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性银行如何借“云闪付”App实现“弯道超车”
继2017年12月11日中国银联联合各商业银行共同打造的银行业移动支付通用入口“云闪付”App之后,区域性银行的银行卡业务如何实现“弯道超车”?我们看到一个基本的事实是,一人多卡的用户可通过“云闪付”App申请部分银行的Ⅱ、Ⅲ类账户,不需要拥有所申请银行的实体卡,通过绑定其他银行的借记卡实现。实际上,就是为各行Ⅱ、Ⅲ类账户的互联互通搭建起了桥梁。“云闪付”App的面世,标志着各行Ⅱ、Ⅲ类账户的合作又近了一步。
同时,我们回顾一下,2017年7月召开的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金融工作要围绕“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及“回归本源、优化结构、强化监管、市场导向”四大原则展开,设立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把主动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毫无疑问,这次金融工作会议根据我国金融发展的具体情况和全球金融发展的最新动态,为我国未来金融发展确定了基调、指明了方向、规划了蓝图,将是未来几年各家金融机构的工作重心。那么,区域性银行银行卡业务自然不会置身其外。
对“三项任务”等指导方针的认识
对于上述指导方针,广大从业人员衷心拥护,坚决执行。但是,可能有人会认为,相对银行卡业务而言,在行动上可能会无从下手,在思想上抓不住重点。譬如,服务实体经济,银行卡业务的服务对象是对个人的,两者如何匹配?实际上,这只是从发卡端看问题,没有从受理端看问题。在我国受理市场活跃的亿万特约商户,每一个都是实实在在的实体经济。服务于他们,提升支付结算服务水平,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一个安全、方便、快捷的用卡环境,促进经济繁荣昌盛,就是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服务实体经济。
服务实体经济是基石。从宏观层面讲,重视受理市场,是推动银行卡产业链健康发展的重要一环。实体经济能稳定创造就业,国家人力资源部曾经做过统计,GDP每增长1%,就能创造150万的就业岗位,国内每年新增1000万就业人口势必要求国内的GDP增长在6.5%以上才能保证充分就业。就银行卡产业而言,尽管商户的收银员流动性很强,但是,促进收银员熟练掌握受理银行卡要点,把这项工作当作职业技能对待,不仅能培育一支支撑受理市场的有生力量,而且能够加速社会资金流转,推进经济快速发展,这与国家深化供给侧改革的政策也是相符的。
从微观层面上讲,当前受理侧的技术应用飞速发展,收银员熟练掌握受理技能,不仅有助于扩大银行卡交易规模,而且也是新业务的最佳宣传员、辅导员。因此,下力气仔细研究如何调动特约商户的受理积极性,扩大和深化银行卡受理面也是2018年要面对和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在城市市场,可能较为突出的问题是如何让收银员接受并掌握手机支付、免签免密、金融二维码等新型受理方式;在农村市场,2018年的工作重心之一,应该是充分发挥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的作用,服务“三农”。在内蒙古牧区,银行卡手机支付就克服了地广人稀、交易不便的难题,帮助各方达成交易,降低经营成本,用健康的支付渠道达到了清理、规范中间业务环节及避免变相抬高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的作用。与此同时,还要充分发挥金融行业组织架构健全,经济信息沟通通畅,业务触角深入各处,在群众心目中具有其他行业无法比拟的公信力等优势,通过建设受理市场,积极为“三农”搭建健康交易渠道,从而达到推进金融精准扶贫,鼓励发展绿色金融的目的。譬如,通过手机银行、网银等多种渠道帮助那些“躲在深闺无人知的农副产品走向市场”,从而实现银行卡业务与当地经济的一起腾飞。
