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卡工程十五周年大事记(1993年6月——2008年6月)
作者:国家金卡办
来源:来源网络(侵权删)
日期:2008-06-12 15:03:09
摘要:金卡工程十五周年大事记
1993-6-1
1993年6月1日,江总书记视察人民银行沙河清算中心,针对当时国内现金发行、流通量大,宏观经济调控不利,以及经济犯罪严重等问题向陪同的胡启立部长和陈元副行长提出能否在我国推广使用信用卡的问题,並做出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电子部和邮电部要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将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全力以赴地组织力量,抓紧实施。各部门、各行业必须积极支持和配合。”
1993-7-2
6月6日刚刚挂牌重组的电子工业部召开全国电子工业电视电话会议,提出在全国组织实施涉及国民经济信息化的金桥、金卡和金关工程,即“三金工程”,号召全行业为之努力,做好产业配套与技术支撑服务。
1993-8-9
1993年8月9日,电子部起草了“关于实施电子货币工程(即:金卡工程)的建议”,胡启立部长率领导班子在中南海勤政殿向江总书记汇报,得到支持、做出指示,他责成电子部向国务院汇报。
1993-8-13
电子工业部向国务院呈报了《关于成立国家经济信息化领导小组的请示》(电子算[1993]375号),基于:1993年3月12日朱镕基副总理主持会议研究建立国家公用经济信息网问题(电子部牵头启动了金桥工程);6月1日江总书记提出在全民推广应用信用卡问题(电子部牵头启动了金卡工程);6月19日李岚清副总理主持会议研究建立我国外贸专用网问题(电子部牵头启动了金关工程)。电子部认为:以上关系到国计民生的信息化工程项目,均属于跨部门和地区的、全国性的庞大社会系统工程,绝非某一个部门可以独自完成的,涉及到方方面面,因而存在着大量的组织协调任务。它的实施,首先要求各部门形成共识,同时必须由政府出面,有立法保证,以国家意志有步骤、有计划地实施。电子部建议成立国家经济信息化领导小组,由国务院一位副总理兼任组长,各有关部委领导参加共同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建议放在电子部。
1993-9-4
1993年9月4日,邹家华副总理主持国务院专题办公会,听取电子部关于实施电子货币工程(以下简称“金卡工程”)总体设想、框架方案和立项建议的汇报,9个相关部委参会。会议充分肯定了电子部提出的实施“金卡工程”的意义,认为“这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我国有必要实施‘电子货币工程’,此事宜早不宜迟”。
1993-9-8
经国务院批准,国办发出“国务院听取电子部关于电子货币工程方案汇报的会议纪要”(国阅[1993]142号),决定六件事宜。原则同意电子部提出的金卡工程的总体方案;由胡启立、朱高峰、陈元组成三人小组,研究制定实施方案进行试点;同意成立金卡工程统一协调和组织实施机构,办事机构设在电子部,请邮电部、人民银行等五个部门派人参加,方案报国务院审定;关于金卡工程立项,明确由电子部同国家计委具体商定。
1993-10
经邹家华副总理批准,1993年10月电子部、邮电部、中国人民银行、内贸部、国家旅游局五个部门联合成立了全国金卡工程办公室,设在电子工业部。时任全国电子信息系统推广办公室副主任、电子部计算机与信息化推进司副司长的张琪出任金卡办公室主任,四个副主任分别由人民银行、内贸部、邮电部、电子部同志出任。
邹家华副总理明确:全国金卡办是我国启动信息化建设后成立的第一个跨多个部门的协调、办事机构,挂设在电子部,是要求电子部多承担工作,做好技术支持与服务,但不是其内设机构。
1993-10-16
国办通知电子工业部:你部《关于成立国家经济信息化领导小组的请示》(电子算[1993]375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现批复通知如下:
为了加强国家经济信息网建设中的协调工作,可采取联席办公会议的形式,由你部牵头,吸收有关部门参加,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参加会议的成员要相对固定。要求电子部协商有关部门后,就参加联席会议的部门及人员提出建议报国务院审定。
