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价局下调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电子标签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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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仙都小灵通
日期:2018-10-30 09:17:52
摘要:为鼓励汽车用户广泛使用不停车收费电子标签,同时结合电子标签和闽通卡采购成本有所降低的实际,福建省物价局日前明确,对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电子标签收费标准进行下调。
为鼓励汽车用户广泛使用不停车收费电子标签,同时结合电子标签和闽通卡采购成本有所降低的实际,福建省物价局日前明确,对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电子标签收费标准进行下调。
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电子标签收费标准(含电子标签和闽通卡)从260元/套下调为230元/套,闽通卡遗失或损坏补卡收费标准从15元/张下调为12元/张。
以上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上限管理,不得上浮,允许下浮。
福建省物价局同时要求,收费单位要在收费地点醒目位置进行收费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新标准自2018年11月26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