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对《关于推动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IC卡和RFID技术应用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的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经济特区交通厅(局、委),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部属各有关单位,部内各有关单位,有关交通企业:
集成电路卡(IC卡)和射频识别(RFID)技术是国家从战略层面大力发展的信息采集和自动识别新技术,在交通运输行业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为推动交通运输行业IC卡和RFID技术应用,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信息化水平,促进现代交通运输业的发展,我司组织起草了《关于推动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IC卡和RFID技术应用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发给你们,请提出修改意见,并请于2009年9月3日前正式反馈交通运输部科技司(电子稿一并发送)。逾期未反馈意见,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部科技司信息化管理处 高翔
联系电话:(010)65292818,传真:(010)65292819
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邮编:100736
电子邮件:gaoxiang@mot.gov.cn
附件:关于推动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IC卡和RFID技术应用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集成电路卡(IC卡)和射频识别(RFID)技术是重要的自动识别技术,是解决信息采集技术难题的有效途径,因此,国家从战略层面大力推进和发展这项信息领域新技术。在交通运输行业IC卡和RFID技术正在得到广泛应用。目前,在运输车辆和船舶管理、从业人员管理、不停车收费、城市公共交通、集装箱运输管理等方面,IC卡和RFID技术均有了不同程度的应用,这对于提高行业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扩充基础设施的服务效能,保障交通运输安全,促进智能交通和现代物流业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信息化水平,促进现代交通运输业的发展,现就推动交通运输行业IC卡和RFID技术应用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按照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的总体要求,坚持“整合、规范、安全”的发展理念,逐步拓展应用领域,不断提高应用水平,努力实现资源共享,为交通运输电子政务、智能交通和现代物流发展提供有效支撑。
(二)基本原则
1.需求引导,有序推进。
紧密结合建设服务型政府和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的要求,在电子政务、智能交通、现代物流等领域开展需求迫切、条件成熟、影响面大的应用项目,先试点、后推广,以点带面、有序推进。
2.加强规范,标准先行。
加快制订交通运输行业IC卡和RFID技术标准,积极开展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宣贯培训,加强标准应用管理,保障行业应用系统建设和管理的规范性、科学性和先进性。
3.一卡多用,互联互通。
根据交通运输行业特点,整合资源,协调发展,大力推动一卡(标签)多用和一卡(标签)通用,避免在相同应用领域各自为政、重复建设。同时在系统设计和技术实施上注重前瞻性、兼容性、拓展性,为区域和全国相关系统的互联互通奠定基础。
4.严格管理,确保安全。
交通运输行业建设与管理的系统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要求和安全技术标准,遵循国家或行业认可的密钥和编码管理体系,同时支持和鼓励优先采用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IC卡和RFID技术,确保在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可靠的应用。
二、发展目标
到“十二五”期末,通过政策引导、科技支撑,在电子政务、智能交通、现代物流等领域推广一批具有行业代表性的科技成果,建设一批典型应用系统,初步实现在重点领域和若干区域的一卡(标签)多用和一卡(标签)通用,制订一系列适应行业应用需求的标准规范,完善行业密钥服务和编码机制,初步建立面向行业的IC卡和RFID公共服务体系,提高行业信息自动采集能力,促进信息共享与交互,实现业务和管理的联动,增强有效运营和管理的能力,提升公众服务的效率和水平。
三、主要任务
1.加快技术推广应用。
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应根据发展需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本单位推进IC卡和RFID技术应用实施方案,加快IC卡和RFID技术在电子政务、智能交通、现代物流等领域中应用。在从业人员管理、运输工具管理和交通流量统计、危险化学品运输监控与管理、货物与集装箱跟踪管理、场站(港口)及枢纽管理、高速公路多路径识别、城市公共交通等重点应用方向(详见附件)积极稳妥地开展应用试点工作及示范工程建设,促进关键技术成果应用,在此基础上逐步形成大规模、辐射相关领域的应用。
2.加强标准制修订和贯彻执行。
以《公路水路交通信息化标准建设方案》为依据,以重要的基础类标准和规范制订工作为重点,在编码及注册、接口传输、数据格式、系统建设、数据安全、应用测试等方面组织制订适应行业需求的标准与规范,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标准的研究与制定。及时开展标准宣贯活动,强化各级部门及企业主动应用国家及行业标准的理念,推动标准应用。
3.开展互联互通应用试点。
以城市公共交通、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货物与集装箱跟踪为切入点,积极开展区域性互联互通试点工作,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应用中频段、通信协议、编码等标准与规范的协调一致。
4.加快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
根据不同应用需要和安全性要求,采用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安全可靠的IC卡和RFID产品,建立系统安全等级、数据访问和传输安全机制。加快制定交通运输行业IC卡和RFID技术密钥管理规定,加强密钥系统建设,确保多应用的协调和兼容。建立完善的安全监管体系,加强安全检查。
5.加强共性及关键技术研发。
鼓励各有关企业、科研单位和高校结合行业需求开展共性技术研究,针对IC卡和RFID标签及读写专用设备、系统集成、中间件等开展研究和开发。对已建的应用系统进行升级与改造,注重数据迁移、信息平台、资源整合等关键技术的研究。
6.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体系。
建立交通运输行业IC卡和RFID编码注册管理机制和应用系统,确保信息的唯一有效和应用的规范有序,促进资源整合和共享;引入技术检测与评估手段,完善检测评估体系,加大相关产品、应用系统的检测力度,确保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管理,做好服务保障。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提高对IC卡和RFID技术应用重要性的认识,加强组织管理以及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沟通与协调,为相关业务部门做好应用服务保障工作。
2.强化政策支持,加大资金投入。
从交通运输行业应用需求和信息化发展全局出发,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将IC卡和RFID技术应用作为交通运输信息化发展的重要内容,纳入本地区、本单位的交通运输信息化发展规划或行动计划中。通过科技计划、建设项目设立专项,支持IC卡和RFID应用与管理模式研究、关键技术研发、标准研究与制订以及示范项目建设,重视对行业内相关项目间的统筹规划和持续推进,注重与其他行业相关系统的兼容和互通,防止各自为政、盲目投资、重复建设、资源浪费。
3.加强宣传培训,促进推广应用。
组织开展标准宣贯、技术培训、成果展示等各种活动,加强对现有研究成果和示范经验的宣传与推广,指导交通运输行业企事业单位应用IC卡和RFID技术。
4.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做好人才保障。
建立由国家、行业以及地方专家共同组成的交通运输行业IC卡和RFID技术应用专家咨询组,针对行业发展战略、技术路线、重大项目进行评估和咨询,广泛开展对行业管理和技术人员的培训工作,鼓励大专院校设置相关专业课程,加快专业人才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