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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路没法赔?“预付卡保险”不保险

作者:邬林桦 王亦菲
来源:新闻晨报
日期:2015-07-29 10:48:47
摘要:7月28日下午,多名消费者来到代官山总部——上海展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圆公司)在徐汇区虹桥路的办公室,试图挽回自己购买会员卡的损失,但这里大门紧闭,只有一张收房告知书贴在门口。更让消费者气愤的是,代官山总部从今年春节后基本处在无人办公的状态,但其门店依然鼓励消费者办理预付会员卡,“这不是存心圈钱吗?太过分了!”
关键词:会员卡预付卡

跑路没法赔?“预付卡保险”不保险

  代官山总部办公室人去楼空,门口贴着收房告知书、电费欠缴通知。 IC

  “看了新闻后才知道,代官山已经关门了。”7月28日下午,多名消费者来到代官山总部——上海展圆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展圆公司)在徐汇区虹桥路的办公室,试图挽回自己购买会员卡的损失,但这里大门紧闭,只有一张收房告知书贴在门口。更让消费者气愤的是,代官山总部从今年春节后基本处在无人办公的状态,但其门店依然鼓励消费者办理预付会员卡,“这不是存心圈钱吗?太过分了!”

  据悉,展圆公司早前投保过由本市共保体承保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履约保证保险。但由于展圆公司有预谋失联,且公司所有信息资料和人员无法对接,所以共保体和上海市商务委暂时都还未拿到其预付卡买卖及消费的相关信息,预付卡消费者也无法证明卡内余额,因此暂时不能赔付。目前共保体正在与市商务委积极寻找解决办法。

  总部今年春节后濒临倒闭

  今年5月,消费者朱小姐办理了代官山的会员金卡,充值3000元。没想到这张卡才用了一次,办卡的门店就突然停业了,卡里还剩2700多元。

  代官山总部办公室位于虹桥路元福大厦27楼的2704、2705室。据元福大厦物业工作人员透露,从今年春节以后,2704、2705两间办公室就基本没人上班了。这家公司开了有八九年,最早的办公室在15楼,后来职员多了,又在27楼弄了两间办公室。最多的时候,有40多个人在此办公。但是从今年3月开始,上班的人只剩两三个了,听他们员工说,公司快不行了。

  得知此事,朱小姐更加气愤,“这么说来,代官山在3月就基本处于倒闭状态,可是门店直到5月还在让消费者办理预付会员卡,这不明摆着圈钱吗?”

  据悉,展圆公司除了拖欠供应商1000多万元货款,还拖欠物业费、电费、员工工资等多笔款项。

  办公室5月已挂牌出售

  7月28日,有知情人士向记者透露,元福大厦2705室的原业主就是展圆公司的法人代表,是一名台商,而该房屋已于今年5月初在房产中介挂牌出售。

  记者从房产中介处获悉,元福大厦2705室在5月初挂牌后,不到半个月即以500余万元售出,卖方委托人的确操着一口台湾口音的普通话。“这套房屋成交很快,买方看了一次就确定了购房意向,而最后的成交价也是卖方让利的。”中介业务员说,基于隐私保护,客户的详细资料不方便透露。

  随后,记者在上海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查询到,展圆公司于2006年1月27日注册成立,属于外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为300万美元。

  7月28日,市工商部门表示,将协助消费者和供应商登记信息,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将该企业的信息纳入诚信经营黑名单,对公司法人今后的经营行为进行限制。

  保险理赔程序无法启动

  上海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履约保证保险共保体前不久启动。所谓“单用途商业预付卡履约保证保险”,是指当预付卡企业申请破产且被依法裁定、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备案机关处以最高限额的行政处罚,企业拒绝履行或无法履行兑付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并且未能退还卡内预收的资金余额时,持卡消费者可以依据保险合同约定获得相应的保险赔偿。

  朱小姐也曾致电市商务委,被告知代官山虽然购买过预付卡履约保证保险,但目前还不能赔付,原因是“公司跑路了,无法进行清算,自然就无法启动保险理赔程序。”电话中,市商务委共保体组的工作人员告诉朱小姐,根据保险合同,其约定的赔付条件有多条,包括预付卡企业已被裁定破产、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被备案机关处以最高限额行政处罚导致企业拒绝或无法履行兑付义务,而商家跑路关门则不在其中,“现在人都找不到了,保险流程走不下去。”

  另外,仅凭消费者一张小票,也无法证明会员卡内真实余额究竟有多少。“小票不能作为依据,还是需要看系统内金额和预付卡内的交易数据。”一保险业内人士表示,保险公司需要消费者或者商务委提供预付卡发卡企业的有效卡的交易数据、余额,明确消费者手中卡内的余额究竟是多少,这在法律上称之为“确权”。

  但对于消费者而言,要提供这些数据基本是不可能的。“消费者作为个体怎么获得企业的数据?我们一开始就认为企业曾在商务委备案、买过保险,总归就放心了。现在发现这个保险或者是相关条例起不到保障作用,这让我很难理解。”朱小姐说。

  [律师建议]

  建统一数据库监管

  预付卡的消费明细

  上海纽迈律师事务所方正宇律师表示,商务部在2012年颁发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发卡企业必须到例如商委这样的机关备案登记。“备案时,除了一些书面材料,还有一个专门的资金监管要求。根据企业的性质,备案机关会依据上一季度企业所收到的预付款金额,按照20%至40%的比例存入银行专门的资金存款协议。”方正宇说:“这个账号处于监管状态,作为保证金的性质,备案机关起到的是看门人作用。”

  方正宇指出,根据现行的保证金制度,是要求商家每季度备案更新一次数据,这在时间上可能有一定滞后。“如果企业短时间内蓄意发卡收拢资金,监管部门可能无法及时察觉,导致前期缴纳的保证金没有办法支撑所有的后续赔付。”此外,在《管理办法》中,没有明确指出企业一旦出现“跑路”等问题,是否可以直接把这笔资金进行划拨。虽然资金处在监管状态,但它的所有权仍属于发卡机构。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指出可以直接对这笔资金进行划转,因此理论上来说,可能需要消费者提起专门诉讼,以原告的形式向被告要求返还。胜诉之后,才能考虑是否可以从上述资金中进行相应的划拨。“这种处理方式的周期一般较长,但也能够解释此次代官山事件后为何没有立刻进行资金的返还。”

  另一方面,企业尽管购买了预付卡履约保证保险,但如果像代官山这样“跑路”、失联的话,主管部门拿不到企业的数据库,清算无法进行,赔付也就无从谈起。“主管部门是否能建立一个统一的数据库,把预付卡发卡企业的消费交易数据也纳入监管范围,这样一旦企业跑路了,那么主管部门能够请第三方进行独立核算,然后要求保险公司根据核算数据,对消费者会员卡内金额进行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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