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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支付新规:央行可不是“护子”那么简单!

作者:徐永红
来源:来源网络(侵权删)
日期:2015-08-07 10:05:21
摘要:随着银行近年来在存款金额上出现的首次下降,眼看着亲生“儿子”们手里的钱在减少,央行到底还是坐不住了,新鲜出炉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但央行的新规可不仅在于“护子”,更深层次的原因可能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关键词:央行移动支付


  由股市的暴跌说起

  跌宕起伏的股市又遭遇强震!8月3日,移动支付板块全线重挫,其中焦点科技、新国都、证通电子、生意宝等开盘即大幅低开,截至当日收盘,证通电子、生意宝等17只个股跌停,大唐电信、恒宝股份等9只个股跌幅超过9%。互联网金融龙头股东方财富也大跌逾7%,上海钢联则重挫9.9%。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当日银行板块逆势上涨2.6%,板块个股几乎全线飘红。

  何以如此?事情还得从7月31日的晚间说起,当晚央行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征求意见稿,该办法针对第三方支付系统出台了一系列新规,新规被机构普遍解读为第三方支付机构将回归通道本质,而传统银行将重新夺回主动权。

  5000元引发的关注

  《办法》一出台,最受关注的无疑是5000元的消费限额规定,即第三方支付单个客户单日累计金额应不超过5000元,这个规定之所以备受关注当然是因为其与广大的网购剁手族息息相关,尽管后来央行的相关人士出来解释说这是误读,但超过5000元的部分则必须通过银行渠道来解决确实大大影响了网购的便利性,对此,银行利用了大数据来对此作出回应:2014年,61.3%个人客户使用支付账户余额进行消费、转账、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等(即《办法》规定的综合类支付账户)全年累计付款金额不超过1000元,80.12%的个人客户不超过5000元,98.5%的个人客户不超过20万元;72.31%的个人客户支付账户余额仅用于购物消费(即《办法》规定的消费类支付账户)全年累计付款金额不超1000元,92%的个人客户不超5000元,99.72%个人客户不超10万元。

  央行的回应巧妙地用人数避开了人们对消费金额的关注,因为消费金额很可能就符合20/80法则,也即20%的人支出了80%的第三方支付金额,而央行只需严抓20%的高额消费用户即可,大部分金额自然会回流到银行,抓大放小央行还是懂的。

  相信日后网购超过5000元的用户多数会直接走网银渠道,走第三方支付的话,回头还要走一回银行渠道,不如直接走省事。

  另外一个广受关注的是《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支付机构给个人开户,如果是消费类账户,需要三个机构为用户做身份验证,如果是具备理财功能的综合账户,则需要五个机构来验证,这点则被媒体普遍解读为:以后想给自己发个红包,需要五个机构来联合证明自己是自己!再形象没有!

  "二马"哥俩感情好,双双哭晕于茅厕!

  《办法》出台后,作为国内最大的两个第三方支付机构支付宝与财付通会如何回应?

  支付宝方面如此回应:一个健康发展的行业需要监管,不断开放进步和前瞻的监管促进了行业的健康发展。并强调支付宝的“普惠金融”与“创新”的特征。

  腾讯则称综合此前几稿征求意见,也看到了央行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出发,恪守金融监管义务,为防范和降低风险、杜绝各类金融案件所做的努力。旗下相关业务团队正在对央行新规进行研究,相关业务团队会和央行保持紧密沟通,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意见,为正式的管理办法建言献策,努力创新、提高便利。

  二者的表态显得小心翼翼又谨慎,个中滋味怕是只有当事双方明晓。

  《办法》的出台无疑给了外界一个强烈的暗示:第三方支付只能是一个支付通道,钱还是得存银行。《办法》一旦实施,势必会对第三方支付形成重大影响,足够让马云、马化腾哭晕在厕所了,但对于一些规模较小的第三方支付机构,恐怕就不止是哭晕在厕所,而是哭死在厕所,因为“二马”不是已经拥有银行牌照(马化腾)就是通过与有银行牌照的企业合作来化解《办法》对其的冲击,而其他小机构恐怕只能吃些残羹冷炙,吃得面黄肌瘦,最后饿死在前行的路上。

  大一统思想孕育出的新规

  央行出台《办法》的最大受益者是谁?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当然是银行!

  中国无疑是一个储蓄大国,据Wind数据显示,2014年三季度末,16家上市银行存款总额75.61万亿元,较二季度的77.13万亿元,流失1.52万亿元,降幅达到近2%,存款总额下降在近年来还是首次出现,眼看着亲生“儿子”们手里的钱在减少,央行到底还是坐不住了,新鲜出炉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但央行的新规可不仅在于“护子”,更深层次的原因可能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反腐需要,中国近来反腐败的决心可谓空前,周永康、徐才厚等一众高官的纷纷落马即是明证,反腐最重要的一点便是洗黑钱,而移动支付是很难监管的,以支付宝而言,当两个支付宝客户之间进行交易时,商业银行是无法检测的,这就是风险,为洗钱提供便利。

  其次是要让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凯撒。即把蛋糕分配好。《办法》规定了第三方支付消费额的种种限制释放了一个明显的信号,小额消费可以走支付宝,大额消费的话,对不起,还是得走银行,实质就是银联和银行吃肉,第三方支付机构喝汤。名义上的冠冕堂皇掩盖不了实际上的与民争利。

  最后随着《办法》的出台,第三方支付机构很可能出现赢家通吃现象,相信这是央行喜闻乐见的,这样更利于监管,只需监管不多的几个大玩家,再加上对商业银行的监管,大鱼一个别想跑,小鱼小虾,悉听尊便。

  由此可见,《办法》的出台,包含着浓浓的大一统思想,央行目的在于实现金融领域的集权,同时还颇有家天下的味道,说到底最关键的决定因素还是在于利益,利益绑架制度,制度遏制创新。言及此,笔者只希望民营银行的牌照发放得更快一些,更多一些,更成气候一些,别老在进一步退两步的历史惯性中徘徊了!

  在写这篇文章同时,笔者注册了三个支付宝账号,并将实名认证升级至V2等级,尽管这没什么卵用!

  最后,据笔者所悉,2015深圳国际物联网与智慧中国博览会将于8月20-22在深圳会展中心2号馆与4号馆同时举行,届时将有众多物联网行业专家与企业代表分享最新的物联网技术与应用解决方案,对业内人士的您而言是一次难得的交流机会。

  详情请关注:http://www.iotexpo.com.cn/default.aspx

  (文/徐永红 rfid世界网独家稿件,转载请注明来源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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