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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首批试点城市开通医疗保险一卡通

作者:通讯员 陈李杰 记者 冯静
来源:浙江在线
日期:2010-12-30 09:31:10
摘要:12月28日下午,浙江省首批试点城市医疗保险一卡通开通仪式在浙医二院隆重举行,“一卡通”是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六大惠民工程”之一,预计全省将有800万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受益,实现看病更方便,报销更快捷。

浙江省政府副省长陈加元、省人保厅厅长乐益民等领导共同启动医保一卡通

  浙江在线健康网12月28日消息(通讯员 陈李杰 记者 冯静) 12月28日下午,浙江省首批试点城市医疗保险一卡通开通仪式在浙医二院隆重举行,“一卡通”是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六大惠民工程”之一,预计全省将有800万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受益,实现看病更方便,报销更快捷。

  省医保中心主任胡长恩在接受浙江在线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全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已成功搭建,已发放社会保障卡370万余张,省本级和首批4个试点城市(杭州、绍兴、嘉兴、衢州)的基本医疗参保人员可持卡在首批定点的18家医院实施联网结算。(点击查看:浙江省首批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据悉,2011年底将实现省、市两级异地就医联网结算,2012年全省开通后可基本实现发卡800万张,将极大方便参保人员异地就医,看病时只需支付个人应承担的医药费,大大简化异地就医的结算流程,一举解决“费用垫支”和“报销跑腿”问题。

  在浙医二院里,记者也碰到了一位来自绍兴的冯先生,他手持新版的社会保障卡,挂上了皮肤科的专家号,结账的时候总共要付130元,直接享受医保政策后,自己只需要付20多元就可以了,他说:“这样真的方便很多,不用再拿着发票回家找人报销了。”

冯先生向浙江在线记者出示了他的社会保障卡,兼具银行卡功能

  “一卡通”,“一”是前提,“通”是关键,最终都要落实在“通”上。省人保厅在全省范围实施了“五个一”工程。即一卡,全省逐步统一使用社会保障卡;一网,组织开发异地就医监管双向互通实时结算网;一中心,建立异地就医监管服务结算中心;一标准,制定全省统一的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技术标准;一规范,制定完善异地就医相着政策、业务规范和流程。

  同时,还搭建跨地区的12333电话接转平台,实现全省电话咨询服务中心的互联,形成“一地呼入、全省咨询”的服务模式。

  我们都从美剧上知道,国外的社会保障卡是一张非常重要的卡,任何时候都能发挥作用,而我们的社保卡也在向多元化发展,让“一卡多用”更加方便。

  现在社会保障卡除了详细记录了就医报销信息,方便了人民群众异地就医时随时查询,对自己的费用情况更加“心中有数”,此外,还将积极探索社会保障卡在卫生、民政、计生、教育、金融服务等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卡的扩展功能。让老百姓使用更加方便。

  实现了“一卡通”,才能做到“群众走到哪里,服务就跟到哪里”,才能真正实现了“记录一生、管理一生、服务一生”。

  名词解释:

  社会保障卡是面向社会公众发行,应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卡。其主要功能:一是记录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和相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业务信息;二是持卡人凭卡在人力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终端办理相关业务;三是持卡人凭卡通过相应服务网点的专用设备,查询本人的相关信息。

  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结算是指在不影响参保人医疗待遇、不变更各地医疗保险政策、不改变现有医保体制和管理体系、不损害两定机构利益、不冲击原有医保信息系统的条件下,参加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在省内跨市(设区市,下同)就医、购药,通过全省“一卡通”平台实现异地直接联网结算,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与个人实时结算,属于个人负担的费用,由个人直接支付,其余部分由就医地经办机构与相关定点机构及时进行结算。

  新闻链接:一卡通之路

  ——2009年5月,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社会保障专题集体学习时提出,“要加快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早日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

  ——国务院印发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0年)》明确提出,要改进医疗保障,推广参保人员就医“一卡通”,实现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2009年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财政部下发了《异地就医结算服务工作意见》。要求“加强医疗保险信息系统建设,推行社会保障‘一卡通’,建立异地就医结算平台,逐步扩大联网范围,实现持卡结算”。

  ——2010年8月,浙江省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卡建设的意见》,对开展“一卡通”建设工作作了具体部署。

  浙江省首批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为了加快推进医保“一卡通”建设,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联网结算的实施意见》精神,由各级医疗机构积极申报,通过资质遴选、系统改造和联网测试,并经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领导小组审议通过,确定以下18家医疗机构为浙江省首批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二医院

  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

  浙江省人民医院

  浙江医院

  浙江省同德医院

  浙江省肿瘤医院

  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杭州市中医院

  杭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杭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17医院

  绍兴市人民医院

  绍兴市第二人民医院

  新安国际医院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浙江省总队医院

  衢化医院

  柯城区人民医院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人物访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