滇西高速成利用ETC玩猫腻逃费的“重灾区”
利用ETC玩猫腻逃费滇西高速成“重灾区”
去年全省查获案件2877起 伎俩多查处取证难度大
高速公路ETC车道,本是便民措施,却有人对它动起了歪脑筋,偷逃过路费。特别是滇西黄金旅游线上,更成为ETC车道偷逃费的重灾区。今年3月,昆明市西山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且法院当月作出判决的ETC逃费案就有6起。ETC逃费“黑洞”到底有多大?他们使用的到底有哪些伎俩?这些新型逃费案的背后,暴露出管理部门哪些尴尬?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采访。
ETC逃费案
一月公诉10多起
这几个月,西山区检察院的小张非常忙,他和同事在加班加点地办理着几起ETC逃费案。从2012年开始,他们每年要办理很多类似案件。私下里,小张与同事们开玩笑说,他们都快成ETC逃费案公诉的代言人了。以西山区检察院为例,有时一个月要集中办理10多起ETC逃费公诉案。小张说,在他们眼中这类案件属于小案子。但是案件多了,也就凸显出了其中的利害性。
案多人少,西山区法院的孟法官也不轻松,他曾经两天时间里审判ETC逃费案有3起之多。孟法官说,他办理的几起案件中,基本上都是通过利用假证,将9座车以7座车的形式办理了ETC“云通卡”,集中在昆明至滇西的高速公路上偷逃过路费。
车型不符车卡不符
占多数
西山区检察院的小刘从2012年初开始接触办理此类案件,经过几年经验积累,如今她办案已是轻车熟路,她还总结出了涉案司机的逃费方式:“车型不符”、“车卡不符”、“一车多签”、“冒领套卡”、“套牌假冒”……小刘说,从她出庭支持公诉类似案件来看,“车型不符”和“车卡不符”占据了绝大多数。更有甚者,还有四型大客车办理了一型客车的卡。这种逃费方式较为常见,然而查处难度在于除非这些车因卡余额不足驶上人工车道,否则很难查获。
李法官曾多次担任过ETC逃费案的审判长,他坦言,类似的案件因为涉案金额不多,基本在案发后,都补交了其偷逃的过路费。按照法律规定一般都是判处缓刑、管制并处罚金。“抓到就认栽,抓不到就省钱”,抱着如此心理铤而走险的大有人在。
ETC逃费查处主要靠人工识别
这些逃费车辆,是如何被逮到的呢?专业人士透露,在他们的巡查中,这些被查处的ETC车辆之所以引起他们的注意,主要是“超时”惹的祸。因为车辆上高速公路后,系统开始按每小时30公里的速度自动为车辆计时。下高速公路时,如果超时收费系统会自动提示。通过这一“超时”线索,来判断车辆是否存在逃费行为。
但是,“超时”识别法,也不见得完全奏效。因为目前ETC系统不具备超时提示功能或自动拦截功能。为此,当前判断该车辆是否真正利用ETC逃费,只能靠人工巡查、识别。这些偷逃过路费的案件,大多是偶然间获得的线索,要想从根源上控制,还很难以做到。
去年追缴通行费651.19万
晚报记者了解到,当前,ETC不停车收费系统还不是很完善。昆明西管理处有关人士说,由于昆明西是进入大理丽江等黄金旅游线路的窗口,办理ETC的客户相对较多。从2012年起,他们在工作中就陆续发现,有人利用办理ETC通行卡的管理漏洞偷逃过路费。从查处的情况来看,昆明西成了ETC逃费的“重灾区”。
该负责人称,有关昆明查处的ETC逃费案,目前到底有多少,还没有专门做过统计。但是可以肯定的是,ETC逃费正在呈现增多趋势。
ETC逃费“黑洞”到底有多大?据云南公投公司提供的数据,2014年在打击偷逃通行费的高压态势下,全年破获偷逃费案件2877起,追缴通行费高达651.19万元。
云南公投高速公路运营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坦言,在当前的收费形势下,如何预防和有力查处偷逃费车辆是收费工作面临的重大难题之一。该负责人的担忧不无道理。因为他们知道,当前ETC不停车收费系统硬件设施,还不是很完善,甚至还存在很大的监管漏洞。
那些有意规避交费的“云通卡”,车辆情况明显与ETC信息不吻合,但是他们为什么就能轻易办到呢?面对如此敏感的话题,该负责人解释说,这是个系统性和技术性很高的问题,三言两语说不清楚。他们目前的管理责任,就是要不断地完善相关科技手段,改进监控系统,通过图像、流水记录、数据分析等方法,提升对ETC的管理水平。
相关案例
●梁某某,自2013年10月份以来,利用一辆云A牌照的银灰色金杯车9座车,办理一本7座假行驶证,将假行驶证提供给昆明西管理处办理ETC通行卡使用,后利用该卡在昆明至大理,昆明至省内,大理至昆明的高速公路上偷逃过路费。截至2014年7月24日,涉案金额9045元。西山区法院以梁某某犯诈骗罪,判处管制一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罗某某,利用自己驾驶的一辆9座金杯海狮车,办理了一本7座的假行驶证,将假的行驶证提供给昆明西管理处办理ETC通行卡,本应缴纳2型车的通行缴费遂变成1型车的费用,并使用该卡在昆明至大理、丽江,大理、丽江至昆明等路段的高速公路上缴纳通行费。自2012年12月份至2014年11月期间,偷逃过路费共计20863元。西山区法院以罗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
●王某某,2013年2月至2014年4月,将自己所有的一辆车牌号为云F的四轴大货车,改装成五轴大货车,偷逃过路费51次,偷逃金额累计9623元。西山区法院以王某某犯诈骗罪,判处管制一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彭某某,2013年12月,托人办理了云A号牌9座金杯车辆假的7座车型行车证(副证)后,其利用虚假的行车证至昆明市广福路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办理ETC通行卡,从2013年12月14日至2014年9月10日期间一共在云南省内偷逃过路费共计9953元。西山区法院以彭某某犯诈骗罪,判处管制一年零二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吴某某,2012年12月间,以委托他人伪造的金杯商务车行驶证,到云南省公路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昆明西管理处申办ETC通行卡。以更改核载人数方式偷逃过路费。自2012年12月至2014年7月间,共计偷逃过路费18209元。西山区法院以吴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