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店征税拒绝暧昧 细节入手规范网购
(联合电讯社/香港)--最近一段时间,网络内外讨论的热点话题离不开一个"税"字--"奢侈品关税下调"、"苹果下令禁止被抽奖"、"武汉国税开出网店首开430万元税单"、个税修改法案等高等。就在30号,民众翘首以盼的个税改革终于画下句点,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将个税起征点提高到3500元。而就在前几天,武汉市开出了第一张武汉市国税局开出国内首张个人网店税单,向当地一家淘宝店征收430余万元税款和滞纳金。
这张巨额税单的开出可谓是一石激起千层浪,武汉国税局这一举措引发了全国范围内的大讨论,很多网友担心网店会将成本转嫁在消费者身上,从而导致网购失去了便宜这一优势;也有人认为此举措有助于规范网店经营,一时间众说纷纭。
电子商务的发展是一个逐渐完善的过程,现阶段电子商务是否征税,实际上是杀鸡取卵还是继续放水养鱼的问题。实际上,去年7月1日《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正式施行,网店开始"实名制",已被公众解读为要向网店征税的前奏。
向网店征税这一举措一出,网店店主人人自危,担心下一个会不会轮到自己,已经有网店店主修改了店铺所在地。在这个时候,相关部门应该站出来说话,对相关政策进行解读,网店征税,如何征?标准是什么?至于网友担心的成本上升转嫁给消费者的情况,万国商业网的负责人认为,网友不必过于担心网店商品价格会上调,因为网店发展至今,价格已经不是其最大的优势所在。
在互联网深入到人们生活各个角落的今天,网络购物已经成为百姓消费的一个重要渠道。随着消费者需求的增加,个人网店的功能将会越来越实体化、便利化,并在许多方面超越实体店,同样,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加盟网店创办。这是一种趋势,也是好事。不过,网店商品交易的实质并未改变,它应该享有与实体店同等待遇的纳税权利,不因交易方式改变而免除。
可见,按照税制原则,网店这一新兴交易行为需要纳税,无可厚非。问题在于如何征税、征收对象包括哪些,征收哪些税种,税率如何,有没有优惠等等,都是未知数。在此背景下,网店征税切忌玩暧昧,应该把相关议题纳入这一公共决策的考虑范围,讨论成熟明了之后,再来实施。
万国商业网的负责人认为,网店征税行为本身是合理的,但是对应的细节还需要更多的研究,怎么收、向谁收、收多少都需要详细地制定,毕竟电子商务与传统的线下交易有着太多的不同。而对于拥有实体的网店商家拒开发票,网购商品的售后保障,网购遭遇欺诈行为等消费者关心的问题,工商部门也应该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建立畅通无阻的消费者维权渠道,只收钱不事儿在国内实在是太多了。纳入监管与合法纳税是电子商务发展的一个必经阶段,而就目前而言,只对少数大户开征增值税和所得税,对大多数中小网店则长期免税这一举措既可以鼓励个人网店的大发展,又可以体现税收公平,真正的大户纳税,应该会无人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