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校园“一卡通”违规绑定电信手机卡在株洲上演
秦远(化名)是一名即将入学的湖南株洲市幼师范新生,8月5日,前往学校报到的秦远发现,他刚花几千元买的新款智能手机,在学校将不能使用了;原因是株洲市幼儿师范学校今年投资建设了一卡通平台,且必须使用电信公司的天翼手机卡,秦远的手机正好不支持该电信公司的服务,无奈他的新手机只能“休假”了。
又现学校“一卡通”绑定电信手机号
遇到同样问题的不止秦远一个人,记者走访了解到,在近日新生开学报到时,报道流程第七步即为“办理手机赠送手续”。乍一看以为是免费赠送手机,实际流程为学生凭学费缴费凭证到班主任处领取手机号码卡,再到电信公司设的营销台处预存100元话费,凭借预存话费收据和手机号码领取手机,最后到该校的电信营业代办点凭身份证激活手机卡。
“这就意味着,如果我们不办理手机卡的话,将无法完成报到手续。”秦远说,很多已经拥有手机和手机号的同学,由于学校使用的“一卡通”与电信公司的手机号绑定,不得不换电信版的手机,或办电信的手机卡。“这样,导致很多同学额外支出不少费用,不仅造成了浪费,也带来了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一卡通”绑定属违规
为何非要办理“一卡通”服务,不办理的话是否可以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株洲市幼儿师范学校所使用的“一卡通”服务已经捆绑到了学校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了门禁、考勤、用餐等功能,也就是说,如果没有“一卡通”,学生在校学习生活将会无法正常进行。
其实,使用“一卡通”的本来目的应是便利学生的学习生活,为何学校不能人性化一点,使“一卡通”能够支持三家运营商的服务,或者提供不与手机号码绑定的白卡供学生自由选择,而不是强制性的“捆绑”销售?
记者联系到了湖南省通信管理局的有关负责人,该负责人表示校园一卡通绑定电信手机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服务中,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定电信用户使用其指定的业务;及四十二条第一款电信业务经营者在电信业务经营活动中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电信用户选择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依法开办的电信服务的规定,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校园电信业务市场经营行为的意见》中“电信企业为学校提供的‘校园一卡通’业务不得强制与指定移动通信业务或手机终端捆绑”的要求,严重侵犯了校园用户的自由选择权,打乱了校园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湖南省通信管理局和省教育厅将联手督察校园电信违法违规行为
8月6日,湖南省通信管理局有关人员赶到该校进行了调查取证,对于株洲电信公司的以上违规行为,该局将立即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湖南省通信管理局负责人介绍,今年6月11日,省通信管理局与省教育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校园电信业务经营秩序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级学校公平不得与电信企业签订任何形式的排他性协议、接受电信企业的不符法定名目的校园捐赠、将学生用户办理电信业务纳入报到流程、利用“校园一卡通”等与电信业务强制捆绑。
在规范“校园一卡通”业务方面,强调电信企业和学校均不得将“校园一卡通”业务与指定的通信业务或手机终端绑定,已经绑定的要求全面开放。
湖南省通信管理局、省教育厅已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加大对校园电信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校园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共同营造和谐健康的校园电信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