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推行ETC便捷服务 可组团办ETC储值卡
随着机动车驾驶人对高速公路ETC收费方便、快捷、高效以及环保等优势的充分认识,为使更多用户享受到ETC的便捷服务,近期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将会同合作银行在沈阳地区开展ETC安装优惠活动。
记者从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了解到,省内所有悬挂“辽A”牌照及悬挂“辽O”牌照的沈阳籍9座及9座以下小型客车(蓝色号牌),在绕城高速各收费站区间行驶,即在绕城高速公路收费站驶入又在绕城高速公路收费站驶出的小型客车享受免费政策。2014年3月31日以后,未安装ETC设备的沈阳籍小型客车将不再享受相关免费通行政策。三种卡可按需办理
ETC是通过辽通卡配合安装于车内挡风玻璃的电子标签,实现车辆通过ETC专用车道时自动缴费、通过人工车道时刷卡缴费的收费系统。辽通卡具有高速公路通行卡及通行费支付两种功能,分为储值卡、联名卡以及记账卡3种。储值卡和记账卡由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单独发行,联名卡由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与合作银行联合发行。辽通卡仅供客车用户办理,暂不支持货车用户办理。
办理储值卡的用户需在卡内预存一定数额的通行费,车辆通过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时,系统直接从卡内扣减相应通行费,卡内记录用户资金余额。卡内余额不足时,必须携带储值卡方可充值。用户办理储值卡需携带车主或办理人身份证、汽车行驶证(单位用户除携带上述证件外,还需携带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预存不少于1000元的通行费。
辽通卡与银行信用卡绑定后为联名卡。当用户使用联名卡通行高速公路后,系统从绑定的信用卡账户内扣减相应通行费。办理时用户需先到与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合作的银行申办联名卡,待取得银行信用卡资格后再办理与信用卡绑定的联名卡。
记账卡内记录用户ETC账户信息,用户需在ETC账户内预存一定数额的通行费,车辆通过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时,系统从ETC账户内扣减相应通行费。记账卡账户中的资金供账户下所有车辆共同使用。目前记账卡只面向党政机关及全额拨款的财政供养事业单位办理。营业网点增至14个
为满足沈阳市ETC用户业务办理的需求,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在浑南长白地区新增设了ETC旗舰店,并会同合作银行推出相应的优惠政策。
截至本月31日前,到旗舰店首次办理ETC储值卡业务的用户,预存通行费不少于200元即可享免费安装ETC设备优惠;截至2014年1月31日前,用户可享受团体办理优惠政策,即参加ETC团体(5名含5名以上沈阳籍用户)办理储值卡业务,每名用户在沈阳市自营网点预存通行费不少于200元,均可享免费安装ETC设备的优惠政策。
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广大用户,办理前需填写《ETC团体办理申请单》。申请单可登录省交通厅官方网站,点击“出行服务栏”填写或到自营网点领取。办理联名卡的用户可拨打各银行客服电话咨询具体情况。
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车辆通过ETC专用通道时,车速不得超过20公里/小时,并与前车保持10米以上车距。当辽通卡余额不足时,应从人工收费车道通行并用现金支付。如ETC车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时,可拨打96199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目前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在沈阳地区共设有ETC营业网点14个,其中,自营网点4个、与银行合作网点10个。自营网点业务办理范围包括辽通卡的储值卡业务;所有储值卡、联名卡的电子标签安装业务;对储值卡用户实现ETC即时办理的一站式服务。合作网点业务办理范围包括由合作银行办理辽通卡的联名卡;由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派驻人员办理电子标签安装业务,为用户提供ETC办理的一站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