1993-11-29
根据国办批复通知要求,11月29日电子工业部向国务院呈报了《关于成立国家经济信息化联席会议及其组成人员的补充报告》(电子算[1993]665号),建议联席会名称为国家经济信息化联席会,建议由家华副总理兼任联席会议主席,电子部部长为常务副主席,国家计委、经贸委、邮电部、人民银行等相关领导为副组长;联席会议由16个部门的19名部级领导组成,建议联席会议主要职责任务有六项。
1993-12-10
国务院就电子工业部呈报的两个请示报告(电子算[1993]375号和电子算[1993]665号),经协调四位副总理並经李鹏总理批准,发出了批复通知(国办通[1993]38号),同意成立国家经济信息化联席会议由邹家华同志主持,胡启立同志协助,日常工作由电子工业部承担。主要任务和职责是:对金桥、金卡、金关、金税工程等跨部门、跨地区的,并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全国性经济信息化社会系统工程项目进行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对工程实施中涉及的有关政策、法规、标准提出建议等五项主要职责。同意联席会议由16个部委的19名领导组成。
1993-12-21
电子工业部发出“关于实施金卡工程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算[1993]868号文)”,明确了全国金卡办的两项工作职责,主要包括:负责“金卡工程”的跨部门和地区的协调工作和工程的组织实施;组织起草金卡工程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配合各部门进行试点城市选点和初审;指导和协助各部门、各试点城市进行金卡试点工作;提出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化及信息安全等工作建议;重大工作事宜呈报国家经济信息化联席会议,统一进行高层领导和协调。公布了全国金卡办公室设在电子部的办公地点。
1994-5-20和6-4
邹家华副总理两次听取全国金卡办的工作汇报,就金卡办提出的关于试点城市的确认、“产用结合”的产业政策、资金问题和部门间一些认识难于统一和协调等问题,做出重要指示。鉴于金卡工程涉及众多部门,复盖全国,跨部门的协调工作难度很大,为加强对该项工程的统筹领导力度,同意在联席会议之下,专设国家金卡工程协调领导小组,由电子部胡启立同志牵头组织。
1993年6月1日,江总书记视察人民银行沙河清算中心,针对当时国内现金发行、流通量大,宏观经济调控不利,以及经济犯罪严重等问题向陪同的胡启立部长和陈元副行长提出能否在我国推广使用信用卡的问题,並做出一系列重要指示。要求“电子部和邮电部要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将这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全力以赴地组织力量,抓紧实施。各部门、各行业必须积极支持和配合。”
1993-7-2
6月6日刚刚挂牌重组的电子工业部召开全国电子工业电视电话会议,提出在全国组织实施涉及国民经济信息化的金桥、金卡和金关工程,即“三金工程”,号召全行业为之努力,做好产业配套与技术支撑服务。
1993-8-9
1993年8月9日,电子部起草了“关于实施电子货币工程(即:金卡工程)的建议”,胡启立部长率领导班子在中南海勤政殿向江总书记汇报,得到支持、做出指示,他责成电子部向国务院汇报。
1993-8-13
电子工业部向国务院呈报了《关于成立国家经济信息化领导小组的请示》(电子算[1993]375号),基于:1993年3月12日朱镕基副总理主持会议研究建立国家公用经济信息网问题(电子部牵头启动了金桥工程);6月1日江总书记提出在全民推广应用信用卡问题(电子部牵头启动了金卡工程);6月19日李岚清副总理主持会议研究建立我国外贸专用网问题(电子部牵头启动了金关工程)。电子部认为:以上关系到国计民生的信息化工程项目,均属于跨部门和地区的、全国性的庞大社会系统工程,绝非某一个部门可以独自完成的,涉及到方方面面,因而存在着大量的组织协调任务。它的实施,首先要求各部门形成共识,同时必须由政府出面,有立法保证,以国家意志有步骤、有计划地实施。电子部建议成立国家经济信息化领导小组,由国务院一位副总理兼任组长,各有关部委领导参加共同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建议放在电子部。
