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监会副主席周慕冰:严格要求银行规范IC卡工本费收费行为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5月8日上午在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银监会副主席周慕冰在吹风会上回答记者关于银行业收费问题时表示,到2014年末,我国21家主要银行的收费项目平均为十大类305项,与2011年相比减少了117项。
他同时表示,近期,根据国务院的要求和银监会的部署,目前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已经公告调整了IC卡工本费服务项目收费水平。
以下为周慕冰回答记者提问实录:
记者:
有一个问题请教银监会的周主席,据我们了解,现在银行业还存在一些乱收费的现象,有的银行是只收费不服务,有的是巧立一些名目,在贷款利息之外会强制收费或者是捆绑一些理财产品来收费。我们就想问一下,银监会下一步在整治清理乱收费方面有什么具体的措施?这种措施能不能有效解决目前企业融资贵的问题。谢谢。
周慕冰:
谢谢你的提问,你的问题非常好,很有针对性,这也是领导关心、群众关注、银监会重视的问题。估计大家会提这个问题,我在之前还是做了功课的。我在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请允许我多占用一些时间,把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跟大家报告和介绍一下。
首先商业银行作为服务性的企业,跟其他服务行业的企业一样,提供服务、收取费用应该是正常的市场经营行为。因为银行跟米店、商店和其他卖布、卖粮食的商店是一样的,就是服务行业,说到底要靠服务收费来持续经营。同时商业银行也必须遵守市场经营规范,服务收费要合法合规合理,不能乱收费。但是我们怎么界定乱收费呢?这里跟大家提供四条原则,你们也可以通过这个原则来监督银行。
第一条原则,目录原则。2014年银监会、发改委联合发布《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对客户普遍使用、与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关系重大的银行基础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除此之外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定价由发改委和银监会根据《价格法》列出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对市场调节价,银监会要求银行统一编制服务价目表,在官方网站和营业网点公布,银行必须按照目录项目收费,不得另立项目。如果没有服务价目表的话,你可以投诉它。
第二条原则,透明度原则。对于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发展改革委和银监会都印订了定价目录,发展改革委是我国价格管理机关。明确了价格标准,同时降低和调整了部分银行业服务收费标准。对市场调节价,银行必须核算成本,明码标价,不得随意涨价,保持信息透明,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第三条原则,质价相符原则。银行服务质量和服务价格要质价相当,不得只收费不服务,或者多收费少服务,这是质价相符原则。
第四条原则,服务绩效原则。银行服务收费和客户实际情况必须匹配,同样的服务项目对大客户或小微企业客户来讲,带来的实际绩效是不一样的。对小微企业适当降低价格。
这四条原则供大家参考。
对于银行收费,大家都非常关注,因为在座各位包括我自己也是金融消费者,也都是银行的客户,所以群众关注,国务院领导也非常关心,银监会对这件事情一直高度重视,做了很多工作,今天有这个机会跟大家多说两句,报告一下。
银监会一直严格要求银行规范服务收费行为,履行社会责任,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一是出台法规文件,全面加强管理。2014年2月银监会和发改委联合印发了《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办法》,就明确银行服务定价程序、强化信息披露、规范内部管理、加强外部监管和社会监督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保障客户对银行服务价格的知情权、选择权。
二是督促银行减费降费。对使用最广泛的银行基础服务实行免费或者优惠,保障社会公众享有基础服务的权利,要求除银团贷款以外,商业银行不得对小微企业贷款收取贷款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对小微企业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服务费等等,此外下调了刷卡手续费标准,减轻商户负担,方便持卡消费,明确IC卡工本费定价原则和价格分担机制,鼓励商业银行减免优惠银行卡的工本费。在这里跟大家特别报告一下,到2014年末,我国21家主要银行的收费项目平均为十大类305项,与2011年相比减少了117项。
三是持续开展专项检查和治理整顿,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从2012年开始,银监会持续开展对乱收费等不规范经营行为的专项治理,要求银行严格执行“七不准、四公开”,公开收费价目表,建立投诉举报机制。“七不准”是指不准以贷转承,不准存贷挂钩,不准以贷收费,不准浮利分费,不准借贷搭售,不准一浮到顶,不准转嫁成本。“四公开”是指收费项目公开、服务质价公开,效用功能公开、优惠政策公开。银监会要求所有的银行网点必须用两种方式公布“七不准、四公开”:一是印成标准的价格目录手册,贴在墙上,放在网点供消费者查阅,二是在滚动的电子屏幕上滚动显示。大家可以去银行网点监督,如果“七不准、四公开”没有公布和在电子屏幕上滚动的,可以投诉它。
2012年-2013年银监会派出了18个督查组,深入224家银行总部和319个营业网点明查暗访,对104个专项治理落实不到位的问题责令银行限期整改,对62个违规问题依法处责。2014年6月银监会联合发展改革委到10个省开展专项检查,2014年底,银监会又集中力量在银行业机构和银监会系统内同时开展“两个加强、两个遏制”的重点检查,重点对乱收费进行了查处。经过各方努力,从总体上看,银行业积极完善服务收费,投诉和责任追究等制度,规范收费行为也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在部分银行机构收费质价不符,以及刚才记者说到的捆绑收费、只收费不服务这些现象仍有出现,与社会公众的期待相比还有差距。
近期,根据国务院的要求和银监会的部署,目前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已经公告调整了IC卡工本费服务项目收费水平,农业银行从5月1日起停止收取了贷款承诺函等6项与企业贷款相关的服务费用。大家可以观察,这些银行会陆陆续续进一步减费让利。下一步银监会将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继续推进银行业全面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督促银行建立价格与服务相称、成本合理补偿、标准科学透明的服务收费机制,取消不合理的中间业务收费考核。其实在银行服务规范收费方面,各家总行也有明确要求,但是基层因为要完成考核指标,变相通过收费来实现,因此现在要治本改善考核指标方面采取措施。
二是规范经营行为。继续督促落实“七不准、四公开”,提高服务收费信息透明度,清理不必要的资金中介、过道、通道、过桥环节,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三是推进“两个加强、两个遏制”,用好投诉举报,强化对银行违规收费行为的监管查处和惩治力度。对于不服务只收费的,坚决取消并查处;对于能够在利差中补偿的,要求不许再另外收费;对于必须保留的补偿的成本收费,要求严格控制收费水平,能降低的尽可能降低;对于巧立名目、变相收费,增加消费者负担的,一律取消。
我们欢迎社会各界,特别是媒体界的朋友们对银行服务收费行为进行监督,对各方举报的银行违法违规收费行为线索,监管部门将积极跟进,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抓到底。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