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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襄阳市居民健康卡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RFID世界网收录
来源:市卫生局
日期:2015-01-28 14:45:41
摘要: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快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规划发[2013]32号)、《国家发改委等12部办委局关于加快实施信息惠民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14]46号)、《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居民健康卡发行应用工作的通知》(鄂卫办发[2013]67号)以及全省居民健康卡普及应用工作推进会议精神,为全面推进襄阳市居民健康卡发行应用工作,特制定本方案。请各地各单位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强化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开发区社会事务办(局),市直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市区各有关医疗机构,委机关有关科室: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快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规划发[2013]32号)、《国家发改委等12部办委局关于加快实施信息惠民工程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14]46号)、《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居民健康卡发行应用工作的通知》(鄂卫办发[2013]67号)以及全省居民健康卡普及应用工作推进会议精神,为全面推进襄阳市居民健康卡发行应用工作,特制定本方案。请各地各单位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机制,强化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2015年1月26日

   襄阳市居民健康卡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将卫生信息化作为深化医改的重要支撑之一,随着国家卫计委《加快推进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的出台,人口健康信息化成为卫生计生事业、医改工作新的发展方向,而居民健康卡作为国家健康信息化战略及信息惠民工程的一个重要任务,有利于优化卫生计生服务流程、改善就医环境,在缓解“看病难、看病贵”和改善医患关系方面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为全面推进襄阳市居民健康项目建设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国家信息惠民政策,推进健康服务信息化,以居民健康卡为联结介质,依托襄阳市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有效共享全员人口信息、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信息,坚持居民健康卡的专属、通用、交互和开放功能,实现居民身份识别、基本健康信息存储、跨区域跨机构就医和费用结算,促进居民个人电子健康信息动态实时更新,强化个人健康与疾病监测的管理,构建优化、规范、共享、互信的诊疗流程,方便居民享受连续、高效、便捷的卫生计生服务。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按照“银医合作、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的工作原则,以“区域批量发卡为主,重点人群和医院发卡为重要补充”的发放方式,加快我市居民健康卡发行和应用。力争到2015年底,以县(市、区)为单位的居民健康卡发卡率达到50%以上,2016年力争实现全覆盖,最终实现居民健康卡在全市乃至全省、全国范围内跨机构、跨地域的一卡通用。

  (二)具体目标。

  1、启动城区居民健康卡项目建设。一是完成城区重点人群发卡:以襄阳市中心医院、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襄阳市中医医院为先期用卡医院,以城区新农合人群为发卡对象,完成45万张农合人群的批量发卡和卡应用。二是完成城区全覆盖发卡:组织发放城区非新农合人群,用卡机构为城区内所有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完成主城区所有人群发卡的全覆盖,实现居民健康卡在城区内诊疗服务一卡通用。

  2、启动各县(市、襄州区)居民健康卡建设。该阶段建设与主城区同步进行。组织各县(市、襄州区)以整县推进的方式发行应用居民健康卡,用卡机构为县域内相关医疗机构,实现县域内就医一卡通,最终完成居民健康卡全市全覆盖。

  (三)主要任务。

  完成襄阳市发卡相关资质申请、报批、卡测试及报备等;完成卡工作方案、实施方案及各类标准、规范出台;按照省卫计委确立的省、市两级体系架构,完成我市居民健康卡卡管平台建设;完成各级医院的申领和受理环境改造,包括所有终端设备测算、遴选及部署,以及各类应用系统改造、测试及部署等;完成区域内各级医疗机构的接入改造,实现卡管平台与我市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的信息对接;完成各级各类人员培训和必要的宣传;完成全市所有人群的批量发卡和卡应用。

  三、建设步骤

  各地要围绕襄阳市居民健康目标任务,将居民健康卡发行应用列入议事日程,加强研究,提出详实规划,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按照以下建设步骤,及时启动居民健康卡项目建设,力争用两年时间完成居民健康卡全市全覆盖的建设任务。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4年12月)。贯彻落实全省居民健康卡普及应用推进会议精神,大力宣传居民健康卡发行应用的重要意义,由市卫计委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我市居民健康卡发行应用工作,落实合作银行及承建总集商,推动全市居民健康卡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二)业务调研阶段(2015年1月)。由市卫计委、合作银行及居民健康卡总集商对城区(含襄城、樊城、高新、鱼梁洲、东津新区,下同)45家一级以上医疗机构、2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3家社区卫生服务站、17家乡镇卫生院、297家村卫生室的网络、系统、设备等有关情况进行调研,编撰详细调研报告;各地卫计局也要组织相关方对辖区范围内医疗机构的开展必要调研工作。

