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清算拟引入外资 打破银联垄断局面
记者20日从中国商务部网站获悉,第24届中美商贸联委会于20日在京正式闭幕,本次联委会上,双方广泛深入讨论了贸易、投资等领域40多个议题,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经贸成果主要涉及高新技术出口、知识产权保护、市场准入、政府采购协定等多个领域。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美方重申在出口管制体系改革过程中给予中国公平待遇的承诺;中方则表示正在研究制定银行卡清算市场准入管理规定,并将在2014年春季开展的3C认证机构和实验室指定工作中接受外资机构的申请。
值得关注的是,这意味着银行卡清算市场以及3C认证相关工作将进一步向外资开放。
据了解,银行卡产业链条大致可分为发卡、收单、支付清算三个环节,支付清算是金融机构发卡、收单业务顺利实现的重要环节,支付清算机构是银行卡联网通用的重要纽带。目前,我国国内的银行卡转账清算市场只有银联一家企业,虽然2002年成立的银联在这十年间发展迅猛,占有国内100%的市场认可度、并且建立了自己的转账清算网络和渠道,但是,也有业内专家表示,对比能够凭借自身实力在全球银行卡转账清算市场叱咤风云的国际银行卡组织,银联无论在硬件设施、技术手段、管理经验、人员技能上都相差较远。
中国电子支付市场开放的话题一直备受关注。《经济参考报》记者此前了解到,央行正在研究拟定境外银行卡组织进入中国支付服务市场的监管政策。而央行相关政策可能进行调整的背景,可能正是去年7月中美电子支付世贸组织争端案的专家组裁决。
2010年9月,美国贸易代表署就中国电子支付服务措施案向中方提出磋商请求,并正式启动WTO争端解决程序。2012年7月16日,WTO就美诉中国电子支付垄断案发布了专家组报告,初裁认为有关在中国、香港和澳门的支付卡电子交易的要求方面,银联具有垄断地位。业内分析称这无疑使我国电子支付市场的开放面临压力,并或将推动我国未来电子支付市场格局的改变。2012年11月26日,中美达成协议,中国将在2013年7月31日前执行相关裁决。
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龚柏华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按照WTO裁决执行,中方是要尽快出台相关规定的,即应允许外资电子支付服务商进入中国市场。同时,外国的电子支付服务商也应该遵守相关的规定,如设立条件。
他同时指出,“我们从中国深入体制改革,引进竞争机制,主动调整中国人民银行和外汇管理局等方面的文件政策,放宽进入中国电子支付卡的准入,形成良性竞争机制,让消费者最终得益,这是中国主动改革开放的举措,不是被动执行本案这部分裁决的结果。”
龚柏华也提醒说,我们监管措施的内容同样要符合WTO相关规定的要求,注重“审慎监管”。如何在适度引进竞争机制的同时,确保我国的金融安全、信息保护,这将考验我国监管部门立法技巧和执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