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及移动支付发展迅猛
据专家介绍,特别是最近两年,互联网支付业务的应用已经从网上购物、公共事业缴费等传统领域,逐步渗透到航空旅游、教育、基金理财、保险(放心保)、社区服务、医疗卫生等行业或领域。与此同时,伴随着移动互联网和智能手机普及率的提高,移动支付也发展迅猛。
2012年,以“金融移动支付标准正式确立”为重要标志事件,被业界认定为移动支付发展的“新元年”,商业银行、支付机构、电信运营商和终端提供商等各路大军均加大投入力度,争抢和拓展移动支付市场。
以支付宝、快钱等第三方支付机构无疑是近些年互联网支付和移动支付的重要推动者,但从目前来看,银行依然占据这些新兴业务发展的主体地位。
支付清算协会的数据显示,2012年,我国银行共处理网上支付业务192亿笔,总金额为823万亿元,而支付机构共处理互联网支付业务104.56亿笔,金额6.89万亿元。移动支付方面,2012年,银行共处理移动电话支付业务5.35亿笔,金额2.31万亿元,支付机构共处理移动支付业务21.13亿笔,金额仅为1811.94亿元。
专家表示,虽然发展迅猛,但互联网及移动支付前景依然广阔,将成为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等支付机构未来争夺的业务重点。“随着电子商务与互联网技术和社交网络融合趋势不断加强,互联网支付行业的发展将面临广阔的市场空间。庞大的用户数量、通信技术逐步成熟等有利条件也将使得移动支付市场在未来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副秘书长亢林表示。
“银行机构越来越感觉到来自第三方支付机构的竞争压力,态度也从过去的抵触转向积极加快与第三方支付机构合作,以抢占市场先机,否则就会一再落后。”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周金黄表示。
但随着行业的向前发展,资金和信息风险、监管滞后等一些问题日益凸显。
专家指出,市场参与主体的综合实力、从业经验、风险合规意识的差异性,网络犯罪手段的升级等原因,使得这些新兴支付手段快速发展的同时也面临一些比如客户资金和信息安全、网络洗钱等较为突出的风险和问题。“支付行业与社会生产和居民生活密切相关,因此对风险的容忍程度远低于其他行业,特别是因风险引起的客户或机构的资金损失,往往涉及面广、危害性大、社会影响恶劣。”亢林表示。
专家指出,如何有效平衡支付安全和效率,鼓励支付创新并促其规范发展将是我国新兴支付行业面临的长期挑战。
“目前我国对整个支付体系的监管制度建设相对滞后,今后应逐步向完善支付法规制度、提高支付监管效率方面倾斜。”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表示。
周金黄也表示,从政府管理部门来讲,还是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制度,同时转变支付体系管理职能,减少审批,将监管的重点更多地放在防范风险、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上。
巴曙松认为,对支付体系,特别是新兴支付业务风险要有一个全面的评估,要避免夸大其风险和对整个系统的危害。把风险控制在整个体系可以消化的范围内,重点是要引导它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