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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FID技术在市场监管中的作用及运用策略

作者:上海市工商局 方 澜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网
日期:2011-08-11 08:40:22
摘要:RFID技术可以先应用于监管重点领域的重点、热点商品。例如,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精神文明建设的商品,在特定时期引起政府关切、社会关注、百姓关心的商品,具体说来,可包括食品、家电和电子产品等。
    一、什么是RFID技术 

  1.RFID技术的内涵。

  在2010年上海世博会上,RFID技术的应用引人注目:门票检查方面,应用了该技术的门票和手机可以帮助游客更快地通过安检,避免等待;入园游览方面,内嵌RFID电子标签的手机能收到游览路线建议图,随时随地为游客提供导航服务。

  RFID的全称是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中文译为射频识别,又称电子标签,是一种非接触式的自动识别通信技术,可以通过射频信号自动识别特定目标并获取相关数据。识别工作不需要在识别系统与特定目标之间建立机械或光学联系,不需要人工干预,用于自动控制、检测和跟踪物体。

  2.RFID技术的工作原理。

  RFID是一种简单的无线系统,由一个询问器(或阅读器)和很多应答器(或标签)组成,询问器(或阅读器)为Reader,应答器(或标签)为Transponder。RFID技术的工作原理并不复杂,一般是由Reader 发射特定频率的无线电波能量给Transponder,用以驱动Transponder电路并将内部的数据送出,Reader 依序接收并解读数据,然后送给应用程序作相应的处理。

  二、RFID技术在商品监管中的作用

  1.商品监管的环节构成、执法主体及其执法依据。

  就我国而言,对商品的监管分别在生产、流通、零售3个环节展开,各个环节的执法主体及其执法依据不尽相同。

  (1)生产环节

  生产环节的商品监管主要是指产品质量监管。国务院“三定”规定明确规定由质监部门负责生产环节的产品质量监管,《产品质量法》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执法依据。

  (2)流通环节

  流通环节的商品监管包括商品进货凭证、经销商品质量、商品标志、商品商标、商品广告等内容。国务院“三定”规定明确规定由工商部门负责流通环节的商品监管,《产品质量法》、《商标法》、《广告法》等是工商部门的执法依据。

  (3)零售环节

  零售环节的商品监管主要包括产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内容。工商部门负责零售环节的商品监管,《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其执法依据。

  2.RFID技术在商品监管中的作用。

  RFID作为一种先进的信息技术,可以在商品监管中发挥重大作用,主要体现在商品信息追溯、商品质量验证、劣质商品预警等方面。

  (1)商品信息追溯作用

  在生产环节,生产厂家可以在每个产品的包装上都贴上RFID电子标签,这些电子标签可以记录产品原料情况、生产日期、生产批次、生产厂家,以及生产车间、生产工人等详细信息。产品进入流通环节后,每次交接都使用数据采集器扫描RFID电子标签存储商品原始信息,同时记录商品将发往何处、到达时间、收货商户等信息。商品进入零售环节后,消费者随时可以通过电子终端查询所购商品信息。在这一环节,可以鼓励消费者实名购买食品消费卡,录入联系方式,实行可追溯管理。

  (2)商品质量验证作用

  借助RFID电子标签,生产厂家可以将产品质量及企业资质等信息上传到商品信息数据库,质监部门和工商部门对上传信息进行审核和综合判别,建立标准的商品质量档案信息系统。一旦发现商品质量等信息与标准信息不符或有不良信息,系统立即向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发布预警信息,提醒商品经营者和消费者对商品的质量信息进行重新验证。

  (3)劣质商品预警作用

  当信息系统监控商品的RFID电子标签出现“质量隐患信息”(如食品过期)或有关部门发出“质量召回产品”等有关信息时,信息系统可以立即启动预警程序,在第一时间通知商品流通领域的各个经营者停止销售,采取应急措施。消费者需要验证信息时,只要点击电子查询终端即可。从这个方面看,RFID技术可以为消费者拉起一张针对假劣商品的“隔离网”,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有力支撑。

  三、RFID技术在商品监管中的运用策略

  RFID技术先进,应用范围广泛,但是技术实施需要大量的硬件设备、基础设施和软件支持,技术实施的前期成本较高。因此,从工商行政管理角度看,运用RFID技术需要讲究策略。

  1.在重点、热点商品监管中先试先行。

  笔者认为, RFID技术可以先应用于监管重点领域的重点、热点商品。例如,涉及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精神文明建设的商品,在特定时期引起政府关切、社会关注、百姓关心的商品,具体说来,可包括食品、家电和电子产品等。

  2.可以在高风险类别商品监管中予以重点推广。

  目前,上海工商部门已经建立了按信用分类零距离、近距离和远距离监管市场主体的工作体系。笔者认为,结合商品的风险度,可以进一步建立更加完善的市场主体信用和商品风险度相结合的监管工作体系。风险度是指与国民经济命脉、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的相关程度。凡涉及国计民生,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地区和企业,应该确定为高风险类别。高风险类别的商品流通一直以来都是工商部门的监管重点、热点与难点,RFID技术可以在这一领域重点推广。例如,在乳制品、保健品行业积极建立生产环节(厂商、产品质量、产品标志等信息录入)——流通环节(经营者、商品包装等信息录入与更新)——零售环节(商品信息查询与预警)的RFID电子标签技术防控体系。

  3.在营业执照上予以应用,加强源头管理。

  营业执照是市场主体开展经营活动的“许可证”,也是市场主体的合法身份标志,属于市场主体的重要证明文件。目前,营业执照采用纸质印刷方式,营业执照本身不具备防伪性,群众不易辨别,营业执照造假情况时有发生,给社会经济的发展带来很多负面影响。

  笔者认为,在纸质营业执照上加贴RFID电子标签可以一举多得。

  (1)RFID技术可以促进巡查工作高效化。RFID技术作为客观物理世界和信息系统之间的桥梁,可以给工商巡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建立一套基于RFID技术的移动巡查管理系统,为实现工商移动办公简易化提供可能。

  运用RFID电子标签系统,工商干部可以精确了解每份营业执照的真实状态和信息,准确记录经营主体的相关情况。在检查时,工商干部可以通过该技术远距离非接触获得营业执照的准确信息,这样能够大大减少检查工作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提高市场主体的满意度。

  (2)借助RFID技术可以有效避免营业执照造假情况的发生,方便群众识别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的真伪,加强对市场主体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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