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气瓶将贴“条码身份证” 无证将受罚
9月1日起,宁德市集中推行气瓶数字化管理工作,为每个符合标准的气瓶安装上“条码身份证”,实现气瓶充装,检验过程的信息化管理。
记者从市质监局获悉,这项工作预计要到2014年底全面完成。届时,市民在气瓶使用过程中,选择装有条码的气瓶将更有保障。
贴上“条码身份证” 气瓶实现信息化管理
据了解,气瓶是现代生产生活中常见的特种设备,数量庞大,分布广泛,涉及民生,流动性强,涉及面广,管理难度大,其盛装的介质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性,一旦发生事故,将造成生命财产损失和重大社会影响。宁德市气瓶充装单位多为小型企业,气瓶使用登记不扎实,底数不清楚,许多到达报废年限的和超期未检的气瓶仍在流转使用,气瓶安全工作基础薄弱。
此次宁德市将利用信息网络平台和条码(电子标签)技术,推行气瓶数字化管理,为符合标准的气瓶牢固佩带数字身份证、建立安全技术档案,明确管理责任主体;通过信息平台,使登记、检验、充装、管理等工作有序衔接,形成信息链条;通过数字身份证与充装系统自控连锁,从技术上防止充装不符合要求的气瓶。提高气瓶定检率,提升气瓶安全监管水平,防范气瓶事故,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据介绍,气瓶安全条码是由一组数字组成的电子码,通过电子信息技术将气瓶的基本信息,包括制造厂家,出厂日期,出厂编号,定期检验情况等,集成电子数据库。通过条码实现气瓶信息化管理。
实行“一瓶一码” “持码”才能加气
根据工作目标,2013年底前,全市天然气汽车加气站充装系统与车用气瓶电子标签将实行自控连锁。
2013年底气瓶(不含车用气瓶)全面启动推行气瓶数字化管理工作,签订落实瓶检协议和气瓶数字化信息平台服务协议,佩带气瓶条码电子标签。2014年底全部完成全市工业和民用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的充装系统实现气瓶数字身份证自控连锁,所有出站的气瓶按规定佩带数字身份证和充装标签,技术上能够实现条码与充装系统自控连锁的应当实行连锁;自有气瓶全部实现数字化;未佩带条码和充装标签的气瓶不得充装出站。另外,车用气瓶申报时也都要先实行数字化管理。
宁德市还将建立健全气瓶使用登记、充装、检验和报废等主要环节的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厘清各方职责,规范气瓶充装、检验与报废行为,不断改进气瓶安全保障技术手段,提升宁德市气瓶安全水平。
气瓶无“身份证” 充气将受罚
据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推动气瓶数字化管理”原则上将分三个阶段进行,8月30日前,为部署动员阶段;9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为集中推行阶段;2014年10月至2014年12月20日,为验收阶段。
在本月起的集中推行阶段内,新申请充装许可和经营许可的单位,应当具备气瓶数字化管理的条件。燃气行政主管部门或安监局在审批项目立项时,应向申请单位告知气瓶数字化管理的基本要求。
全市车用气瓶由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负责定检、落实车用气瓶辨识、建档立册、佩带电子标签、代理使用登记等具体工作,并将车用气瓶的数据上传到车用气瓶动态监管平台。
在2013年11月30日之前,天然气加气站要完成充装系统信息化建设,即为每个充装台配备的读写器能够读取统一格式电子标签所载数据;充装系统能与统一格式的电子标签实现自控连锁;充装管理软件与全省车用气瓶动态信息平台交换数据,并完成联网调试工作。
所有气瓶充装许可单位,都要于2014年9月30日前完成气瓶数字化管理。在此期间充装许可复审换证的单位,在提出复审申请之前应当实行气瓶数字化管理。具体实行时间要服从市、县瓶数办统筹安排,凡是不按推行进度计划完成的充装单位经责令整改而逾期未改的,在当年的气瓶充装许可年度检查中一律评为不合格。
从2015年1月起(车用气瓶从2014年1月起),气瓶充装单位对无数字身份证的气瓶进行充装的,各县(市、区)质监部门、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安监部门发现后应依法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建议上级吊销其气瓶充装、燃气经营和危化品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