  (三)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2-8月)。

  1、按照国家及省卫计委相关标准和要求,完成我市居民健康卡的报批、设计、制作及相关文件的制定。开发并部署全市居民健康卡卡管平台,对全市居民健康卡发卡、挂失、冻结、注销等进行统一管理,对全市医疗机构、卡商、SAM卡进行注册。该项任务在市卫计委指导下,由总集商建设完成。(2月)

  2、根据《居民健康卡基础数据采集规范》,从农合系统、公安系统中将城区居民的信息采集出来,通过卡管平台进行比对和查重。核对无误后,交给银行确认和后续制卡。该项任务由总集商和合作银行完成。(3月)

  3、完成卡读写终端、自助终端设备测算、遴选及部署、测试等;制定统一的标准接口(包括与医院HIS、新农合、卡管系统、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等接口)。该项任务由总集商协调各软硬件厂商完成。(4月)

  4、按照国家卫计委相关技术规范,提供5张测试样卡;通过国家测试之后进行卡片批量生产。该项任务由市卫计委主导,总集商技术协助完成。(5月)

  5、按照区域人口健康信息平台的规范,完成与我市卡管平台对接;完成城区各级医院HIS系统改造;完成与金融系统改造。该项任务由总集商协调各系统承建商完成。(6-7月)

  6、进行居民健康卡宣传策划,举行健康卡首发仪式、召开新闻发布会等。该项任务由市卫计委主导,各接入医院及区卫计局协助完成。(8月)

  (四)全面完成阶段(2015年9月-2016年12月)。2015年底,完成全市新农合人群发卡任务,实现全市健康卡50%发卡量;2016年底,完成居民健康卡全市全覆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为强化全市居民健康卡的组织领导,市卫生计生委成立居民健康卡建设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全市居民健康卡建设工作。各地要对此项工作引起足够的重视,进一步完善领导机制,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组建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落实“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机制,整合各方面资源和需求,统筹开展居民健康卡建设工作。要明确各单位、各部门职责,确立居民健康卡建设管理部门和工作机构,配备专门人员,加快推进居民健康卡建设工作。

  (二)完善机制,强化协调。各地要建立完善人口健康信息化和居民健康卡建设、管理、应用等各项制度,加强对卫生计生业务与信息技术复合型人才的培养、管理,满足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居民健康卡等各项信息系统和工程的建设、维护与应用需要。要主动加强与发改、经信、财政、社保、银行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协调会商和信息数据交换共享机制,积极争取支持,充分利用专业技术公司力量,整合多方资源,明确居民健康卡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和广泛应用的有效途径。

  (三)多方筹措,加大投入。各地卫生计生部门要积极主动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对居民健康卡的重视与支持,加大对卫生计生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投入。要积极争取发改、财政等部门,重点保障人口健康信息化经费投入,用好、管好信息化专项建设资金,最大程度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要多方筹措资金,采取与金融机构合作的模式,推动居民健康卡建设,实现互利共赢。

  (四)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各地借鉴吸收秭归等开展居民健康卡建设地区的经验和做法,加快本地居民健康卡普及应用进程。要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改进工作措施和方法,推动相关机制、体制建立完善,形成适应本地的项目建设方式,并尽快加以整体规模化推进,促进居民健康卡在区域内快速普及有效应用。

  (五)强化督办,确保落实。各地要将居民健康卡的发行应用纳入重点督办内容,建立督查专班,对居民健康卡的完成情况进行综合或专项督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省、市卫生计生委将建立通报制度,对各地居民健康卡建设工作进行年度目标考核,并与争先评优和项目资金安排紧密挂钩。请各地引起高度重视,明确工作方向,采取得力措施,确保居民健康卡建设取得实实在在、人民满意的效果。

襄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1月2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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