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维条码准备就绪 行业标准近期发布
据信息产业部科技司透露,以前我们的二维条码国标是才从美国PDF417码和日本的QR码翻译过来,现在有了自主研发的技术,并成为行业标准,让企业有了更多选择的余地。
二维条码是什么?
随着信息技术特别是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的迅猛发展,传统的生产和贸易形式正在进行变革,为适应全球经济活动中剧烈的市场竞争,生产制造商或贸易伙伴之间不断地寻求如何通过高效的供应链管理实现对信息流和实物流进行有效控制,简化商业活动流程,降低经营成本,由此产生了标识信息处理技术。
标识技术是信息技术中的基础技术。标识技术是对人、财、物、票和事等实体进行信息管理的关键一环。
自动识别技术包括条码(一维和二维)、卡技术(磁、光和芯片)、射频识别(RFID)、生物特征识别等,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一维条码技术、二维条码技术以及RFID技术。
条码是至今最为人所知和最成功的自动识别技术,分为一维条码和二维条码两类。一维条码可存储8到30个字符,有一些码制只能存储数字,相应的标准由AIM和ISO制定,其最大的缺点是容量小,抗污损能力弱。
二维条码作为一种新的条码技术,介于一维条码与RFID技术之间,安全具备一维条码成本低、稳定可靠、简单易用等特点,而且数据容量非常大,并且包含了非常强大的信息纠错功能,通常一个二维条码能够存储多达上千字符。
二维条码在电子商务、电子政务的信息安全、交易、物流、产业链管理等诸多方面具有广泛的应用,贯穿工业、商业、国防、交通运输、金融、医疗卫生、邮电及办公室自动化等识别领域。
与一维条码、磁卡和IC卡自动识别技术相比,二维条码在信息存储方面有着独特优势。
在4种技术中,一维条码的成本最低,但其容量有限,只能储存少量的数字信息。这也就意味着,一维条码只能存储索引信息,而物品的详细描述则需要从数据库中调取。
对于磁卡和IC卡而言,两者的容量虽大于一维条码,但制作成本要远远高于条码产品。此外,由于磁卡和IC卡均可写,因此在提供便利性的同时也带来了安全上的漏洞。
由此可见,二维码兼具了一维条码和IC卡的优点,即信息存储量大而单位成本低。二维码的存储容量能够达到1K字节,仅次于IC卡。此外,由于二维码是平面图形,因此可以复制、传真并且能够以手机短信的形式加以传递。只要是信息不需要经常改写的场合,都可以运用二维码。
二维条码标准制定
长期以来,国内常见的二维条码都源自于国外技术,例如美国的PDF417码、日本的QR码,都被我国标准研究院翻译成我国的国家标准。
这些“舶来” 的二维条码没有为汉字进行特别的设计优化,对汉字的编码效率较低。相关的识读设备核心技术几乎都掌握在国外厂商手中,在国内进行销售的大多是国外厂商的代理或组装产品,不仅生产成本高昂,严格的专利保护更导致了国内的二维条码识读设备价格昂贵,并在信息安全上存在着隐患。
1991年中国物品编码中心(ANCC,隶属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代表中国加入国际物品编码协会(EAN)标志着我国条码产业的正式诞生。
中国的条码产业起步较晚,没有任何技术积累,也没有成规模的二维条码研究机构和企业,因此在万般无奈之下,我国采取了先引进国外技术的策略。以国际自动识别制造商协会(AIMI)发布的《PDF417规范》为基础,1997年12月正式颁布了由中国物品编码中心负责编制的国家标准《四一七条码》(GB/T 17172-1997)。2000年12月又颁布了基于日本QR Code的国标GB/T 18284—2000《快速响应矩阵码》。总体上来讲,条码标准体系单薄,且缺乏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二维条码。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也认识到这些问题,在其“条码推进工程”中,重点提到了“研发适合我国国情的二维条码新码制,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条码识读设备,加速我国自动识别技术产业的发展。”的发展方针。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们开始摆脱美国日本在二维条码技术上的垄断。中国人自行研制的二维条码已经通过鉴定并进入了应用阶段。其中网格矩阵码(简称GM码)和紧密矩阵码(简称CM码)便是其中比较具有代表性的技术。另外,有关政府主管部门也在制定包括二维条码在内的“数字识别码管理办法”,从源头上规范数字识别码的申请、注册和编码等管理问题。所有这些都将大力推进我国二维条码产业的发展。
按照信息产业部信科函[2005]16号《关于下达2005年度第一批电子行业标准科研计划的通知》,计划项目号为S05027的二维条码编制标准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主办,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2004年9月,中国信息产业部主持了CM、GM二维条码技术及其识读设备科技成果鉴定会。会上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议制定CM、GM二维条码技术及其识读设备的标准,加大市场推广力度,进一步拓展应用领域。
2004年11月,该标准项目开始立项,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下简称信标委)委托矽感科技起草《CM二维条码通用规范》和《GM二维条码通用规范》。
2005年1月,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的有关专家对此两项标准进行了修改,完成该规范的征求意见稿。信标委发了信技字[2005]002号文组织有关专家对深圳矽感科技有限公司起草的《二维条码》的两个标准征求意见。国家税务总局信息中心设备处、中国药学会、全国产品与服务统一代码管理中心、北京公达集团、福建实达、广东京粤、深圳亿利达、中国工程院院士、深圳大学、国家药品编码办公室、辰兴资讯(深圳)有限公司和联合信源音视频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的有关专家回复了意见。
根据对回复的意见进行整理,标准的起草人员完成了此两项标准的送审稿。并于2005年3月初就发给有关人员。
2005年3月18日,信标委组织有关专家审查了这两项标准,与会代表一致通过该标准送审稿的审查。
该标准报批完成后在信息产业部网上进行了标准公示,无任何单位提出意见。11月公布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