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智慧城市”,不妨先打造“决策智慧”
想要杜绝类似“智慧城市热”的“怪象”,首先需要城市的主政者形成“决策智慧”,通过程序与规则来保障决策的民主性与科学性,并善于借助市场的机制,激活社会力量的发展,从而赋予每个城市以个性与灵魂,而非千城一面。
忽如一夜怪风来,“智慧城市”花遍开。
据新华社报道,目前全国已经有超过200个城市在不同程度推进“智慧城市”建设,不仅包括东部沿海地区,连许多经济欠发达地区也卷入“智慧风潮”。更有机构预测,“十二五”期间我国将有600至800个城市打造“智慧城市”。
当前,新型城镇化的主要方向就是“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而“智慧城市”是在物联网、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支撑下,形成的一种新型信息化的城市形态。以“智慧城市”为显著特征的信息化,迅即为各地所接受,动辄宣称打造“智慧城市”,并将此作为城市的“新名片”。
但是,记者调查发现,当前一些地方在智慧城市的建设中,存在盲目跟风、不发挥市场作用、概念多、多方评比、盲目崇洋等五大“怪象”。
应该说,各个城市因时而行、因势而动,积极把握城市发展潮流的行动无可厚非,但前提是需要因地制宜,寻找属于城市自己的独特定位和发展道路,否则就是拔苗助长,旧酒换个新包装,盛名之下,其实难副。
换句话说,尽管“智慧城市”的概念很响亮,但这必然是一个系统工程,比如“智慧城市”与之前的“智能城市”、“数字城市”是什么关系,究竟是观念的刷新,还是技术的更新,或者只是概念的变脸?同时,各个城市的基础条件又千差万别,发展层次也快慢不一,这种情况下的“智慧城市热”不能不说是一种新型“城市病”。
这种担忧并非杞人忧天,现实层面,经常容易看到那些“一窝蜂”、“运动式”的决策思维,主管领导“重点抓”、“全力推”的运行机制……盲目推进的背后,很难让人不与政绩饥渴之类的执政导向联系起来。
因此,惟有“决策智慧”,才能保障“城市智慧”。想要杜绝类似的“怪象”,首先需要城市的主政者形成“决策智慧”,通过程序与规则来保障决策的民主性与科学性,并善于借助市场的机制,激活社会力量的发展,从而赋予每个城市以个性与灵魂,而非千城一面。
并且,“决策智慧”还表现为“执行智慧”,在决策时就要考虑到执行中可能存在的各种问题,打破各个部门“各自为战”的状态,因为目前存在的不少让民众反感的问题,比如“办证难”、“盖章难”等,也在于部门之间的协调不畅,统筹不足。
退一步说,即便现在的“智慧城市”这种“一种命名,多种形态”有一定的合理性,也存在一个“接地气”的问题。如果只是空中楼阁,不能惠民,不能让民众更便利,不能让生活更美好,这种所谓的“智慧城市”,倒不妨说是一种“愚蠢城市”,不要也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