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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伍建设项目”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来源:RFID世界网
日期:2024-07-10
摘要:rfid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国家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伍建设项目”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有效期:2024-07-10 至 2024-07-17撰写单位:辽宁和纵工程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撰写人:孙凌飞

  

(国家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伍建设项目”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伍建设项目”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7月31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000-32945

项目名称:国家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队伍建设项目”实验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19,000.00

最高限价(元):419,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926,000.00

最高限价(元):926,000

采购需求:查看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地点:线上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地点:备份文件递交至辽宁和纵工程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电子版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公告期限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1、供应商应认真学习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教程,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此类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身负责。
2、响应文件同时采用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两种方式,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3、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认证等设备,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进行网络电子解密应在30分钟内完成。
4、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供应商自行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下载文件、报名、参与投标。 根据《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 号)的要求,取消纸质投标、响应文件。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备份文件。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方式: 024-23388170

名  称: 辽宁和纵工程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方式: 18524417106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北市支行

账号: 21050138440100000337

项目联系人: 孙经理、刘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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