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转载侵权成立 北京天海川一审败诉
摘要:网络转载侵权成立 北京天海川一审败诉
北京 2009-10-30(中国商业电讯)--作为一系列维护网络数字图片著作权合法权益、坚决打击侵权网站无视数字作品著作权、擅自转载的行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于2009年10月22日开庭审理了原告北京东星视讯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北京东星视讯)诉被告北京天海川媒体技术有限公司(下简称北京天海川)侵犯网络图片著作权案,并于10月26日做出(2009)海民初字第27306号民事判决书,判定被告北京天海川侵犯原告北京东星视讯网络图片著作权事实成立,北京天海川一审败诉。
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北京天海川未经原告北京东星视讯许可,擅自在其经营的中国娱乐网(www.67.com )登载原告享有著作权的数字图片,其行为侵犯了原告北京东星视讯对涉案图片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被告辩称涉案照片系从腾讯网转载而来否认侵权缺乏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16条第1款、第2款、第47条之规定,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做出如下判决:
1 被告北京天海川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北京东星视讯对涉案图片所享有的著作权的行为;
2 被告北京天海川赔偿原告北京东星视讯经济损失七千五百元。
北京东星视讯科技有限公司CEO王广平先生在接受采访时无比感慨:“海淀法院在短短四日时间内快速判决被告北京天海川侵权成立,大振了权利人维权的信心”。显然,北京东星视讯的胜诉并不能使目前网络媒体中普遍存在的转载现象得以明显改善,侵权网站并没有也不会就此立刻收敛转载的劣习。实际上,现行的法律威慑(即便权利人一次次胜诉)也未能真正起到抑制侵权、打击盗用的强势作用,但是北京东星视讯仍会继续努力,依靠法律的力量,加大力度对侵权转载行为采取法律措施,同时,北京东星视讯(www.tungstar.com.cn )愿意与一切有正版内容需求的媒体合作共赢。
这次胜诉判决仅仅是北京东星视讯维权行动的一个开始,北京东星视讯有足够的信心和理据让每一个侵权网站承担应负的法律责任。据悉,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正在制定的《侵权责任法》(草案)中涉及了网络侵权问题,希望这一法规尽快出台,为权利人撑腰,让侵权者弃恶从善、改邪归正。
再次奉劝那些抱有侥幸心理的侵权网站经营者讲点基本的职业道德和商业伦理,转载盗用是成就不了大事业的,该收手啦!
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北京天海川未经原告北京东星视讯许可,擅自在其经营的中国娱乐网(www.67.com )登载原告享有著作权的数字图片,其行为侵犯了原告北京东星视讯对涉案图片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被告辩称涉案照片系从腾讯网转载而来否认侵权缺乏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16条第1款、第2款、第47条之规定,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做出如下判决:
1 被告北京天海川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北京东星视讯对涉案图片所享有的著作权的行为;
2 被告北京天海川赔偿原告北京东星视讯经济损失七千五百元。
北京东星视讯科技有限公司CEO王广平先生在接受采访时无比感慨:“海淀法院在短短四日时间内快速判决被告北京天海川侵权成立,大振了权利人维权的信心”。显然,北京东星视讯的胜诉并不能使目前网络媒体中普遍存在的转载现象得以明显改善,侵权网站并没有也不会就此立刻收敛转载的劣习。实际上,现行的法律威慑(即便权利人一次次胜诉)也未能真正起到抑制侵权、打击盗用的强势作用,但是北京东星视讯仍会继续努力,依靠法律的力量,加大力度对侵权转载行为采取法律措施,同时,北京东星视讯(www.tungstar.com.cn )愿意与一切有正版内容需求的媒体合作共赢。
这次胜诉判决仅仅是北京东星视讯维权行动的一个开始,北京东星视讯有足够的信心和理据让每一个侵权网站承担应负的法律责任。据悉,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正在制定的《侵权责任法》(草案)中涉及了网络侵权问题,希望这一法规尽快出台,为权利人撑腰,让侵权者弃恶从善、改邪归正。
再次奉劝那些抱有侥幸心理的侵权网站经营者讲点基本的职业道德和商业伦理,转载盗用是成就不了大事业的,该收手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