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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江公共自行车系统昨日开通 首次办卡免费

作者:中国一卡通网 收编
来源:台州网
日期:2010-02-09 09:34:49
摘要:记者从椒江区建设规划局获悉,椒江公共自行车系统昨天上午正式开通,开通仪式在解放南路乐购超市外广场上举行。自此,繁华的解放南路上,6个公共自行车站点将正式投入使用。数百辆绿色的公共自行车将伴着喜庆的新春开始它们的使命。
    记者从椒江区建设规划局获悉,椒江公共自行车系统昨天上午正式开通,开通仪式在解放南路乐购超市外广场上举行。自此,繁华的解放南路上,6个公共自行车站点将正式投入使用。数百辆绿色的公共自行车将伴着喜庆的新春开始它们的使命。

    昨天9时开始,市民便可携有效证件,到解放南路中国银行前自行车网点处办理租车卡。

    首次办卡免费,须充350元保证金

    据悉,由台州市公共自行车发展有限公司发行的CPU借车卡,首次申领免费。申领时,市民要凭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填写申请表,一张有效身份证件只能办理一张借车卡。

    首次办卡要一次性存入350元现金,其中300元作为车辆保证金,50元作为违约保证金。CPU卡可多次充值,长期使用,但不能转借和冒用。

    符合借用条件的本市户口低保户,在办理借用卡时无需缴纳300元车辆保证金,只要凭本人身份证和低保证,最低存入50元违约保证金即可办理。

    市民持卡后就可以在各网点刷卡借、还车及结算费用。违约保证金低于20元(含)取消借、还车功能,待充值后方可恢复借、还车。

    试运行期间,2小时内市民可免费借用,超过免费借用时间,每小时扣除违约保证金一元。

    借用者年龄有限制

    公共自行车借用者的年龄等有限制,必须是12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身高在145厘米以上,具有熟练自行车骑行能力的需求者。

    其中,12周岁以上至16周岁以下的,应当有同行的成年人进行监护方能骑行。醉酒者、精神病患者及智力障碍者等无法保障安全骑行的人,不可借用公共自行车。

    恶意占用每天扣100元,恶意丢弃每天罚500元

    据介绍,借车时间为每天6:00至21:30,还车时间顺延半小时。各借用网点所借车辆可实行“通借通还”。借车者要在当天规定时间内归还所借车辆。

    恶意占用和丢弃公共自行车的行为都是不允许的。包括以非正常手段使用公共自行车、24小时内未归还、卡内保证金不足结算借车费的、自行车丢失后未在24小时内报失等。 

    根据即将试行的《台州公共自行车借用服务须知》规定,以上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和损失都由借车者承担。

    其中恶意占用的,按每天100元从车辆的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恶意丢弃(遗失当天内未报失的)按每天500元支付违约金。

    并且,对于恶意占用和丢弃公共自行车的人,台州市公共自行车发展有限公司将提交有关司法部门处理,其借车卡将列入系统黑名单,中止其借用公共自行车的资格。

    取还车要注意绿色和黄色指示灯

    椒江区建设规划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智能公共自行车管理系统是互联网技术的最典型应用。市民在取车和还车的时候,要留意绿色和黄色的指示灯,以保证顺利取车和安全存车。

    取车时,持卡的市民只要将租车卡放在存有公共自行车的锁车器刷卡区上直接刷卡,当刷卡区界面上绿灯亮时即可取出自行车(伴有语音提示)。

    公共自行车借用起始时间从借车者成功刷卡开始自动计时,同时扣取车辆保证金。

    还车时,只要将借用的公共自行车交网点服务人员检查后,再将车推入锁车器,自动锁上自行车,黄灯闪烁时再读卡(伴有语音提示),系统停止计时,并完成结算,此时应及时将借车卡取回,确认车辆被锁止后,即实现还车。

    还车者离开前要检查所还车辆是否被锁好,如果借车者未按规定程序操作,造成车辆未被锁止,所发生的车辆丢失或损失由借车者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