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药检所农药标签更换工作进展顺利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关于修订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等6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农办农 [2008]第10号)和关于集中更换农药登记证和标签的紧急通知{农药检(监督)[2008]11号}精神。3月4日,市药检所召开专题培训会,部署我市农药登记证和标签更换工作方案和时间表,并按照农业部六个规章的要求针对电子标签内容和标签的具体制作、标签制作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和新版标签采集系统(企业版)的安装和操作进行了详细的讲述,对企业提出的具体问题进行了逐一解答。会议要求各农药生产企业指定专人负责电子标签的制作和更换标签资料报送,并签订了责任书,以保证按时提交合格的电子标签和更换标签申报材料。我市辖区内50多家企业、130多人参加了这次培训,参会人员纷纷表示这次培训会开的及时,培训内容务实,讲解清晰、透彻,并表示通过这次培训,使企业对农业部六个部门规章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
培训会结束后,天津市农药检定所抽调药政科、生测科、办公室、质检中心等科室相关技术人员成立临时标签审查工作小组,负责在4月底前完成辖区内所有农药产品标签审查和上报工作,并在当天设定农药标签更换工作技术咨询电话,随时解答企业在标签制作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到目前为止,这项工作已基本完成,已经审查了600多个农药产品的电子标签。企业申报的标签存在的主要问题:产品性能部分故意夸大产品功效,变向扩大防治对象问题严重,很多产品标签借产品性能一栏做广告;使用说明部分写得过于简单,缺少用药最佳时期、用药次数和施药间隔,缺少施药过程中应有的对周围作物的防护措施;注意事项一栏写得不全面,安全间隔起不准确,缺少必要的药害、抗性的预防措施以及预防污染河流、地下水等措施的信息。审查小组对存在上述问题的 580多个标签做了相应的修改。在标签审查期间,工作小组接到企业咨询电话120多个,帮助企业解决技术问题60多个,为按时完成标签和登记证的更换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