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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王条款
  • 8月8日中国消费者协会表态,将支持消费者对广聚福卡提起诉讼。2018年6月,消费者苏先生向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他使用广聚福卡时,被发卡方以过期为由拒付,同时,发卡方也不接受再次激活或者查询余额等诉求。消费者苏先生自述其卡内应有5000元余额,对于发卡方提出的苏先生必须提供购卡人信息(经办人姓名、身份证号码等)的要求,苏先生认为是无理要求,有关资料应在发卡方处。
    08/10
  • 据报道,交通卡公司的记名公交卡可以挂失补办,但最近江苏泰州市民张先生向媒体反映,在给自己的记名公交卡“泰州凤城一卡通”挂失时,疑似遭遇霸王条款,因为要想拿回卡里的余额必须等整整一年的时间。
    05/30
  • 南京市民王女士近日去办理公交卡退卡,却被告知曾经被收取的30元押金无法退还,原因是公交卡每月还要收取1元的磨损费,30元押金早就被“磨损”掉了。记者调查后发现,在《金陵通记名卡办理规定》中的确有磨损费一说,但有市民对磨损费收取是否合理,提出了自己的质疑。
    06/26
  • 为方便消费者反映在日常预付式消费过程中遭遇的霸王条款、“潜规则”、虚假宣传及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今年3·15活动期间,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地在12315平台开通“预付式消费维权专线”,市民可拨打“12315”···
    03/02
  • 9月3日早上,商丘医学高等专科学校(下称商丘医专)一学生家长向本报反映,因商丘医专正在推行校园手机一卡通,新生报名时必须办理一张联通手机卡,其他电信运营商的卡不能用。如果不办理,连宿舍门都进不去。家长质疑,这种“霸王条款”的背后有猫腻。
    09/04
  • 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喜欢刷卡消费的便捷时,山东一卡通的“霸王条款”也让消费者心生不满,“霸王条款”究竟是怎么回事?从办理山东一卡通到使用再到退卡,到底有多少“猫腻儿”?齐鲁网财经频道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03/14
  • 26日,有市民反映购买山东一卡通通用卡需要交纳10元卡费,但退卡时却不退卡费,甚至还要收取10%的手续费。律师认为,这种规定是霸王条款,没有法律依据。
    10/27
  • 从本月25日开始,市民办理公交IC卡时,办卡押金将由以前的30元改为10元;而已经办卡的市民也可以凭借手里的公交IC卡,到公交总公司各发售点办理20元的押金退还手续。
    07/25
  • 对一个普通的消费者而言,卡上余额不多,损失算不了什么,但在消费卡充斥社会的今天,卡上余额总计就不是个小数目,而是涉及到广大消费者。易春华的遭遇提醒人们注意这个问题:商家自行设定的卡上余额过期作废的条款有无法律依据?这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作法司法部门如何处理才算公允?
    02/21
  • 办一张公交卡要交30元押金,该卡使用须知中有,请将卡片放入里套内使用,折弯、剪角、打眼、磨损严重、流水号缺失等不予退卡。郑州二中学生郭红晓(化名)就因公交卡磨损,退卡时被公交总公司以此条“格式条款”为由拒绝。无奈之下,这名中学生和郑州市公共交通总公司对簿公堂。
    12/14
  • 不只是公交卡押金。在这轮追问、质疑垄断行业“霸王条款”的声浪中,还有许多类似靠“卡”吃“卡”的不合理收费项目也被市民摆到桌面上。
    0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