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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职工可持医保卡购买中国人寿商业保险

作者:本站收录
来源:沃保网
日期:2015-10-16 11:06:28
摘要:重庆市人社会局和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的通知》(渝人社发2014188号)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可用本人的医保卡个人帐户余额购买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国寿在重庆推出的医保卡专属产品,有些什么样的特点?保障范围有哪些?对市民可能关注的热点问题,咨询了中国人寿重庆市分公司有关负责人。

  国寿重庆市分公司有关负责人称:为深化重庆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效率,增强互济性,减轻个人和家庭医疗费用负担,重庆市人社会局和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范围的通知》(渝人社发2014188号)规定:从2015年1月1日起“参保人员可用本人的医保卡个人帐户余额购买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中国人寿结合医保卡持卡人的保障特点”特别推出了保障全面的出行保障产品组合、与社保互补的住院保障组合及提高大病治疗费用的重大疾病组合,为持卡职工及家人提供全方位的专属保障。”国寿重庆市分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具体的产品包括出行保障组合、住院保障组合、重大疾病组合等多种组合产品,可以为市民家庭多重风险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