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使用EPC无须等待官方正式批准
作者:RFID信息网 小宝
来源:来源网络(侵权删)
日期:2007-06-04 08:26:33
摘要:EPCglobal全球拓展主任兼亚太地区负责人Ian Robertson就此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虽然中国信息产业部尚没有明确许可EPC的使用,但是EPC的在中国的使用不必等待信息产业部正式的批准。
我国信息产业部于2007年4月20日发布了通知,将840.25-844.75 MHz和920.25-924.75MHz划分给超高频(UHF)RFID使用(见《关于发布800/900MHz频段射频识别(RFID)技术应用试行规定的通知》)。EPCglobal全球拓展主任兼亚太地区负责人Ian Robertson就此发表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虽然中国信息产业部尚没有明确许可EPC的使用,但是EPC的在中国的使用不必等待信息产业部正式的批准。
Robertson表示,今年8月他将会去北京,届时他准备去向信息产业部管辖的中国无线电管理委员会致谢。Robertson与中国信息产业部探讨UHF RFID比任何人都早:早在2004年,他就向信息产业部提出了这个问题。而如今,瓜熟蒂落,终于看到了UHF RFID终于被批准在中国大陆使用!这三年来,信息产业部、EPCglobal和全球制造商的努力没有白费。
2004年,Robertson还在惠普(Hewlett-Packard, HP)担任RFID主管。那时他就开始寻求在中国使用UHF RFID频段的官方许可,以便于惠普在中国的工厂生产销往美国产品时使用UHF RFID标签。Robertson指出,那时在中国惠普有7家工厂生产专供出口产品,因此,惠普需要在这些生产线上使用RFID标签,以实现供应链的可视化。Robertson向信息产业部申请900MHz频率的使用许可,但是当时信息产业部告知:在860-960 MHz内已经没有带宽供RFID使用了。“事实上,在中国900MHz早已占有,如GSM手机网络等。” Robertson指出。
自从有了第一次见面后,在2004年Robertson就一次有一次地造访信息产业部,以期取得所希望的频段的使用许可。2004年9月,Robertson与信息产业部人员共同主办了一次会议,并让信息产业部就频率进行测试。2004年12月,信息产业部授予了Robertson第一张以其个人名义使用的UHF RFID的临时牌照,就此授权惠普的工厂UHF RFID一年的使用权。这开创了中国的先河,随后,一些在华的公司也陆陆续续地获得了6个月的临时牌照。
几乎没有一家公司对此满意:毕竟临时牌照只能使用6个月。因此,惠普、沃尔玛、英特尔等一些公司继续做信息产业部的工作,以期取得UHF 频段RFID永久的使用授权。
Robertson指出,信息产业部不仅决定使用频段,而且还决定功率等其它绕不开的规则。因此信息产业部必须在特定条件下进行一系列的测试,才能决定是否允许RFID在900MHz进行使用,在这个频段内是否会影响其它无线电设备的应用。“我知道中国进行了大量的测试”,Robertson表示,虽然他不知道具体的测试结果,也不知道为何中国决定开放现在的频段给UHF RFID使用。
2005年11月,Robertson开始担任EPCglobal现在的这个职务,作为EPCglobal的全职工作人员,他继续和信息产业部打着交道。“ ISO 18000-6是一个国际标准(ISO将EPC的空气接口协议作为ISO 18000-6的Part C),中国从来没有说过不能用这个标准,”Robertson指出,“每个国家必须在860-960 MHz之间划分出一个频段以满足ISO 18000-6的要求。而中国也这么做了。”
有分析人士质疑为何中国除了把920-925MHz划分出来,还划分出840-845 MHz供UHF RFID使用——这个频段对美国企业来讲毫无作用。Robertson认为对此无需大惊小怪,他认为,作为一个主权国家,中国有权划分出一些频段来供内部使用——正如欧洲和美国所做的一样。(例如,美国也为其移动电话系统划分出两个频段824-849 MHz和869-894 MHz)。“现在不是质疑中国的时候,而应该欢迎中国加入了这个圈子表示表示祝贺。”Robertson表示。
