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信用卡年终盘点:狂欢背后存隐忧
对信用卡行业来说,即将过去的2018年并不平凡。
在经历了2017年的爆发式增长后,各发卡机构在今年基本延续了去年的势头。监管部门陆续推出新政策,行业发展日趋规范。
行业的高速增长,也使得信用卡中介机构再次崛起;同时,尚未规范的信用卡代偿业务进入发展机遇期,这些都给信用卡市场带来了一定的风险隐患。
2018年是我国信用卡行业从高速发展转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展望2019,今年许多重要的行业动态以及相关监管政策都值得我们深思。
5家银行发卡量破亿,信用卡中介再次崛起
得益于消费金融的持续升温,2017年堪称众多发卡机构的“狂欢之年”,而行将结束的2018年同样也不遑多让。根据央行发布的2018年支付体系运行报告显示,截至第三季度末,全国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在用发卡数量共计6.59亿张,环比增长3.36%,人均持有信用卡0.47张。
具体到各发卡机构来看,中国银行、农业银行累计发卡量分别突破“亿张”关口,加上此前体量已经破亿的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和招商银行,眼下国内已有五家银行实现发卡量过亿。
信用卡发卡量的持续高增长,也让信用卡中介这一庞大的产业链再次崛起。名为“办卡超市”的线上信用卡中介平台,在银行此轮疯狂的获客潮中同样赚的盆满钵满。然而,跑马圈地式的粗放增长同样使得银行的逾期率开始攀升,银行不良风险隐患逐渐暴露。
央行数据显示,2018年第一季度,我国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偿信贷总额711.48亿元;到了第二季度,这一数字是756.67亿元,环比增长了6.35%。而第三季度,我国信用卡逾期半年未偿信贷总额更是达到了880.98亿元,环比增长16.43%。
而除了不良贷款增加外,各种不合规的线上代办信用卡铺天盖地席卷而来,无形之中增加了办卡用户遭遇欺诈的概率。今年7月份,《人民日报》便发文揭露了“北银创投消费卡”的骗局。据称有11万人受骗,涉案金额超过2亿元。
浦发银行信用卡高增长步伐放缓,不良率居高位
具体来看,在各家信用卡发卡银行当中,浦发银行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作为去年信用卡领域的超级黑马,浦发银行在今年虽然延续了较为强劲的发卡量增长,但对比去年上半年新增发卡704.43万张的数据,其新增发卡量实际已经减少了约20%;此外,上半年浦发银行信用卡透支余额为4111.56亿元,不升反降,较上年末下降了约1.7%。
结合浦发银行在今年一季度出现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双负增长的情况来看,处于缩表周期的浦发银行已经放缓了在信用卡业务上的发展步伐。
同时,由于过度重视发卡量导致审核不严,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还被上海银监局处罚款没收金额175.16万元。据浦发银行中报数据显示,上半年该行的不良贷款余额为64.92亿元,不良率为1.58%,较上年末上升了0.26个百分点,涨幅在披露了信用卡不良数据的各家银行中处于较高水平。
综合来看,近年来,浦发银行在以信用卡业务为代表的零售业务领域,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但在监管日益趋严的当下,浦发银行面临的最大挑战在于如何保持零售业务活力的同时,降低不良率,提升资产质量。
小赢科技、萨摩耶金服赴美上市,信用卡代偿业务兴起惹争议
信用卡市场的高速发展,不光为信用卡中介提供了再次崛起的机会,也为让另一项与之相关的业务——信用卡余额代偿平台进入了发展机遇期。
目前,从事信用卡代偿业务的上市平台已经有三家,分别是萨摩耶金服、小赢科技以及维信金科。而这三家平台涉足信用卡余额代偿的时间都并不长,维信金科和萨摩耶从2015年开始经营信用卡代偿业务,而小赢科技是在2016年末才开展相关业务。短短两三年内,这三家平台便依靠信用卡代偿业务成功上市。
信用卡代偿业务的魔力究竟在哪里?
所谓的信用卡余额代偿业务,是指当持卡人无力还款时,可以在第三方平台申请贷款,由第三方平台先行垫付用户信用卡欠款,一次性结清信用卡账单,随后持卡人再分期向第三方机构偿还贷款;或是由平台先行垫付用户信用卡欠款,一次性结清信用卡账单,持卡人再向第三方机构支付一定费用,并偿还本金。
通俗来讲,信用卡代偿业务本质是为资金周转困难的用户延长债务偿还期限。从这个角度来看,通过分期偿还的方式将用户债务慢慢消化,解决了其暂时资金不足的困难,从而满足更多用户的金融需求,是对传统金融机构服务的一种有效补充。
然而需要警惕的是,这些平台的费率计算规则目前并不明确,并没有统一清晰的收费标准,许多代偿平台的费率,实际要高于银行分期。
此外,还有少数信用卡代偿平台,打着信用卡代偿的幌子进行信用卡套现行为。具体操作为:用户通过登陆某款APP,将自己的信用卡绑定,随后APP可以模拟商家消费的方式,把用户的信用卡剩余额度消费出来,再用套现出来的钱偿还给银行。
除了具有一定的信息安全隐患外,这类所谓的信用卡代偿业务还涉及非法套现行为。一旦“套现”被银行确认,持卡人可能将面临授信额度降低等恶果,严重的甚至可能触犯刑法。
两高院修改信用卡“恶意透支”的界定金额
在消费金融升温的推动下,近年来,信用卡业务盈利能力强劲,各家银行纷纷加大信用卡业务布局,谋求以信用卡为发力点,推动银行零售转型。而随之而来的,是恶意透支信用卡诈骗罪持续高位运。
1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新规明确“恶意透支”的界定标准为“两次有效催收”,同时将定罪量刑标准的入罪门槛由原来的1万元以上提升至5万元以上。
分析人士指出,此次新规厘清罪与非罪的界限,有利于司法机关准确认定掌握客观标准。
此次修改,主要的原因是2009年制订的内容已经与现在信用卡业务已经不相适应,需要予以修改调整;其次,就是对原有的条款进行细化,以及对责任的主客体进行更准确的界定,以适应当前信用卡业务更为复杂的环境。
此外,《解释》同时明确,对于是否属于有效催收,应当根据发卡银行提供的电话录音、信息送达记录、信函送达回执、电子邮件送达记录、持卡人或者其家属签字以及其他催收原始证据材料作出判断
融360信用卡分析师邱苗指出,此前有的信用卡恶意透支案件中,有的持卡人并没有收到银行逾期等告知,最后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判恶意逾期。两高的最新解释明确了银行催收的有效性,既可以让持卡人尽量还款,也避免了银行通过单一催收方式通知持卡人造成信息无法有效告知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