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第三方支付征求意见稿:第三方支付和P2P很受伤
8月2日晚间,央行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网络支付出台一系列新规,其中包括对网络支付进行限额:网络第三方支付每个客户所有账户每天限额5000元。
这意味着未来大部分用户通过第三方支付账户进行网络消费时,每日的累计消费金额总计不能超过5000元,每年则不能超过20万元。
仁和智本资产管理集团合伙人陈宇认为,该意见稿发布后,最受伤是第三方支付和P2P。
他分析认为,最受伤的一定是第三方支付公司,因为许多第三方公司想建立独立账户的思路将遇到极大的挑战。第三方支付是极为讲究场景应用的商业模式,在两家独大的支付世界里,其他支付公司好不容易可能找到一条可能性很大的出路,结果迎来了这个监管方案。
其次,对于P2P来说,P2P的第三方支付的商业应用,本质其实是大量的支付公司通过制度设计,为P2P构建了一个托管账户系统,大量投资人的钱进入到这个托管账户,然后每个人都拥有了一个虚拟账户。
该意见发布后,P2P公司可能就无法开设托管账户,虽然可以给投资人一个虚拟账户了,但是个人的虚拟账户一年的累计投资额度最多不能超过20万。“所以,事实上投资的行为就必须得改成第三方支付通过绑卡的方式直接扣减个人银行里的钱到先到P2P在第三方支付的一个临时归集账户,然后再募集期满之后,必须一笔头划转到借款方在银行里开设的托管账户或者监管账户,第三方支付就真正成为了通道型支付了。从而意味着过去P2P业内通行的第三方托管的模式就意味着不再可行了。”
关于央行限额网络支付的消息,从去年开始就一直在坊间流传。但在过去的一年,文件由于引起业内巨大的反弹一度在业内几度征求意见后,监管未再提及。不过8月2日晚间,央行在其官网挂出《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一下子让这个消沉的消息再度在业内炸开了锅。
陈宇认为,该意见稿的核心其实在于两点:第一,不允许第三方支付吸收存款,所有的资金必须进银行的账户;第二,不允许第三方支付进行体系内转账,从而让支付公司回归到通道技术本身,不要成为一个存款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