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办法的通知
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绩效考评办法
为进一步提升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效能,确保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高效运行,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关行业标准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目标
按照“全覆盖、高效率、拓功能、重实效”的总体要求,通过科学的绩效考评和公正的奖优罚劣,充分调动责任单位的积极性,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效能,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二、考评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量化数据考评为主的原则;
(三)坚持月考评、季通报、年总评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评依据
(一)住房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监管案件立案、处置与结案》(CJ/T315—2009)、《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管理部件和事件分类、编码及数据要求》(CJ/T214—2007)、《城市市政综合监管信息系统绩效评价》(CJ/T292—2008)。
(二)《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运行工作方案》、《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实施办法》、《许昌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办法(试行)》。
四、考评对象
纳入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绩效考评的责任单位为5个县(区、管委会)、21个市直部门、13个企事业单位。
(一)县(区)组:许昌县人民政府、魏都区人民政府、许昌新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东城区管委会。
(二)市直单位组: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工业信息化局、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局、市环保局、市体育局、市城乡规划局、市人防办、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公路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旅游局、市市场发展服务中心。
(三)企事业单位组:市邮政局、市供电公司、河南中航铁路发展公司、中国电信许昌分公司、中国联通许昌分公司、中国移动许昌分公司、中国铁通许昌分公司、河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许昌分公司、中石化许昌分公司、中石油许昌分公司、许昌日报社、河南报业集团达利广告公司、河南报业集团大河书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