1993-9-4
1993年9月4日,邹家华副总理主持国务院专题办公会,听取电子部关于实施电子货币工程(以下简称“金卡工程”)总体设想、框架方案和立项建议的汇报,9个相关部委参会。会议充分肯定了电子部提出的实施“金卡工程”的意义,认为“这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好事,我国有必要实施‘电子货币工程’,此事宜早不宜迟”。
1993-9-8
经国务院批准,国办发出“国务院听取电子部关于电子货币工程方案汇报的会议纪要”(国阅[1993]142号),决定六件事宜。原则同意电子部提出的金卡工程的总体方案;由胡启立、朱高峰、陈元组成三人小组,研究制定实施方案进行试点;同意成立金卡工程统一协调和组织实施机构,办事机构设在电子部,请邮电部、人民银行等五个部门派人参加,方案报国务院审定;关于金卡工程立项,明确由电子部同国家计委具体商定。
1993-10
经邹家华副总理批准,1993年10月电子部、邮电部、中国人民银行、内贸部、国家旅游局五个部门联合成立了全国金卡工程办公室,设在电子工业部。时任全国电子信息系统推广办公室副主任、电子部计算机与信息化推进司副司长的张琪出任金卡办公室主任,四个副主任分别由人民银行、内贸部、邮电部、电子部同志出任。
邹家华副总理明确:全国金卡办是我国启动信息化建设后成立的第一个跨多个部门的协调、办事机构,挂设在电子部,是要求电子部多承担工作,做好技术支持与服务,但不是其内设机构。
1993-10-16
国办通知电子工业部:你部《关于成立国家经济信息化领导小组的请示》(电子算[1993]375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现批复通知如下:
为了加强国家经济信息网建设中的协调工作,可采取联席办公会议的形式,由你部牵头,吸收有关部门参加,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参加会议的成员要相对固定。要求电子部协商有关部门后,就参加联席会议的部门及人员提出建议报国务院审定。
1993-11-29
根据国办批复通知要求,11月29日电子工业部向国务院呈报了《关于成立国家经济信息化联席会议及其组成人员的补充报告》(电子算[1993]665号),建议联席会名称为国家经济信息化联席会,建议由家华副总理兼任联席会议主席,电子部部长为常务副主席,国家计委、经贸委、邮电部、人民银行等相关领导为副组长;联席会议由16个部门的19名部级领导组成,建议联席会议主要职责任务有六项。
1993-12-10
国务院就电子工业部呈报的两个请示报告(电子算[1993]375号和电子算[1993]665号),经协调四位副总理並经李鹏总理批准,发出了批复通知(国办通[1993]38号),同意成立国家经济信息化联席会议由邹家华同志主持,胡启立同志协助,日常工作由电子工业部承担。主要任务和职责是:对金桥、金卡、金关、金税工程等跨部门、跨地区的,并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全国性经济信息化社会系统工程项目进行统筹规划和组织协调。对工程实施中涉及的有关政策、法规、标准提出建议等五项主要职责。同意联席会议由16个部委的19名领导组成。
1993-12-21
电子工业部发出“关于实施金卡工程有关事宜的通知(电子算[1993]868号文)”,明确了全国金卡办的两项工作职责,主要包括:负责“金卡工程”的跨部门和地区的协调工作和工程的组织实施;组织起草金卡工程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配合各部门进行试点城市选点和初审;指导和协助各部门、各试点城市进行金卡试点工作;提出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标准化及信息安全等工作建议;重大工作事宜呈报国家经济信息化联席会议,统一进行高层领导和协调。公布了全国金卡办公室设在电子部的办公地点。
1994-5-20和6-4
邹家华副总理两次听取全国金卡办的工作汇报,就金卡办提出的关于试点城市的确认、“产用结合”的产业政策、资金问题和部门间一些认识难于统一和协调等问题,做出重要指示。鉴于金卡工程涉及众多部门,复盖全国,跨部门的协调工作难度很大,为加强对该项工程的统筹领导力度,同意在联席会议之下,专设国家金卡工程协调领导小组,由电子部胡启立同志牵头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