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网门禁系统改造设备采购公告
作者:贺琳收编
来源:机电商情网
日期:2009-06-26 09:56:33
摘要: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受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的委托,对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联网门禁系统改造设备采购项目中所需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受北京国家会计学院的委托,对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联网门禁系统改造设备采购项目中所需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1. 项目名称: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联网门禁系统改造设备采购项目
2. 招标编号:0714-EMTC-3466
3. 招标项目内容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要求
4.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300元。标书售后不退。(电子文档下载地址:中国教育装备网www.caigou.com.cn点击“招标公告”栏目,进入新的页面后再点击“标书下载”栏目。),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EMS费100元人民币。
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所投包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5.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9年6月19日起至2009年7月8日止,每天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电子大楼1217房间(公主坟城乡贸易中心背面,电子大楼)
7.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09年7月1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根据委托方要求,如有变化,另行通知。逾期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恕不接受。
8. 开标地点: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9. 其他:投标人如需勘察现场请于2009年6月30日前将申请提交至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传真至:010-68221474),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将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安排标前勘察现场。
10.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注册资金5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进行工商税务登记且年检合格,有能力提供相应商品和服务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次招标采购的授权代理商;
2)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3)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4)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买方和招标机构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
5)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11.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1 技术性能:40%;
考虑投标产品的配置,性能等。
2 相关业绩:5%;
考虑投标人过去3年做过的与本项目相同或相似的项目业绩。
3 综合商务:25%;
考虑投标人供货方案,售后服务措施等。
4 投标报价:30%
价格分计算方法: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12.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昕昕
电话:6821850668296352
传真:68221474
13.开户银行:中行总行营业部
14. 帐号:00166108094001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1. 项目名称: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联网门禁系统改造设备采购项目
2. 招标编号:0714-EMTC-3466
3. 招标项目内容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要求
4.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人民币300元。标书售后不退。(电子文档下载地址:中国教育装备网www.caigou.com.cn点击“招标公告”栏目,进入新的页面后再点击“标书下载”栏目。),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邮购,须加付EMS费100元人民币。
请按下述地址汇款,汇款单上应注明汇款用途、所购招标文件编号,所投包号,然后将汇款单复印件、购买单位名称、详细通讯地址、电话、传真及联系人传真给我公司,我公司收到传真后将尽快以EMS方式将招标文件邮寄给贵方。
5.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9年6月19日起至2009年7月8日止,每天8:3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6.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北京市复兴路甲23号电子大楼1217房间(公主坟城乡贸易中心背面,电子大楼)
7.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09年7月10日上午9:30(北京时间)。根据委托方要求,如有变化,另行通知。逾期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恕不接受。
8. 开标地点: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9. 其他:投标人如需勘察现场请于2009年6月30日前将申请提交至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传真至:010-68221474),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将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安排标前勘察现场。
10.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注册资金5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符合国家法律规定,进行工商税务登记且年检合格,有能力提供相应商品和服务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本次招标采购的授权代理商;
2)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招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3)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
4)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买方和招标机构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
5)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11.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1 技术性能:40%;
考虑投标产品的配置,性能等。
2 相关业绩:5%;
考虑投标人过去3年做过的与本项目相同或相似的项目业绩。
3 综合商务:25%;
考虑投标人供货方案,售后服务措施等。
4 投标报价:30%
价格分计算方法: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12.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昕昕
电话:6821850668296352
传真:68221474
13.开户银行:中行总行营业部
14. 帐号:00166108094001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