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时代更应打造具有包容性电子商务生态链
2011年我国电子商务贸易总额5.88万亿元,2012年突破8万亿,2013预计可达10万亿。互联网电商,尤其是移动互联电商正在迅速重组合改变传统商业模式、消费模式和生活模式。
基于互联网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为全球商品提供了一个开放的流通平台,进一步促进了全球化的进程。Beynon-Davies P(2010)通过2001-2007年间对英国中小型企业的实证调查,指出电子商务对区域发展具有明显的驱动力。国内阿里巴巴集团研究中心研究也指出电子商务对于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价值日益显现。不过电子商务生态链发展能否让所有人都分享到技术发展的福利。Yuji Nakayama(2009)采用线性城市模型探讨了电子商务对社会福利的影响。该研究表明,在日本和美国的经济环境下小型电子商务的市场份额可能会导致社会福利的损失,即电子商务的影响:它总是有利于消费者,但可能会降低社会福利。
的确能否分享到这一技术带来的发展,取决于一系列因素,如信息通讯技术基础设施覆盖(包括数字化资源、质量和数量)、接收及获取信息的能力(ICT使用能力、能否了解互联网功能),在接受和消化过程中不同人群表现了巨大的差异。这种新型贫富差距最早被美国国家通讯与信息管理局(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s and Information Administration - NTLA)发布的《在网络中落伍:一项有关美国城乡信息贫困者的调查报告》(Falling through the net: A survey of the "Have Nots" in rural and urban America)报告中定义为“数字鸿沟”,并具体描述了数字鸿沟现象。最近打车软件事件引发了许多争论。究其问题本质也为数字鸿沟引发的负面影响。一些老年人(年龄处于弱势)、一些买不起智能手机(经济处于弱势的群体)、一些不会使用APP下载(信息接入能力弱的群体)都颇受其扰。这些人群不仅无法获得打车软件烧钱带来的福利,也无法分享信息技术的便利;反而面临打车难得困境,甚至被迫加价才能获得服务。
国际电信联盟公布的最新数据表明,发达国家能够使用固定宽带互联网服务的人口已占其总人口的77%,而发展中国家只有31%。更为严重的是,全世界大约2/3的人口、约45亿人至今根本就没有机会使用互联网。2013年5月23日新华网文章也明确指出,全球财富分配的不平衡与信息分配不平衡有着内在的联系。贫穷不仅仅是财富的稀缺,同样也意味着信息的短缺。而互联网应用水准,在相当程度上决定着一国经济结构中的知识分量。在现实生活中,信息产品的获取和使用需要支付费用和一定的知识文化。一些难以接触和使用信息时代工具的人,在获取和使用信息资源过程中存在不平等和“信息贫困”的现象。同时,城市居民利用因特网从事各项活动来改善人力资本,寻求商品和服务的更低价格,利用远程教学获得新的技能,在健康方面基于更多的信息而作出更好的决定。此时,处在鸿沟负极的人在经济积累方面成为了弱势群体,逐渐形成了马太效应,以致穷者越穷、富者越富。
数字鸿沟问题已经不再是单一的信息贫困问题,与城市经济贫困也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如果不采取积极措施,这些人群不仅面临打车难;而且还会面临购物难、储蓄难等,竟而完全边缘化。数字鸿沟使发展中国家贫穷的、既有的路径被信息化革命进一步强化,信息大国利用信息优势在财富的分配上将处于有利的地位。数字鸿沟使世界范围的贫富分化更趋严重。
中国电子商务受益于良好的市场环境,政策的扶持,迎来了井喷时代,生态链亦初具雏形。2010年5月21日,第四届APEC电子商务工商联盟论坛就打造电子商务生态产业链、电子商务政策环境与发展趋势、e时代消费、三网合一、无线领域的商业机会、电子商务的竞争格局与投资转型等主题展开讨论。电子商务生态链作为一种新型交易工具,虽然具有平台效应,但其发挥积极外溢效应将有一定前提条件、约束机制。这也要求政府在促进电子商务发展的同时,为电子商务生态链增长提供支持的同时;另外也需要考虑到数字鸿沟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政府应从包容性增长的角度对观察电子商务生态链对区域经济增长、区域福利的效果。“包容性增长”这一概念最早由亚洲开发银行在2007年首次提出。它的原始意义在于“有效的包容性增长战略需集中于能创造出生产性就业岗位的高增长、能确保机遇平等的社会包容性以及能减少风险,并能给最弱势群体带来缓冲的社会安全网。”最终目的是把经济发展成果最大限度地让普通民众来受益。 包容性增长即为倡导机会平等的增长。包容性增长最基本的含义是公平合理地分享经济增长。它涉及平等与公平的问题,包括可衡量的标准和更多的无形因素。
“机会不平等是对人类天赋的一种浪费,是有害的。所以,它会加剧经济效率的低下,也会导致政治冲突,而且使得一个社会制度还显现了很大的脆弱性”。为打造具有包容性电子商务链,政府除了需要加强基础设施投入、也需关注数字鸿沟现象,加强信息技术对包容性增长支撑;使信息技术成为减贫的重要手段,必要时对信息特权以及对一些扰乱市场秩序的粗暴策略进行限制。
此外,政府应该积极鼓励电子商务运营商开发更多适合减少贫困的业务,促使这些业务更好融入到和谐社会建设中。总之政府、企业、公众应共同探讨如何在大数据时代借助电子商务生态链惠及贫困人口,从而缓解数字鸿沟以及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