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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军RFID标准体系的构建

作者:王爱玲 盛小宝 司 军
来源:物流科技
日期:2007-08-08 14:58:36
摘要:近年来,RFID技术在国内外各领域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我军在后勤管理、装备管理上也逐步引入了该技术,但RFID标准的问题始终困扰着我们。本文就建立我军RFID标准体系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深入的探讨,并提出当前我军在RFID标准体系构建方面建议采取的措施。
  射频识别(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 RFID)技术是一种非接触式自动识别技术,它通过射频信号自动识别目标对象并获取相关数据,具有移动物品识别、多目标识别、非接触识别以及无人干预等优点,近年来发展非常迅速,应用于安全、生产、交通、物流等众多领域。尤其在物流管理中,RFID的应用能够实现物品信息的实时收集,从而实现物资管理的全程可视,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有研究报告指出,世界零售业巨头沃尔玛在其试点商店中引入RFID技术后,补货速度快了300%,库存减少了28%,配送费用下降了26%,库存管理费用减少了55%。美军也十分重视RFID在后勤中的应用,美国国防部将RFID视为影响美军后勤转型的关键因素。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 RFID已经运用于其在途可视系统,取得了可观的军事和经济效益。  

  RFID的应用具有跨行业、跨部门甚至全球性等特点,所以RFID标准显得特别重要。支撑国际上现有的RFID标准体系的知识产权几乎被外国公司所垄断,用它们的标准,不仅要付出专利费等沉重的经济代价,还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与此同时,我国的RFID国家标准千呼万唤始终出不来,严重制约了我国RFID的应用。我军不少单位已经自行上马的RFID项目,从局部看,可能提高了管理效益,但由于未能统一筹划,使用频率各式各样,编码方法自成一套,管理系统五花八门,形成了实际的“信息烟囱”。为规范我军RFID的使用,提高信息安全水平,减少盲目建设的浪费,为军地物流一体化铺平道路,与国家有关部委进行协调,加速建立我军RFID标准体系已迫在眉睫。  
    
  1RFID标准现状  
    
  1.1现有RFID标准体系  
  目前国际上主要有三大组织建立了相对完备的RFID标准体系,即“国际标准化组织(ISO)联合技术委员会SC31子委员会”、美国的“全球产品电子代码管理中心(EPCglobal)”和日本的“泛在技术核心组织(UID)”。这些标准互不兼容,主要表现在通讯方式(频段选择)、防冲突协议和数据格式上的差异,这也给RFID的大范围应用带来了困难。2006年7月12日,EPCglobal的UHF Gen 2空中接口协议作为C类UHF RFID标准经ISO核准并入ISO/IEC18000-6修订标准,这一举措无疑是RFID标准发展过程中的重大进步,但这对于全球统一标准还有相当远的距离。  
    
  1.2国家RFID标准筹建情况  
  由于RFID标准的背后是巨大的商业利益和国家经济与信息安全,因此国家有关部委之间分歧很大。2006年6月9日,中国科技部等国家部委终于发布了国内外业界期望已久的《中国射频识别RFID技术政策白皮书》,可惜的事,白皮书只就我国RFID技术发展提出了一些模糊的战略方向,对标准、频率等敏感问题未作出明确的规定,显然,这本白皮书象征意义远大于现实意义。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倾向于基于EPCglobal标准建立我国RFID国家标准。其下属的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于2004年4月22日正式成立了EPCglobal China,成为EPCglobal在中国的唯一代理机构,负责EPC代码在中国的注册、管理和相关工作的推进和实施。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院长、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主任矫云起兼任EPCglobal China主席。在这种情况下,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未来制定出的中国RFID标准很可能是美国EPC标准的汉化。  
  信息产业部主张“以我为主,兼收并蓄”,即不一定所有的技术细节都是中国原创的专利成果,但应重点保护中国的知识产权,突出中国国家的利益,兼顾国家利益、民族产业利益和国际标准。2005年12月2日,在2004年底被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暂停了的“电子标签国家标准工作组”于北京友谊宾馆再次宣布成立,国家金卡办主任、原信息产业部电子产品管理司司长张琪亲自担任组长。  
  由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是我国法定的标准制定与管理部门,在RFID国家标准制定上具有无可辩驳的话语权,该委员会是否会因为代理EPCglobal而在国家RFID标准制定上向有利于EPCglobal的方向倾斜?令人十分担忧。  
    
  2建立RFID军用标准体系的必要性  
    
  一个小小的电子标签为何牵动了这么多跨国集团的心?让国家部委之间产生了如此严重的分歧?这是因为通过这块微小芯片可以追踪到物品的所有信息,谁掌握了RFID标准,谁就掌握了全球商务的DNA。在信息技术领域,一个产业往往是围绕一个或几个标准建立起来的。RFID标准之争的实质是规则制定的竞争,是市场控制权的竞争。“三流企业做产品,二流企业做技术,一流企业做标准”,一项专利影响一个企业,一个技术标准影响一个产业。如果我国RFID产业不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那么该产业只能被外国的标准制定者掌控在股掌之中。我国DVD产业发展的现状就是最好的教材。我军RFID的应用完全照搬外国标准就等于将军事机密赤裸裸地暴露在他国眼前,军事信息安全根本无从谈起。  
    
  2.1保障军事信息安全的需要  
  国家利益高于一切,在RFID标准的制定过程中,应牢牢把握这个核心。RFID标准中涉及国家安全的核心问题是编码规则、传输协议、中央数据库等,我国必须警惕信息侵略,国家必须掌握电子标签领域发展的主动权。RFID的使用离不开中央数据库,谁掌握了产品信息的中央数据库和电子标签的注册登记和密码发放权,谁就获得了全部产品、产品身份、产品结构、物流及市场信息的拥有权。没有自主知识产权的RFID编码标准、芯片和核心技术,就不可能有真正的信息安全。以采用EPCglobal为例,EPC系统的中央数据库在美国,且美国国防部与EPCglobal一直具有良好的合作关系。2005年7月12日EPCglobal US宣布EPCglobal将采用新标签标准(标签数据标准1.1的1.27版),以兼容美国国防部商务和政务(CAGE)码以及国防行为编码(DODAAC)。如果我国使用依赖因特网进行数据传输,物品使用EPCglobal的编码体系,将使我们物资有关信息被美国所掌控,这显然会对我国国民经济运行、信息安全甚至国防安全造成重大隐患。同时在EPCglobal开发的第二代标签中,为了防止标签信息被滥用,已经含有自动毁灭指令:这是把双刃剑。他日我军与敌作战时,敌对国军队可以轻松使用电子战手段将我军有关标签全部毁损,造成物资管理的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