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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烟花加贴电子标签 实现市内可追溯

作者:袁京 王东亮
来源:北京日报
日期:2009-12-28 09:24:55
摘要:北京将推行烟花爆竹产品销售(储存)流向登记管理。北京市销售的合法烟花,都将加贴电子标签,严格出入库产品的流向登记,实现烟花爆竹产品在本市范围内可追溯管理。
  本报讯(记者袁京)元旦期间,市民可在五环外的销售网点购买到花炮了。记者昨天获悉,在往年的基础上,今年的花炮市场多了点科技含量,电子遥控点火器将首次用在部分烟花上。 

  记者从三家花炮批发单位了解到,春节期间花炮的批发价格整体将保持稳定,其中鞭炮类产品价格还有望下调。此外,针对高端消费市场,一些在奥运、国庆等大型焰火表演中才能看到的烟花产品也将亮相春节市场,其中包括用电子遥控点火器点燃的家庭焰火产品。 

  这种焰火多是由几个独立礼花组成,借助于电子遥控点火器,将几个产品通过引线相连,可以连接为一个整体。电子遥控点火器由两部分组成:遥控接收器是一个装有两节电池的小型“黑匣子”;而遥控点火器的外观酷似电子车钥匙。接收器附着在烟花上,而点火器则与烟花分离,最大距离可至50米。燃放前,市民只需将烟花的引线,轻轻缠在接收器的指定位置,然后手持点火器远距离按下按钮即可燃放。 

  市烟花办昨天也提醒市民,元旦期间五环路内仍禁止燃放花炮,在五环外的合法地点可以燃放正规花炮。RB156 

  本报讯(记者王东亮)记者昨天从市安监局获悉,本市已经确定,2010年春节烟花爆竹零售时间从2月7日开始至2月28日结束。3月1日起,本市花炮批发企业将回收符合规定的花炮,3月9日前,所有花炮销售大棚都将拆除完毕。 

  按照安监部门的安排,2010年1月15日前,本市将完成本辖区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审批工作。1月26日前花炮零售大棚全部搭建完毕,1月27日开始五环路内烟花爆竹零售网点配送工作。 

  2010年2月7日(农历腊月二十四)至2月28日(农历正月十五),为五环路以内各零售网点的销售时间,五环路以外各零售网点的销售时间按照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时间销售。 

  2010年3月1日至7日,花炮批发企业按时全部收回许可期限届满零售网点的剩余产品统一储存。3月9日前,本市所有烟花爆竹零售大棚将拆除清理完毕。 

  虎年春节期间,各区县安全监管局要和属地街道乡镇,街道乡镇要和辖区内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层层签订责任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切实落实属地监管责任。 

  本市还将推行烟花爆竹产品销售(储存)流向登记管理。本市销售的合法烟花,都将加贴电子标签,严格出入库产品的流向登记,实现烟花爆竹产品在本市范围内可追溯管理。市安监部门还规定,销售单位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受到行政处罚的,均要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经营烟花爆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