防范金融风险是健康稳定持续发展的保障。防范金融风险是银行业自成立之初就一直在强调的核心和重点。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不容放松和懈怠。近年来,国外爆发的金融危机及其危害性有目共睹。如果放任系统性风险的爆发,不仅会极大地损害金融机构自身,也会损害改革开放多年来取得的成果,影响人民群众的生活。对于银行卡行业而言,尤其如此,银行卡业务涉及千家万户,一旦出现风险将直接损害持卡人的个人利益,进而可能产生一系列的恶劣影响。区域性银行在坚持既有规章制度的同时,还要根据新时期的时代特点及新业务的发展特点,不断完善规章制度,要始终把风险管控在笼子中。近年来,银行卡行业还是出现了一些不良苗头,尽管刚刚露头就被大家齐心协力地打压了下去,但是,决不可以掉以轻心。任何打着业务创新旗号突破政策底线的行为都是不可取的,也是要大家时刻保持警惕,坚决抵制的。
深化金融改革是工具和手段。其目的还是为了推进和保障前两者。就银行卡行业而言,其发展与科技发展紧密相连。那些旧有的,不符合时代发展的条条框框都应该被打破;在打破旧有束缚的同时,还要及时建立起新的业务技术保障。业务需要转型的也要坚决果断地抓住契机,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保持业务的先进性,方便民众。这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从业人员始终保持接纳吸收先进科学技术的态度,保持将高科技迅速转化为行业生产力的敏锐性和果敢的行动力。
“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三项任务是一个有机的整体,这是从宏观金融政策的角度,对2018年区域性银行的银行卡业务发展的一些分析。从区域性银行的经营层面上看还有以下几个发展趋势。
区域性银行的市场地位是明确的
一直以来,区域性银行基本是围绕“服务地方经济、服务小微企业、服务城乡居民”的定位开展业务。多年来,整体实力不断增强,它们已经成为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重要一员,是我国多层次金融体系中举足轻重的组成部分,将其称之为一支生力军也不为过。但是,近年来,一些区域性银行发展速度很快,业务结构发生较大变化,其中有应对宏观环境、行业竞争、自身局限做出的“市场选择”,由此也带来一些问题。特别是银行卡业务,如何对待和处理这些问题,在2018年似乎已经走到了一个十字路口,成为业务向左、还是向右的一个转折点。
是抱残守缺,还是顺应潮流。笔者曾经与一家区域性银行的银行卡部门负责人交流过,试图说服他们采用当前较为先进的一些支付手段,譬如,Apple Pay、免签免密、金融二维码等。但是,他对此一概拒绝,采用闭门政策。他认为,那些方式和手段不过是市场过客,是水面上的浪花和泡沫,他要学姜太公钓鱼,笃定地围绕他们本行既定的目标客户群开展线下业务。无论怎样劝说,就是咬定青山不放松,任你有千条计,我还是老主意,一门心思围绕一个客户群开展业务。结果,该行银行卡业务客户群体结构单一,原有客户大量流失,丧失了很多可以大发展的良好机遇。与一些先进的全国性银行相比,区域性银行自出生之日起,就带有先天不足。譬如,发展的空间有限,在人才、产品、技术上的匮乏,特别是高附加值、高客户黏性、可以组合的产品更少。上文所提的这家银行,由于经营策略上的固执,甚至罔顾自身与地方政府的密切关系,主动放弃了一些很有社会影响力、公认的能够推进本行业务上台阶的项目,很是令人扼腕惋惜。
或许这位负责人会认为,专注于某一客户群体深耕细作,完全可以打造出一个品牌,能培育出一颗长期为本行做贡献的铁杆庄稼。但是,他的经营思想还是沉浸在对业务环境的静态认识上,忽略了当前风起云涌的互联网经济,智能化终端对大多数业务的聚集性。而且,一旦该行降低对特定人群的营销投入,在客户普遍存在逐利心理的作用下,这一经营模式还能坚持多久?很可能会最终不得不面对客户流失,或者合作业务量占比下降的窘境。因为他的所作所为,是在放大本行多种支付渠道不足、产品单一和服务能力不足的短板缺陷。据说,这位负责人不会网上购物并拒绝用智能手机。
尽管这一现象属于个例,但是,如果把多数区域性银行卡业务经营者的思路与之对照,是否会有一丝影子呢?毕竟当前的科技发展太过迅猛,一种支付模式刚刚问世,新的方式就又要出来了,“停下脚步喘口气的思想,懈怠的情绪”,不能说绝对没有市场。可是,也正因为科技发展迅速,市场洗牌的速度同样在加快,大家的市场份额升降比例也许就是取决于经营者决断时的明智与否。
