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广州”将实现一卡通刷 个人医保卡全家可用
参保人住院报销限额将提高至42万元了,而医保卡中的个人账户资金也将可以用于家庭成员以及亲属了。昨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召开“减负惠民迎亚运”新闻发布会,对于广大参保人来说,又将收到惠民新政的“大礼包”。据了解,自今年7月以来,先后出台了系列医疗保险新政策,提升九项医保待遇,惠及参保人数650万人以上,直接受益参保病人达300万人以上,减轻参保人个人医疗费用总体负担8%以上。
11月1日起住院起付标准降低20%
在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中,广州市人社局副局长郑玉华发布《关于调整广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待遇标准及个人医疗账户支付范围的通知》,该通知将于11月1日起施行。据悉,城镇职工医保和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的参保人员的每次住院基本医疗费用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作出了调整。具体调整为,在职职工:一级医院为400元;二级医院为800元;三级医院为1600元。退休人员:一级医院为280元;二级医院为560元;三级医院为1120元。郑玉华介绍,该标准较调整前的标准降低了20%。
此外,患精神病的参保人在本市医疗保险指定精神病专科医院或精神病专科病区住院治疗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不设统筹基金起付标准。
统筹金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额提至42万
起付标准提高了,同时参保人在住院、门诊特定项目和指定慢性病基本医疗费用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标准,也由上年度本市单位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181440元/年)提高为6倍(272160元/年)。再加上15万的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年度累计最高报销限额将达到42万元。据悉,此举将惠及约360万参保群众。广州市人社局医保处张学文介绍,目前全市参保群众中年度医疗消费能超过4倍的仅有约2000人左右,“此次最高报销额度提高到6倍后,很少人能超过最高报销的限额,减轻了参保人的负担”。
同时,政策还将降低参保人乙类项目费用个人先支付比例,在乙类药品、乙类治疗项目以及检查项目上,个人先支付比例降低50%;而在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费用上更是从原来的50%降至10%;各种人造器官和体内置放材料则从50%降至20%。
个人医疗账户将可供亲属所用
以往,参保人的医保卡个人账户资金仅能供个人专款专用。
昨日,通知同时公布扩大个人医疗账户资金使用范围,参保人可使用个人账户资金支付本人及其亲属的以下费用:包括,缴交社会医疗保险费;在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属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在本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预防接种及体检费用;在本市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及医疗用品的费用。
在亲属如何使用参保人的个人账户资金上,广州市人社局副局长郑玉华表示,个人账户的资金是参保人个人管理的,“在给其家人或亲属使用时,家人或亲属应携带参保人身份证和医保卡方可使用”。
“大广州”范围将实现一卡通刷
在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同时对《关于印发<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意见>的通知》进行了新闻发布。以减轻参保人医疗费用负担、提升医疗保险服务管理质量和效率为目标,将市本级、花都区、番禺区、从化市和增城市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区统一为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区,逐步实行统一政策、统一管理、基金统筹。此举意味着从化、花都、增城和番禺等4个统筹区所有参保人,将与市本级统筹区参保人员享受别无二致的医保待遇,并可在“大广州”范围内一卡通刷。
广州市人社局医保处处长张学文介绍,市级统筹将分三个阶段逐步实施,从化参保人最快享受统筹利好,下月起即可在广州定点医疗机构、医药机构刷卡看病、买药。“届时,原从化的参保人在广州市区的医院前台就可以完成记账报销,就地结算医疗费用,不存在异地结算报销。”而同样,原广州市本级的参保人也将于11月起便可在从化的定点医院进行看病,直接记账报销。
据了解,在市级统筹上,按照计划,第一阶段:从2010年9月起,初步构建市级统筹政策体系;参保人员在市级统筹区内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的医疗费用可直接记账结算或直接使用个人医疗账户支付医药费用;第二阶段:从2011年3月起,逐步实行统一政策,统一管理;第三阶段:从2012年1月起,实行统一政策、统一管理、基金统筹。“在第三阶段完成后,届时广州市原6个统筹区将实现‘大广州’一个统筹区”。
而具体在各个区逐步实现的时间表为,从化市2010年11月1日,花都区2010年12月1日,增城市2011年2月1日,番禺区201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