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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正在改变居家养老模式

作者:韩秉志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日期:2015-06-29 16:19:19
摘要:与机构养老相比,居家养老服务主要依托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居家养老还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更容易为老人接受,有助于应对银发浪潮的冲击。在“互联网+”时代,居家养老模式也悄然发生着变化


  与机构养老相比,居家养老服务主要依托社区,为居家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和精神慰藉等方面服务。居家养老还是对传统家庭养老模式的补充与更新,更容易为老人接受,有助于应对银发浪潮的冲击。在“互联网+”时代,居家养老模式也悄然发生着变化

  “孩子平时工作都忙。等咱们老了,就去养老院,不给子女添麻烦。”

  “要去你自己去,我就想待在家里!”

  ……

  一对50多岁的夫妻之间的对话,折射了不少人对未来老年生活的担忧。与机构养老相比,社区居家养老作为政府大力提倡的养老方式,更符合我国国情和传统,更容易为老人接受。

  探索居家养老新模式

  近期举办的第四届中国国际养老服务业博览会现场人头攒动,在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展位前,一位工作人员向参观者介绍一款名为“养老圈”的手机应用。“我们希望将其开发成养老从业者的百科全书,为养老机构提供查询养老项目、培训机构、建筑设计公司、运营公司等服务。”该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

  一些养老机构利用大数据,对老年人的生活习惯进行挖掘,并通过线上线下互动,为老年人提供丰富多样的养老服务。这类模式将政府、社会力量和社区紧密联系,在引领居家养老新方向的同时,也积极探索着广阔的市场商机。

  民政部副部长邹铭说,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应该紧跟信息化发展前沿,运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技术手段,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实现标准化和信息化两翼齐飞。

  为了提升养老服务信息化水平,适应“互联网+”发展新要求,民政部与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开展了养老信息惠民工程试点、远程医疗服务试点和国家智能养老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试点等3项国家级试点工作,目的就在于充分依托现有资源和社会力量,推进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在养老服务领域的广泛应用。目前,上海、厦门等地在社区已开始试行老人居家信息平台建设,在社区建平台、家庭设终端,监控老人健康状况的同时,引导老人走出家庭,融入社会活动,接受社会服务。

  “我们还要发展老年电子商务,推进实施养老信息惠民工程试点,提升老年人的信息消费能力和水平。”邹铭说。

  构建服务“云平台”

  打开手机应用,子女就能看到老人在家的身体状态有无异常;通过体感电玩训练,老人在轻松娱乐中记录其身体复健情况;为失能老人佩戴上“防走失腕表”,监护人就能在网上查询到佩戴者的行动踪迹……基于大数据、云计算智能平台和线下服务的“物联网养老”模式,有望打通养老服务的“最后一公里”,突破传统居家养老的诸多瓶颈。

  养老需求多元与供给方式简单的结构矛盾,是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面临的一项突出问题。其中,老年人健康管理的信息化是一大难点,尤其是失能、高龄、空巢、失独和农村老年人养老面临很多困难。互联网技术的日益成熟,让许多养老医疗产品“智慧”起来,并不断催生出新的供应商,提供更加充足而多元化的养老服务供给。

  比如,老年健康体系可以通过移动终端收集用户的健康信息,并提供个性化健康解决方案。通过互联网云平台计算分析,老人的健康监测数据结果发送给老人亲属,或者社区及养老、医疗服务机构,只要通过手机,就可以查询老人的血压、血糖、心率等健康数据。此外,老人还能享受到紧急救助、康复护理、家政服务等一系列居家上门服务,并实现自助计时和即时评分。

  “驱动科技创新已成为解决养老问题的必然趋势。”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副巡视员代晓慧表示,全方位利用高科技手段,实现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与互联网技术、移动网技术、卫星通讯技术、有线电视网络技术、云技术、物联网技术、大数据技术等综合应用,将有效满足老年人不同的养老服务需求。

  广阔市场待开发

  “互联网+”正全面融入金融、交通、医疗、保健等与养老服务相关的家庭服务业。不过,业内人士指出,“互联网+养老”作为新兴业态,尚处于初级阶段,考虑到老年人群体的特殊性,其培育发展仍然面临着盈利模式、群体培育、路径保障等诸多挑战。

  “以老年健康管理为例,用来监测老年人健康状况的家用医疗器械普及率较低,没有现实数据上线汇集,健康管理的模式更多停留在通过社区门诊或医院体检获得数据;专业化护理人才短缺,老人遇到跌倒、疾病等意外状况时,仍更多依赖相对封闭和集中的医疗资源;养老行业还未建立质量管理、风险预防、评估评价、纠纷处理、信息互联互通等共同认可和遵守的标准和规范。”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老年人福利处副处长孙文灿认为,如何盘活现有资源,开发互联网老年金融,形成集支付、信托等为一体的集约化金融服务平台,也将会是一个跨界难题。

  从基础载体和服务供给来看,“互联网+养老”还需要大平台、服务商和专业化环节3类主体。居家老年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家庭收入状况、身体状况、子女情况等核心信息,是开发O2O平台和服务投放的基础。在服务商层面,面对老年人的多元化需求,还应当采取购买服务、公私合作等模式,鼓励支持更多的互联网企业、社会化服务商,围绕老年人需求提供标准化、开放性的居家服务及健康管理等服务项目。

  孙文灿认为,“互联网+养老”离不开专业化的信息技术支撑,以及支付、评价等专业保障,引导企业将信息技术与养老服务融合,通过更细致的拆分来提高可及性、准确性和普及程度。下一步,政府部门应当扮演好引领者、支持者和参与者的多重角色,依托现有资源和社会力量,通过O2O模式等方式,搭建养老服务网络平台,坚持免费试用与产业链延伸,上门服务与大数据结合的理念,并积极发展老年电子商务、老年互联网金融、老年教育等新业态。(经济日报记者 韩秉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