,力图把在银行卡领域的优势扩展到移动支付。中国银联所支持的标准工作在13.56MHz频率下,得到了金融行业的认可,包括NFC和SIM-Pass两种技术。银联在3月已经宣布将这两种支付业务试点区域扩展至上海等六省市。5月份,中国银联宣布联合18家商业银行、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手机制造商等共同成立移动支付产业联盟,力图打通支付、通信、芯片、智能卡、电子等不同行业间的壁垒,整合消费者的需求、运营商的网络能力、银行的信用度以及商家的营销能力,打造一个融合远程、近程支付的移动电子商务商圈。
优劣互现电信运营商与银联、第三方支付之间的这种竞争与合作关系,反映了各方在移动支付这条产业链上的不同地位与实力。
对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在内的三大电信运营商来说,移动支付是一个全新的领域。在传统的语音市场日趋饱和的情况下,建成全国性3G网络的三大电信运营商迫切需要找到新的业务增长点。更为重要的是,在发展3G业务中,电信运营商希望能够摆脱以前ADSL宽带接入的那种粗放包月式的发展模式,做到对传输的数据进行精确划分,在传输高价值的数据中获取较高的收益。对电信运营商来说,移动支付是一个带宽资源占用率低而效益相对丰厚的业务,符合当前的诉求。因此,三大电信运营商纷纷出手,试水移动支付产业。
电信运营商进军支付产业有以下优势:首先是拥有庞大的客户群。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底,我国手机用户总数达7.5亿,其中一个很小的比例就能带来巨大的市场空间。在移动支付业务发展较好的日本,全国的移动支付交易额已经占信用卡市场的 20%~30%,NTT DoCoMo有超过40%的移动用户在使用移动支付功能。拥有庞大的客户群,我国的三大电信运营商就掌握了核心资源,在同产业链上的其他各方合作和竞争时具有很强的博弈能力。其次,手机具有天然的承载支付的能力。作为基于个人的通信工具,手机同个人信息紧密结合在一起,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能够当作支付工具来使用,并且有携带方便、信息确认准确迅速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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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联是传统的支付服务提供商,背后是几十家的发卡银行,在支付领域的深厚积淀是电信运营商所不能比的。截至2009年10月,我国银行卡发行已达19亿张,其中银联卡12.5亿张,全国联网商户总量达150万户,联网POS机达231万台,联网ATM机达19.2万台。并且,我国银联卡在73个国家和地区实现了ATM机取款,在31个国家和地区实现了POS机刷卡消费。中国银联主推的 13.56MHz频率最大的优势在于,它被广泛应用在交通、金融、社保、加油等非接触卡片领域,在各种应用上兼容性更强,基本上无需对现有机具进行改动。
当然,电信运营商和中国银联自身也有不可忽视的劣势或者说短板。对于电信运营商来说,金融行业是一个陌生的行业,各种金融规则需要一段时间来适应,仅仅是反洗钱技术就需要好好研究。在同支付行为的最终执行者——商业银行的关系上,电信运营商还需要逐步理顺和培育。而中国银联在银行卡方面处于垄断地位,其背后是中国大大小小的几十家银行,甚至国外的上百家合作银行。如果电信运营商甩开中国银联,去同这些银行挨家寻求合作的话,无异于将当年中国银联初创之时的路再重新走一边,费时费力。以中国移动主推的2.4G技术为例,由于其不与现有的交通机具、金融机具兼容,需要重新改造,成本上升在所难免。而中国银联也不可能完全抛开运营商来推广移动支付,毕竟这种新型的支付行为是在手机上完成的,必须经由电信运营商这个通道。并且,在技术研发能力和产业链的号召力上,同电信运营商相比具有一定的差距。
以合为贵作为一种社会大趋势,信息化渗透到了社会的方方面面,电信运营商也找到了新的用武之地,跨入信息化大市场,进入了电子商务、金融、电器、医疗卫生等众多行业。这么多的行业,对电信运营商来说都是陌生的,不可能在每个领域都单打独斗,并且作为新来的,切忌过分触动既有经济集团而四面树敌。因此在发展移动支付产业时,电信运营商应该走竞合并举、以合为主的道路。
电信运营商通过与中国银联进行合作,可以提供全面的电子银行业务。办理了该业务的用户,可以进行一定额度的透支,可以在各个银行的柜员机(银联)提取现金,还可以在各大商场消费。这是一种最为方便的移动支付方式,是一种以银行为核心,运营商提供技术手段和通道的真正的手机银行。电信运营商在这个过程中,由于控制着通道,将不仅获取移动支付所带来的收益,更进一步在移动电子商务方面确立自身的独特优势。以手机为平台,运营商能够搭建起一个随时随地交易、传递信息的交易平台,能够把众多商家吸引到一起,创造出巨大的市场效益。
