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民卡(金融IC卡)项目案例
一、项目进展情况
梅州市民卡正式发行。这标志着梅州市民卡项目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和阶段性成果,梅州也成为了广东省首个发行市民卡的地级市。
梅州市民卡是采用人民银行PBOC2.0标准,由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的多功能金融IC卡,具有消费信贷、转账结算和电子钱包等功能。梅州市民卡的电子钱包功能,支持现金圈存、脱机消费、余额查询和明细查询等交易,大大推动了金融IC卡在小额支付领域的应用。
梅州首批发行市民卡的银行有工商银行梅州分行、中国银行梅州分行。发卡种类有记名卡、不记名卡。截至9月20日,梅州市民卡已累计发行10100张。在受理环境方面,目前共有360家特约商户的477台POS机以及部分公交线路可受理市民卡。应用行业覆盖交通、超市、餐饮、医院、药店、加油、公用事业缴费、新华书店、娱乐、旅游等众多行业。地域范围由最初的市区,正逐步向下辖各县(市)以及中心镇延伸。
二、项目实施方案
(一)整体规划,分步实施。在深入调查、多方研究的基础上,梅州中支受梅州市政府的委托,牵头制订了《梅州市民卡推广实施方案》,明确了项目建设的总体思路,提出了分阶段推进的工作目标和总体工作要求。制定了《梅州市民卡管理办法》,按照“统一名称、统一标识、统一平台、统一标准”的要求,对市民卡的制作标准、功能、发行与管理、资金清算等方面进行统一规范。同时,按照“并存过渡、逐步取代”的原则,分步整合市民用于日常生活的有关卡证,不断拓宽市民卡的运用领域。
(二)健全机构,加强领导。为确保项目建设有序推进,梅州市政府成立了梅州市民卡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市民卡项目重大问题的决策和协调。领导小组在人民银行设立办公室,负责市民卡项目协调和具体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领导担任,成员由人民银行、银监、金融办、行业主管部门和商业银行主要负责人组成。通过健全组织机构,形成了市政府领导挂帅、人民银行督促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分头动员、商业银行以及网络服务商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同时,还专门成立了市民卡服务中心,落实市民卡建设领导小组的决议,协调市场推广与服务工作。
(三)明确职责,形成合力。为充分整合各方的资源优势,对参与项目建设的各方设置了明确的职责。金融工作局代表政府负责协调、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事业单位积极、主动参与市民卡项目建设,扩大市民卡运用领域。人民银行履行牵头职责,负责市民卡的设计、协调、指导和推动工作,并会同银监负责市民卡业务的监督管理,组织制定有关业务管理办法。银联负责完善市民卡受理环境。市民卡服务中心负责市民卡的宣传、推广。发卡银行负责市民卡发行,按要求管理持卡人沉淀资金,推广POS机具,拓展市民卡应用的领域和范围。行业应用单位负责市民卡在本行业(企业)的推广应用,协同发卡银行、银联,对受理终端进行改造。
(四)以点带面,逐步拓展。根据现实需求,本着先易后难,从小到大的原则,梅州市民卡从市场急需解决的小额快速支付领域入手,第一步将如公交、医院、超市等行业纳入市民卡体系。同时,通过以点带面,逐步将将银行卡借贷记、电子钱包功能以及行业管理功能集成在同一张卡片,实现行业应用整合,推进市民卡的广泛应用。
(五)宣传推广,营造氛围。为了让社会公众更快、更多地了解、认知市民卡,我们采取了边建设、边宣传的办法,通过银行网点张贴宣传标语、媒体刊登广告、手机短信、有奖问答、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有针对性地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为市民卡的发行、运用和推广营造了良好氛围。
三、项目前景规划
按照“并存过渡、逐步取代”的原则,对市民用于日常生活的有关卡证逐步整合,最终实现一卡多用,一卡多能。
在具体实施步骤上,将分三步进行:第一步,根据实际情况,整合公共汽车、教育、通讯等部门资源,将市民出行、就学、通讯和小额购物消费等纳入市民卡体系,达到一卡多用。第二步,将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包括劳动与社会保障、卫生、文化、旅游、城管等)纳入市民卡体系,通过市民卡实现费用结算、信息查询和其他增值服务,达到一卡多能。第三步,将其他有关公共服务与商业服务纳入市民卡体系。各有关机关、企事业单位根据自身情况,在市民卡上进行应用叠加,全面实现市民卡的“一卡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