理论界一直在讨论打破金融行业刚性兑付的问题。由此,一些专家也指出,个别体量小、定位不清晰的小(微)型银行或将消失。在此背景下,2018年区域性银行银行卡业务一定要加强危机感,要认识到外部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发展空间不断压缩,要认识到自身核心竞争力存在短板,持续发展后劲有待提升。所以,树立正确的发展理念,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探索与自身能力同步、与时代同步的发展模式,正确把握好取和舍的问题、大和小的问题、快和慢的问题是当前的一道必答题。区域性银行要顺应潮流,应对得当,要有十足的信心。因为先进的科学技术(支付手段)是平等地呈现在每一家机构面前的,谁先抓住,谁就占领了先机,从而利用金融科技实现弯道超车,把握住跨越式发展的历史机遇。
归根结底,在可预见的业务发展转型期,经营者思想上的转型很重要,而后才是业务转型。
是顾眼前利益,还是放眼全局。在行业内,有一句话广为流传,“有所为,有所不为。”道理很明确,无需多言。但是,在部门利益面前,个别经营者就把这句话抛到了脑后。与第三方联手打规章制度擦边球者有之;极个别人甚至有践踏法规红线,最终导致高管入狱者有之;为追求有限的存款、收入,罔顾本行整体利益和长远发展者有之……凡此种种,不一而足。在业务发展的高峰期,借用股市中的一句话,猪都能站到高位。但是,在业务发展的选择期,如果不能及时甩掉包袱,清除以往埋下的各式各样的风险隐患,未来可能就会把经营者推向负面的极端。
存在违规风险的毕竟是少数,但是,经营策略不明晰,不能因势利导、及时调整,也是一项巨大的风险。当前的银行卡支付行业不仅是行业内的竞争,还有来自行业外的竞争。在整个支付行业整体繁荣的同时,如何处理与外部合作的关系也到了无法回避的关键时点。是拿有限的手续费,任由对方使用本行已发卡,获取客户信息,使自己沦为一个通道,还是大家一起坐到谈判桌前重新计算利益划分,都需要及时做出决断。有位银行信用卡部门的总经理曾说,这件事的利弊已经看得很清楚,不能被假象所绑架,不合作不现实。但是,要把握度,要保护自己应有的权利。最起码本行的各部门要从全行的角度出发,不妥协、不牺牲本行的合理利益。如果对方过于强势,可以联合各家银行共同谈判,同时,寻求行业主管部门的理解和支持。
是坚持单一化经营,还是多策并举。有一家银行信用卡部的负责人公开谈到,只做分期付款、消费金融,其它的业务不做。没错,做分期付款和小额贷款能够保证本部门的利润收入指标完成的比较好。但是,如果仅是如此,那么信用卡就会沦为单一的初级信贷工具。而且此举似乎有把信用卡的贷款功能与其它基本功对立的嫌疑。这样不仅会导致产品结构单一,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仅仅是对风险的把控就失去了很好的依托。信用卡部门判断自身客户的资信水平,从客户用卡的历史情况就能基本明白。发卡机构如果不顾发卡,那么就失去了新客源;如果不注重用卡,那么留下来的客户只能是资金的渴望者。其间的风险和利弊昭然若揭。
信用卡这一产品的诞生初衷是通过刺激消费,为发卡机构带来利润,并在发卡机构与客户间形成长期的良性循环。这是一条业务主线,在这条主线的基础上衍生出其他功能及客户权益。它已经成为公认的,提升银行整体服务水平的一个引擎,是承载银行零售业务的重要平台之一。在当今中小银行零售业务转型呼声渐高的当今,如果仅关注信用卡的一项功能,放弃其它,很有可能把银行业务的发展领向死胡同。当年,是银行卡的发行推进了银行的电算化,而今层出不穷的新型科技手段将继续扮演推进银行升级换代的推手。目前,银行卡受理的可穿戴设备、面部识别、智能化以及区块链等技术,都是先进银行关注并积极进军的领域。因此,学会十个指头弹钢琴,统筹兼顾,多策并举,才是银行卡业务发展的正道。
业内合作将是潮流
本世纪初,伴随中国银联的成立,银联卡的联网通用方便了亿万民众。与此同时,各行的银行卡业务也呈现爆发式增长,所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这是在同一行业内既有竞争又有合作的成功典范之一。2017年,各行逐渐开通Ⅱ、Ⅲ类账户,为2018年各行在新层面的合作奠定了基础。
Ⅱ、Ⅲ类账户业务模式将原有的银行结算账户从开立渠道、功能、限额等维度分为三级,针对每一级账户体系界定了清晰的分类管理和动态管理。Ⅱ、Ⅲ类账户的开立,由于是虚拟卡,且限额的限制确保了账户安全,持卡成本趋近于零。借记卡持卡人数量不再是银行产品销售的制约因素,只要产品有竞争力,用户不介意单独开一个虚拟的Ⅱ类账户,有望真正激发银行业产品创新和产品营销的积极性。同时,用户无疑也是最大的受益方。Ⅱ、Ⅲ类账户的开立,坐实银行账户实名制有关身份核实的要求,满足合规和金融安全保障诉求;在网络支付场景日益丰富的情况下,给银行在线开户提供一个可操作的标准,与支付机构的支付账户体现监管对等;提供了代理开户的实施规范,突出了银行金融服务的普惠性和人性化。
