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加速推进金融IC卡应用
人行西安分行日前召开陕西省金融IC卡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推进全省金融IC卡应用工作。
今年3.15日,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推进金融IC卡应用工作的意见》,决定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启动银行卡芯片迁移工作。4月7日,人行西安分行制定了《关于加速推进陕西省金融IC卡应用工作的意见》,就全省金融IC卡各项工作的深入开展提出了具体要求。
按照人行西安分行的统一部署,陕西省金融IC卡推广应用的总体目标是:在“十二五”期间,加快银行卡芯片化进程,形成增量发行的银行卡以金融IC卡为主的应用局面;推动金融IC卡与公共服务应用的结合,促进金融IC卡应用与国际支付体系的融合,实现金融IC卡应用与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等创新型应用的整合。推动此项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统一标准、鼓励创新”的原则。
为了达成上述目标任务,人行西安分行提出:自2013年1月1日起,实现省内所有受理银行卡的联网通用终端都能够受理金融IC卡。其中,2011年6月底前,直联销售点终端(POS)能够受理金融IC卡;2011年底前,全国性商业银行陕西省内分支机构布放的间联POS能够受理金融IC卡;2012年12月底,全国性商业银行陕西省内分支机构布放的自动柜员机(ATM)能够受理金融IC卡。在小额快速支付环境中布放的联网通用终端应同时具备受理接触式、非接触式金融IC卡的能力。
在卡片发行方面,要求自2013年1月1日起,全国性商业银行陕西省内分支机构应开始发行金融IC卡。其中,2011年6月底前,工商银行(601398,股吧)陕西省分行、农业银行(601288,股吧)陕西省分行、中行陕西省分行、建设银行(601939,股吧)陕西省分行、交通银行(601328,股吧)陕西省分行、招商银行(600036,股吧)西安分行和邮政储蓄银行陕西省分行开始发行金融IC卡。自2015年1月1日起,全国性商业银行陕西省内分支机构发行的、以人民币为结算账户的银行卡应为金融IC卡。长安银行、西安银行、陕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及外资银行陕西省内分支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发行金融IC卡。
为了切实保障联网通用,要求中国银联陕西分公司应根据金融IC卡发展情况,做好金融IC卡跨行转接与清算系统的建设与升级工作,及时补充完善相关规则,扩充系统承载能力,保障转接与清算及时、安全和高效。此外,人行西安分行提出,要大力拓展行业合作,注重技术创新和业务创新,重点加强在公共服务领域开展多应用,力争在“十二五”期间实现全省金融IC卡与公共服务领域2~3个行业的合作。
为了保证金融IC卡应用工作的顺利开展,人行西安分行牵头组织成立了由人行西安分行副行长担任组长,分行科技处、支付结算处负责人以及各商业银行、银联陕西省分公司负责人为成员的陕西省金融IC卡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同时成立了由人行西安分行科技处、支付处和宝鸡、榆林中心支行负责人,以及商业银行、陕西银联科技部门、银行卡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陕西省金融IC卡推进工作实施小组,负责统筹全省金融IC卡应用工作,有效开展试点城市金融IC卡推动工作。在此基础上,要求各单位合理利用现有人员、网络、系统和终端资源,妥善处理好金融IC卡与磁条卡的兼容受理,保障持卡人权益。要求加强安全管控措施,建立金融IC卡的密钥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密钥安全要求做好密钥申请、生产、发放、使用、保管及收回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做到金融密钥不外泄,确保发卡过程的安全。要求采用外包方式建设金融IC卡系统的单位要全面承担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对开发、维护、运营等环节的管理,明确与外包单位的合作与分工关系,通过管理手段和技术手段有效防止信息泄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