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采用竞争性方式开展1800MHz频段使用许可试点工作启动
今年以来,工业和信息化部无线电管理局组织山西、安徽、河南、重庆、新疆等部分省(区、市)无线电管理机构采用竞争性方式开展1800MHz频段无线接入系统频率使用许可试点工作。
11月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发布《关于采用竞争性方式开展乌鲁木齐市1800MHz无线接入系统频率使用许可试点工作的公告》,首个试点正式启动。
据悉,此次竞争性频率使用许可范围分为两个频率使用段:A/1790-1795MHz;B/1795-1800MHz。申请人可申请一个频段也可同时申请两个频段。频率使用覆盖区域包括乌鲁木齐市辖区范围内地面及地下区域。频段使用期限为10年。自频率许可有效期起始之日起计收频率占用费。频率占用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每年收取。
频率使用申请人条件需满足:拟在乌市通过地面无线接入方式建设运营网络或系统的交通运输(城市轨道交通等)、能源、信息服务、公共服务等企业,主要用途为行业内部应用,以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为目的,实现间接经济效益。此次试点仅针对上述行业应用,暂不接受从事无线电接入网络进行公众移动通信经营的企业参与竞争,对于从事无线接入网络进行公众移动通信经营的企业使用1800MHz频率的许可办法待此次试点结束后另行制定。另外,所建无线接入系统应满足工信部无【2015】65号文件中关于无线技术指标的要求。
竞争规则采取专家评选方式对申请人提供的无线接入系统建设方案进行打分评选,评选指标包括频率使用率、产生社会和经济效益、技术体制、技术水平、企业组织结构、企业运营能力及信誉评价等。
评选过程分为方案阐述及专家评分两个环节进行。方案阐述环节先由申请人对其建设方案进行简要阐述,专家进行质询、申请人进行答辩;专家评分环节申请人回避,由专家按照评选标准对其方案进行逐项打分,专家评分的平均分作为申请方案的评选分数。
同时,为提高频谱资源利用率,同一频段内允许有两家以上申请人取得许可,评选分高者具有频率资源使用的优先权(视为频率“先用”),在产生干扰时遵循后用让先用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