2017年12月,中国银联联合各商业银行共同打造的银行业移动支付通用入口“云闪付”App发布。“云闪付”App支持线上线下全生态移动支付,覆盖日常生活的重要支付场景,可提供全面的银行卡跨行账户服务。一人多卡的用户,可以通过App内的“卡包”选择用卡。通过“云闪付”App申请部分银行的Ⅱ、Ⅲ类账户,可以不需要拥有所申请银行的实体卡,通过绑定其他银行的借记卡实现。实际上,就是为各行Ⅱ、Ⅲ类账户的互联互通搭建起了桥梁。对民众而言,最直接的实惠是可以便捷地参加各行的优惠活动。例如,过去在商场、便利店看到某银行的优惠活动,以往如果没有该行的银行卡就享受不到优惠,而通过“云闪付”App就可以通过临时申请该银行的Ⅲ类账户,从而参加活动。“云闪付”App的面世,标志着各行Ⅱ、Ⅲ类账户的合作又近了一步。
2017年12月,农信系统举行Ⅱ、Ⅲ类账户互联互通业务新闻发布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通过验证广大城乡客户在其他农信社、农商银行账户后为其开立Ⅱ、Ⅲ类账户,建立账户绑定关系并在Ⅱ、Ⅲ类账户与绑定账户间进行资金互转的业务。今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客户在购买投资理财产品、办理消费和缴费、快捷支付、代收代付等业务时,除可以使用I类账户外,根据监管机构关于个人结算账户分类管理的规定,还可以使用Ⅱ类账户或Ⅲ类账户办理。
在互联网金融迅速发展的时代背景下,开展Ⅱ、Ⅲ类账户互联互通业务,可以有效扩大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客户群体,拓宽服务功能,加强农信系统内信息、产品、资金、风控等资源的共享以及业务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同时,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也在同步计划与其他商业银行建立互联互通合作机制,为广大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提供包括农信银快汇、城乡通、网络支付、Ⅱ、Ⅲ类账户互联互通等在内的资金清算服务,以及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电子商务、网关支付、电票、农信通自助金融服务等在内的技术支持服务,以多样化的支付服务产品和高效的支付清算服务,将普惠金融扩展到更广泛的区域和群体。
尽管一些银行对此持观望态度,个别同志有消极抵制情绪,但是,任何阻碍都会被时代的滚滚洪流一扫而空,合作的曙光已经在天际边闪亮。
把控风险,监管口径将趋紧
2017年11月,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针对无证支付机构进行集中整治,同时下发了持证支付机构自查内容和无证机构的筛查重点、认定标准说明。这是2016年10月以来,支付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延续和进一步深入。本次《通知》以持证机构为重点检查对象,持证机构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中国银联、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城市商业银行资金清算中心,同城清算系统运营机构、小额支付系统集中代收付中心运营机构。全面检查持证机构违规为无证经营支付业务机构提供支付清算服务的行为。
有专业人士指出,在以往打击二清机构的过程中,中国人民银行发现无证支付机构生存的土壤,主要是银行和支付机构违规为其提供清算通道。所以,本次《通知》相当于消灭土壤,无证支付这种事不能出现,支付市场将回到良币驱逐劣币的状态。
中国人民银行持续的整治动作表明,依法合规的机构业务运营将得到支持和保护。反之,投机取巧的机构,仅能得到暂时的小利。在重新明确秩序后,不仅会成为调整的重灾区,而且要为违规行为付出代价,实属得不偿失。即便有个别漏网之鱼,那么也不会得意太久,后续肯定还会有更加严格、严厉的措施出台。所以,尽快回到依法合规的轨道上来才是正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