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实践者的感悟:晃晃悠悠谈城市大数据
近日,中兴通讯副总裁徐明在其个人微信公众账号“徐思明想”发布了一篇题为《晃晃悠悠谈城市大数据》文章,谈及了城市大数据话题。在他看来,不管如何定义,其离不开两个核心内容:城市数据和大数据技术,离开这两个核心内容谈城市大数据,多少有些无趣。以下为中兴通讯副总裁徐明《晃晃悠悠谈城市大数据》文章全文。
晃晃悠悠是电子科技大学周涛教授在《大数据时代》这本书的序中用的词,是一群真正在大数据路上的实践者的真实状态。在大数据泛庸化的今天,不管外表如何风光,晃晃悠悠应该是多数大数据领域人员的真实状态,城市大数据路上的我亦如此。我不想(其实也没有能力)系统地谈清楚城市大数据的方方面面,只能以遇事说事的叙事方式来随时写点小文分享与抛砖引玉。
城市大数据是什么?有没有统一定义?就我所知,还没有。但在我看来,不管如何定义,其离不开两个核心内容:城市数据和大数据技术,离开这两个核心内容谈城市大数据,多少有些无趣。因为城市数据理应是今天沸沸腾腾大数据议题的主体之一,而大数据技术是美丽的大数据故事的依托。
从城市数据和大数据技术这两个核心内容的视角,很显然,让城市大数据鲜活起来离不开两个要素:开放的体系架构和具体明确的应用目标。开放的体系架构是求“大”,谋求构建以大数据为核心,大连接为基础、大生态为动力、大安全为保障的一个平台。城市大数据是一个平台,这是我多次阐述过的观点。开放的体系架构,国内外有三个好的实践,分别是:新加坡的智慧国项目提出的“4C”架构、中兴通讯与银川市提出的“一图一网一云”架构(或“一云一网一图”)、神州数码谢耘博士提出的“一中心三平台”架构。城市大数据与复杂的城市系统是同存共生的,求“大”,不是好高骛远,是是否认同城市大数据是一个平台和是否认同城市大数据是复杂城市系统一部分的道路选择。城市大数据的另外一个要素是具体明确的应用目标。瞄准具体明确的需求或问题,开发一个具体明确有实效的产品,远比求“大”来的切合实际。车品觉老师在《决战大数据》中阐述的“数据应用因小而美”的观点,作为一名晃晃悠悠的大数据路人,深以为然。城市大数据的具体明确应用目标,就是求“小”。城市大数据如果没有求“小”的指导思想与方法,就会导致大数据泡沫化,不接地气。上面谈及的“大”和“小”顺序如果颠倒了,城市大数据就基本上是忽悠了。
中兴通讯副总裁徐明
这是城市大数据这个题目的开篇,我还会有些断断续续的胡言乱语,只为志趣相投者打发小憩时光的阅资,若能得几分认同,甚为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