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试点肉菜流通追溯体系
海南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海南省肉菜流通追溯体系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的通知,《办法》明确,一个经营户凭身份证登记发放一张追溯服务卡,不使用电子追溯秤的肉菜摊主,不得在试点市场内经营。
一个经营户一张追溯服务卡
为落实全省生猪产品、蔬菜(下称肉菜)经营者主体责任,强化流通溯源管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提升监管部门的行政效能,海口省制定了肉菜流通追溯体系管理暂行办法。肉菜流通追溯体系(下称追溯体系)是以发展现代流通方式为基础,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实现肉菜商品流通各环节的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的电子化,从而形成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质量安全追溯链条。
海口省海口市、儋州市、琼海市、定安县、屯昌县为肉菜流通追溯体系试点市县。海口省要求试点市县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大中型肉菜批发(配送)企业、农贸市场、有肉菜经营的大中型超市门店(连锁店)以及团体消费单位应建设追溯体系。实行“一户一证一卡”制,即一个经营户凭身份证登记发放一张追溯服务卡。追溯服务卡,具有质量溯源和金融支付功能。
肉菜销售等信息保留2年以上
政府按照企业追溯体系建设实际投入给予一定比例的补贴。试点市县生猪屠宰企业应凭检疫合格证明准入,凭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准出。经营主体基本信息、生猪进场信息、屠宰加工信息、检疫检验信息、肉品交易信息及时(信息录入后1小时内)上传至省、市县追溯管理平台,并在追溯子系统中保留2年以上。实现对生猪屠宰环节的信息溯源管理。肉菜进场信息、调拨信息、销售信息等在追溯子系统中保留2年以上。肉菜的溯源信息依照程序向全社会公开,公布的介质为流通节点企业溯源查询设备、手机、网站等,消费者可现场、手机和网站查询溯源信息。
肉菜流通经营者必须使用溯源电子秤,并主动向消费者提供载有肉菜追溯信息的购物追溯码凭条。建立追溯体系的团体消费单位办理追溯服务卡,持卡采购。对不履行义务或不配合追溯体系建设运行工作的肉菜经营者,由市场业主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不使用电子追溯秤的肉菜摊主,不得在试点市场内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