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天任:互联网金融与“P2P属地监管”存在矛盾,建议严格准入市场标准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天能集团董事局主席张天任拟提交《关于构建互联网金融长效管理体制,稳定金融安全的建议》(下称“建议”),建议严格互联网金融市场准入标准。
张天任提出,以网络信息技术为驱动的互联网金融新业态,对提升金融服务效率,降低交易成本,满足多元化金融服务等方面,具有巨大的潜力和价值。但是,由于互联网金融新业态的特点,监管滞后于市场创新,部分从业者法律意识、合规意识淡薄等。一段时间以来,互联网金融领域出现不少乱象,有些机构打着“金融创新”的旗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传销,不仅给投资者造成了巨大的财产损失,也严重威胁了国家的金融安全。
“建议”提到,以2018年频频“暴雷”的P2P网络借贷平台为例。P2P的定位原本是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为借款人与投资人实现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是信息中介,但在实际经营过程中,经营者通过私设资金池、拆标打包、期限错配等,提供增信服务,异化为信用中介。再加上内部风控无法有效落实,有的平台甚至沦为了赤裸裸的“庞氏骗局”。
2018年6、7月份,平均每天都有两三家P2P公司倒闭或跑路;2018年7月份,P2P投之家平台因涉嫌集资诈骗被警方立案,由此牵出网贷行业最大的一起连环诈骗,涉及人人爱家、投之家、天天财富等十多家平台,吸纳投资总额超过640亿元,很多投资者血本无归,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互金领域的乱象,引起了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2017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十七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拉开了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的大幕。截至目前,专项整治工作仍在有序推进,存量风险正在有序化解,增量风险也得到有效管控,风险案件高发频发势头得到了遏制。
但是,互联网金融的系统性风险仍未得到完全释放,新的风险点和风源点正以现金贷、套路贷、ICO、STO等形式出现,过度借贷、暴力催收、超高费率、侵犯个人隐私等仍屡禁不止。监管体制上,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体制相比,最大的特征是跨区域经营突破了时间与空间的限制,这与“P2P属地监管”存在矛盾,客观上造成了监管难度大,追债成本高。
建议指出,互联网金融的专项整治依然任重道远,从“集中整治”到“常规监管”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稳金融”,三大攻坚战中最重要的一条也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为稳定金融秩序,有效化解风险,维护投资人权益,必须构建长效管理体制,将互联网金融或金融科技公司纳入更严格的监管范围。
对此,张天任提出四个建议:
一是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建议有关部门尽快制定“金融信息中介”的标准,出台互联网金融公司的准入条件,从目前的备案制过渡到准入制。对涉及到公众投资的互联网金融业务实施前置审批,只有通过严格的审批后才能从事相关业务,并纳入监管范围,实施穿透式监管,防止监管套利。
二是加强联合执法力度。对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活动采取零容忍,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严厉打击恶意逃废债行为,加大追讨力度,为金融与科技的融合发展营造良好健康的环境。
三是压实属地监管职责。建议以省级地方监管机构为互联网金融监管主体,落实属地监管部门担负第一责任;以从事互联网金融法人为监管对象;同时要积极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构建以行政监管为主,行业自律为辅的长效监管体制。
四是建设信息预警平台。建议有关部门建设互联网金融信息监测平台,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手段,完善金融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切实做到事前有准入、事中有预警、事后有执法的健全完善的管理体制,推动互联网金融的规范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