另外,电信运营商也可以通过与大型商户合作,自主推出移动支付业务,发展成电子钱包这样的支持部分金融功能的产品。今年2月,物美集团与中国移动北京公司联合宣布,中国移动北京公司的2000万客户当日起可在物美和美廉美的门店刷手机结账。顾客无需换号,只需在移动大厅更换RFID-SIM卡并为手机钱包充值,就可在物美旗下150多家门店和美廉美超市的所有收银台结账。这就是其典型应用。
在开拓移动支付领域的过程中,电信运营商不仅要对技术方式作出抉择,还需要充实完备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首先,要提高法律意识。移动支付直接涉及资金的转移,是纠纷的高发领域,从事该业务的电信运营商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尽最大可能地利用现行法律、法规,积极防范法律风险。电信运营商要充分利用我国现行法律,如《合同法》、《会计法》、《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等,制订移动支付的相关协议,同时要做好交易数据的保管工作,为可能出现的纠纷或诉讼做必要的准备。
其次,要提高风险监控能力。重点要防范操作风险和利用移动支付进行金融欺诈的行为。电信运营商需要完善移动支付系统中各相关部门的制度规范,加强对人员的管理,防范操作风险。此外,随着移动支付业务的不断拓展,运营商应对重点客户加强监控,防范金融欺诈问题的发生。电信运营商还应主动向金融监管机构比如人民银行、银监会、外汇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寻求帮助和指导。
最后,要提高盈利能力。同银行卡业务类似,移动支付本身的利润并不高。而同银行卡相比,整个支付过程中分利的环节大增。数据显示,在2000年电子支付刚起步时,第三方支付的利润是1%~2%,近年来由于支付企业增多,对企业用户的“优惠条件” 层出不穷,竞争越来越激烈,目前的利润分成比例已普遍低于1%。而根据最新公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支付机构实缴货币资本与客户备付金日均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10%,备付金所有权不属于支付公司,不得私自动用,同时,利息收入也不属于支付公司。这再次给非金融机构提供支付服务带来了成本压力并压缩了利润空间。电信运营商一方面要控制好运营成本,更重要的是利用移动支付开辟移动电子商务的巨大市场,在那里施展自己的身手。
电信运营商早就意识到,传统话音业务的红海已经难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一直在寻找增值业务的新蓝海,发展手机音乐、手机彩铃等业务就是其具体举措,并且已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进军移动支付,是电信运营商在拓展新领域方面的又一举措。但是,同以前那些围绕传统业务进行的创新不同,移动支付是一项全新的业务,进入的是电信运营商此前并不十分熟悉的金融领域。希望电信运营商能够走得稳一些,多同金融行业现有的企业进行合作,分散风险,实现锦上添花的战略构想。
最后,要提高盈利能力。同银行卡业务类似,移动支付本身的利润并不高。而同银行卡相比,整个支付过程中分利的环节大增。数据显示,在2000年电子支付刚起步时,第三方支付的利润是1%~2%,近年来由于支付企业增多,对企业用户的“优惠条件” 层出不穷,竞争越来越激烈,目前的利润分成比例已普遍低于1%。而根据最新公布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的规定,支付机构实缴货币资本与客户备付金日均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10%,备付金所有权不属于支付公司,不得私自动用,同时,利息收入也不属于支付公司。这再次给非金融机构提供支付服务带来了成本压力并压缩了利润空间。电信运营商一方面要控制好运营成本,更重要的是利用移动支付开辟移动电子商务的巨大市场,在那里施展自己的身手。
电信运营商早就意识到,传统话音业务的红海已经难有很大的发展空间,一直在寻找增值业务的新蓝海,发展手机音乐、手机彩铃等业务就是其具体举措,并且已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进军移动支付,是电信运营商在拓展新领域方面的又一举措。但是,同以前那些围绕传统业务进行的创新不同,移动支付是一项全新的业务,进入的是电信运营商此前并不十分熟悉的金融领域。希望电信运营商能够走得稳一些,多同金融行业现有的企业进行合作,分散风险,实现锦上添花的战略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