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业主委员会 办业主一卡通陷怪圈
本报讯 成立业主委员会必须召开业主大会,召开业主大会必须要用“业主一卡通”,而“业主一卡通”又只有业委会才能办理——日前,东丽温泉家园小区的业主们便遇到了这样的尴尬。
■成立业主委员会
“业主一卡通”成障碍?
日前,丰台区东丽温泉家园小区的业主们正在忙着成立业主委员会。然而业主委员会筹备组却遭遇了一个类似“罗圈架”似的难题。
业主委员会筹备组的一名业主说,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们,成立业主委员会必须要给业主办理“业主一卡通”,在“业主决策平台”上召开业主大会,进行表决,而这是丰台区房管局下的文件。为此,业委会筹备组到负责办理“业主一卡通”的光大银行去办理,然而人家告诉他们,只有小区业主委员会、开发商和物业有权力给业主办理“业主一卡通”。
据这位业主介绍,东丽温泉家园小区属于老小区,再加上业主与物业之间有隔阂,因此只能业委会筹备组去张罗办卡这件事。“我们业主现在进入了这样一个圈:业主维权就要成立业主委员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就必须得开业主大会,然而开业主大会就必须得用‘业主一卡通’,办理‘业主一卡通’又必须得是业主委员会……”这位业主说。
■丰台区房管局文件称
“必须”办“业主一卡通”
1月13日,东丽温泉家园业委会筹备组的四名成员再次和西罗园街道办事处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沟通,记者以业主身份旁听了这个沟通会。在这个会上,街道工作人员表示,办理“业主一卡通”是区房管局要求的,对于筹委会遇到的问题,他们也在想方设法协调解决之中。
而就在这个沟通会上,记者看到了丰台区房管局这份名为《转发市住建委<关于试行使用北京市决定共同事项公共决策平台的通知>的通知》。这个去年10月12日下达的通知中写道,“……从即日起,丰台区严格执行本市施行的业主一卡通制度,各住宅物业项目,凡符合《通知》(指住建委下达的——记者注)中所列20项内容之一,必须通过决策平台进行解决。”而在住建委的“通知”里,“20项内容”的第一条就是“成立业主大会”。
而在住建委的“通知”里,其标题为“试行”,除此以外并没有提到“必须”等字样。实际上,《北京日报》去年11月20日的报道中曾提到,“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首次业主大会的召开方式,可以采取集体开会讨论或者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而表决方式,可以现场表决或者书面表决,也可以使用业主一卡通,采用北京市业主决定共同事项公共决策平台进行表决。市住建委提倡通过业主一卡通方式表决。”
■公共决策平台刚刚上线使用
11月14日,记者以居民身份就此电话咨询了丰台区房屋管理局。在提到市住建委的“试行”问题时,该局物业管理科的相关工作人员说,为了解决业主决策难的问题,市住建委开发了公共决策平台,“平台本身刚上线使用,系统本身还要调整,市里头才有这样的提法。”
而在提到为何区房管局文件中会出现“必须”这种字眼时,这名工作人员称,对于丰台区,各小区的业主,不同声音非常多,很难形成决议。同时,没有“平台”的时候靠选票,有没有弄虚作假很难认定,这种情况非常多,有了平台以后就可以解决这个问题。
这位工作人员说,采取哪种方式表决,只要表达业主的真实意愿和意志,根据《物权法》在法理上都是可以的,没有强制。这位工作人员称,有关部门对业主大会在行政上有一个指导监督的职责,然而现实操作起来非常难,采用这个“业主一卡通”也能够解决这个问题。
■线索提供/杨先生
新闻内存
“业主一卡通”和“共同事项公共决策平台”
从去年10月1日起,北京市业主决定共同事项公共决策平台启动,同时“业主一卡通”也开始向社会免费发放。北京每套房屋将对应一张业主一卡通。一卡通由市住建委统一制作,免费发放。业主可以通过上网、电话语音、银行自助缴费机、人工帮助、现场协助等五种表决方式,对共同事项投票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