在谈到EPC编码系统时,Robertson表示“没有一个主权国家强制要求使用EPC编码,虽然中国已经表示要使用它自己的编码体系,但是中国也没有说禁止使用EPC编码。”Robertson认为,既然中国已经批准了UHF RFID的使用,就没有必要去等待中国正式的采纳或批准EPC的标准。落户在中国的制造商现在就可以在整个供应链中使用EPC的RFID标签和读写器来追踪货物——从位于中国的制造工厂和仓库开始,直至位于美国的配送中心和零售店面。而且,“中国的政府官员不是傻子,他们支持出口贸易。”从这个角度看,更应该放心地现在就开始在中国使用EPC。
Robertson表示,今年8月他将会去北京,届时他准备去向信息产业部管辖的中国无线电管理委员会致谢。Robertson与中国信息产业部探讨UHF RFID比任何人都早:早在2004年,他就向信息产业部提出了这个问题。而如今,瓜熟蒂落,终于看到了UHF RFID终于被批准在中国大陆使用!这三年来,信息产业部、EPCglobal和全球制造商的努力没有白费。
2004年,Robertson还在惠普(Hewlett-Packard, HP)担任RFID主管。那时他就开始寻求在中国使用UHF RFID频段的官方许可,以便于惠普在中国的工厂生产销往美国产品时使用UHF RFID标签。Robertson指出,那时在中国惠普有7家工厂生产专供出口产品,因此,惠普需要在这些生产线上使用RFID标签,以实现供应链的可视化。Robertson向信息产业部申请900MHz频率的使用许可,但是当时信息产业部告知:在860-960 MHz内已经没有带宽供RFID使用了。“事实上,在中国900MHz早已占有,如GSM手机网络等。” Robertson指出。
自从有了第一次见面后,在2004年Robertson就一次有一次地造访信息产业部,以期取得所希望的频段的使用许可。2004年9月,Robertson与信息产业部人员共同主办了一次会议,并让信息产业部就频率进行测试。2004年12月,信息产业部授予了Robertson第一张以其个人名义使用的UHF RFID的临时牌照,就此授权惠普的工厂UHF RFID一年的使用权。这开创了中国的先河,随后,一些在华的公司也陆陆续续地获得了6个月的临时牌照。
几乎没有一家公司对此满意:毕竟临时牌照只能使用6个月。因此,惠普、沃尔玛、英特尔等一些公司继续做信息产业部的工作,以期取得UHF 频段RFID永久的使用授权。
Robertson指出,信息产业部不仅决定使用频段,而且还决定功率等其它绕不开的规则。因此信息产业部必须在特定条件下进行一系列的测试,才能决定是否允许RFID在900MHz进行使用,在这个频段内是否会影响其它无线电设备的应用。“我知道中国进行了大量的测试”,Robertson表示,虽然他不知道具体的测试结果,也不知道为何中国决定开放现在的频段给UHF RFID使用。
2005年11月,Robertson开始担任EPCglobal现在的这个职务,作为EPCglobal的全职工作人员,他继续和信息产业部打着交道。“ ISO 18000-6是一个国际标准(ISO将EPC的空气接口协议作为ISO 18000-6的Part C),中国从来没有说过不能用这个标准,”Robertson指出,“每个国家必须在860-960 MHz之间划分出一个频段以满足ISO 18000-6的要求。而中国也这么做了。”
有分析人士质疑为何中国除了把920-925MHz划分出来,还划分出840-845 MHz供UHF RFID使用——这个频段对美国企业来讲毫无作用。Robertson认为对此无需大惊小怪,他认为,作为一个主权国家,中国有权划分出一些频段来供内部使用——正如欧洲和美国所做的一样。(例如,美国也为其移动电话系统划分出两个频段824-849 MHz和869-894 MHz)。“现在不是质疑中国的时候,而应该欢迎中国加入了这个圈子表示表示祝贺。”Robertson表示。
在谈到EPC编码系统时,Robertson表示“没有一个主权国家强制要求使用EPC编码,虽然中国已经表示要使用它自己的编码体系,但是中国也没有说禁止使用EPC编码。”Robertson认为,既然中国已经批准了UHF RFID的使用,就没有必要去等待中国正式的采纳或批准EPC的标准。落户在中国的制造商现在就可以在整个供应链中使用EPC的RFID标签和读写器来追踪货物——从位于中国的制造工厂和仓库开始,直至位于美国的配送中心和零售店面。而且,“中国的政府官员不是傻子,他们支持出口贸易。”从这个角度看,更应该放心地现在就开始在中国使用EP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