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学院“银校合作”共建项目银行服务采购(二次)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绥化学院“银校合作”共建项目银行服务采购(二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08号六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CZ-C-24200039
项目名称:绥化学院“银校合作”共建项目银行服务采购(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无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起5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须具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分支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2)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达标情况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3)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每家同名银行只能由一个主体参与磋商,且必须在绥化市城区注册并开设有营业网点(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30日 至 2024年09月0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08号六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9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08号606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9月10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08号606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绥化学院“银校合作”共建项目银行服务采购(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绥化学院银校合作共建项目银行服务采购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08号605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9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概况:绥化学院所属银行基本账户落户到中标服务商所属银行,中标服务商为绥化学院提供基本账户对公结算、个人结算、国际结算等各类基本结算业务,并出资(或采购)部署至少下述4个银校合作共建项目(财务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一卡通建设项目、考试管理系统建设项目和智慧教室建设项目,预算投资金额分别人民币120万元、150万元、165万元、165万元,总计600万元)。
项目编号:GXCZ-C-24200039
采购项目名称:绥化学院“银校合作”共建项目银行服务采购(二次)
采购需求:绥化学院“银校合作”共建项目和基本存款账户、零余额账户、一般存款账户等银行服务单位。为甲方开立基本存款账户、零余额账户、一般存款账户等;为甲方提供资金结算、汇划、对账等服务,包括(不限于)本外币存款、结算、代发工资、银行卡、公务卡、代收学费(含网上银行缴费、POS 机收款、现金收款等)、代发奖助学金等款项。各类对公结算、个人结算、国际结算等基本结算业务。
最低限价:600万元,供应商总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为无效报价。
服务期:自签订合同起5年。
服务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须具有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分支机构)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许可证》;
(2)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达标情况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参与磋商的供应商不得隶属于同一法人,每家同名银行只能由一个主体参与磋商,且必须在绥化市城区注册并开设有营业网点(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及报名时间:从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5日每天8:30-11:30,13:00-16:00止(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有意向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如资格条件符合本项目"潜在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并确定参加本次磋商活动,报名时间:请于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08号)六楼605室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联系电话:0451-87009131-8023,逾期不予受理。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
潜在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出现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不再予以受理。未确认报名或截止时间以后获取磋商文件的以及以其他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无效。
四、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次日起3个工作日。
五、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响应文件首次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10日09时00分;
磋商时间:为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
响应文件首次递交和磋商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08号606室
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绥化学院官网
2.请投标人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及款项用途,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 购 人:绥化学院
地 址:绥化市北林区黄河南路18号
联 系 人:曹先生
电 话:0455-8301053
招标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08号6层
邮 编:100044
联 系 人: 邵先生、焦先生
电 话: 0451-87009131-8020/8023
传 真: 0451-87009131
电子邮箱: gx87009131@163.com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绥化学院
地址:绥化市北林区黄河南路18号
联系方式:曹先生0455-830105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大街208号6层
联系方式:焦先生0451-870091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焦健
电 话: 0451-87009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